Ⅰ 父母雙方戶口不在一起孩子的戶口怎麼上
可以選擇隨父親或者母親一方上戶口。
《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出生登記流程:
(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2)超計劃生育出生的嬰兒戶口申報
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由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對其父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後,嬰兒可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3)非婚生嬰兒戶口申報
非婚生嬰兒可以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一些外省婦女到我省婚配,由於種種原因雖未辦理戶口遷入和結婚登記手續,但已成事實婚姻,對於她們按計劃出生的嬰兒,可作特殊情況處理,允許其在父親戶口所在地農村申報戶口。
(1)父母雙方非戶籍子女能入戶籍么擴展閱讀
戶口登記就是擬在暫住地居住3日以上30日以下及未滿16周歲的人員由暫住地居(村)民委員會負責辦理暫住登記,報公安派出所備案。不收取費用。
相關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該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戶口登記所需材料:監護人或申請人申請和相關證明。
戶口登記的辦理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戶口登記的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戶口登記的收費標准:不收費
Ⅱ 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都不在本地,請問能不能將孩子的戶口上到爺爺、奶奶的戶口上
不可以的。
依據公安部公布《三十項便民利民措施》,戶籍管理(五)規定:新出生嬰兒的常住戶口登記,隨父隨母自願選擇。
在大、中城市落戶的高中級專門人才到小城鎮或者農村工作的,可以不遷戶口。考取普通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入學時可以自願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2)父母雙方非戶籍子女能入戶籍么擴展閱讀:
戶籍管理要求規定:
1、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2、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3、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Ⅲ 父母都是外地戶口,在本地有房,可以把孩子的戶口落在本地嗎�1�3
本地有房可以將孩子的戶口落在本地。
提供解決方案如下:
1、孩子未滿16周歲,必須隨監護人一同落戶,父母雙人其中一人是戶主就行。
2、孩子滿16周歲,父母可將房屋過戶給孩子即可。
(3)父母雙方非戶籍子女能入戶籍么擴展閱讀
按照《落戶方案》主要目標任務分工,對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落實情況開展全面督察。
有關部門落實情況。督察的主要內容是:
各項目標任務的牽頭部門出台配套政策和推動改革落地的工作進展情況,改革取得的實質性成效,進展滯後的改革任務及內在原因,下一步整改的政策建議。
各地區落實情況。督察的主要內容是:
1、省級有關部門落實情況,特別是在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支持力度、建立財政性建設資金對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較多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的補助機制、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等方面,取得的實質性成效,進展滯後任務及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2、城市人民政府落實情況,特別是在放開城市落戶限制、建立進城落戶農民「三權」維護和自願有償退出機制、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基本公共服務同城同待遇、促進有條件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市民化等方面,取得的實質性成效,進展滯後任務及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參考資料:中國政府網-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
Ⅳ 請問父母雙方戶口不在一個地方的孩子怎樣落戶
父母雙方戶口不在一個地方,孩子戶口可以跟爸爸或者跟媽媽。
《公安部下發戶口管理規范》第九條嬰兒出生登記實行隨父隨母自願原則,特殊規定除外。
《公安部下發戶口管理規范》第十條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應當由其父親、母親或者其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在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申報出生登記。
《公安部下發戶口管理規范》第十一條在同一設區市內,夫妻一方戶口為家庭戶、一方戶口為集體戶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家庭戶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4)父母雙方非戶籍子女能入戶籍么擴展閱讀:
以當塗縣為例,嬰兒落戶流程如下: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憑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嬰兒父母戶口不在一地的,為防止重復登記,申報登記時要進行網上核查,不再要求提供在另一方未落戶證明。
出生登記結束後,派出所需在出生醫學證明上加蓋已入戶章。無出生醫學證明的,當事人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後辦理。 對無法核實新生兒母親信息,不能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應當提供經省司法廳審核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出具的親子關系證明材料和出生住院記錄等其他相關證明,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辦理。
公安派出所應認真核對出生醫學證明的真偽,無法確定真偽或存在可疑情況的,應當予以扣留,並聯系當地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進行鑒別。
受理條件:
(1)嬰兒父母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2)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3)嬰兒父母結婚證或離婚證及復印件;
(4)離婚應提供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
Ⅳ 房產證是父母的,父母沒有落戶,成年子女可以落戶嗎
房產證是父母的,父母沒有落戶,成年子女不可以落戶。具體原因如下:
1、房產證上的名字才是戶口遷入的合法戶主;
2、成年子女只是作為該戶主的子女才能遷入戶口。
買房遷戶口的具體條件如下:
1、申請辦理買房遷戶口須持有所購房屋產權證明,已過戶;
2、所購房屋用途為住宅,實際居住,房屋產權類別必須為私有;
3、申請人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國內常住戶口居民,住房所在地落實非農業戶口;
4、在房屋所在地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定期限以上的市外人員。
買房落戶口具體手續如下:
1、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2、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3、向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
5、持戶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戶政科申請遷入;
6、戶政科簽發《准遷證》;
7、持《准遷證》回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出並開遷移證;
8、持遷移證、身份證去遷入地派出所入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Ⅵ 父母的房子沒有戶口 子女戶口可以遷入嗎
父母的房子,只要父母同意子女可以遷入。
Ⅶ 父親是上海集體戶口,母親是外地常住戶口,孩子能上上海戶口嗎
父親是上海的集體戶口,然而母親是外地的孩子,可以投奔父親,把戶口落在上海,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Ⅷ 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孩子是否能落戶急
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孩子是能落戶的,可以選擇夫妻任意一方戶口所在地落戶。戶籍登記制度規定,孩子的戶口,可以隨父,也可以隨母。
一、出生登記
1、新生兒出生一個月以內,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持《居民戶口簿》到新生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
2、超計劃生育出生的嬰兒戶口申報
對超計劃生育的嬰兒戶口,由當地計劃生育部門對其父母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後,嬰兒可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
3、非婚生嬰兒戶口申報
非婚生嬰兒可以在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申報戶口。一些外省婦女到我省婚配,由於種種原因雖未辦理戶口遷入和結婚登記手續,但已成事實婚姻,對於她們按計劃出生的嬰兒,可作特殊情況處理,允許其在父親戶口所在地農村申報戶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戶口登記所需材料:監護人或申請人申請和相關證明。
戶口登記的辦理程序: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戶口登記的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戶口登記的收費標准:不收費
(8)父母雙方非戶籍子女能入戶籍么擴展閱讀:
給孩子落誰的戶口可以考慮以下因素:
一是孩子日常由誰照顧;
二是當地教育的優劣;
三是地區福利補貼,比如說有的經濟發達的農村,入戶後分到地後一般集團承包而給個人補貼,上學完全免費,而有的地區則做不到。
Ⅸ 父母的房子沒有戶口 子女戶口可以遷入嗎
需要滿足戶籍遷入地公安局的所有行政許可條件,以及戶籍遷入住宅戶主,產權人的同意
Ⅹ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小孩如何上戶口
父母戶口不在一起孩子上戶口的辦法: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攜帶相關材料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即可。且一般自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辦理。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