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對子女有什麼義務
法律分析:父母對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條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Ⅱ 民法父母對子女的義務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對於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Ⅲ 父母對孩子的義務和責任是什麼
法律分析: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撫養是指父母從物質上、生活上對子女的養育和照顧,如負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等方面對子女的全面培養,使子女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成長。父母不履行撫養教育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1)撫養是指父母從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的養育和照料,如負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在生活上照管子女等。(2)教育是指思想、品德、學業等方面對子女的全面培養。(3)父母的撫養教育義務,對未成年子女來說是無條件的,不得任意推卸責任。對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是有條件的。(4)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是父母雙方的義務,應雙方共同承擔,不應把責任推給一方。(5)父母不履行撫養教育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6)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開始於子女出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經濟上供養有扶養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無經濟收入、或者經濟收入不足以維持當地最低生活需要時,要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贍養費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條件;對於不能或不願與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應當為父母提供必要的贍養費用。
衍生問題:
被監護人對監護人有贍養義務嗎?
是的,監護人必須要對被監護人的贍養義務。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如果不履行該義務,要承擔給付贍養費的民事責任;無論在什麼情況下,子女都要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拒不贍養老人後果嚴重的可能會構成遺棄罪,會有坐牢的可能性。贍養費的給付內容主要有:1、老年人基本贍養費。主要包括老年人必然發生的衣、食費用及日常開支;2、老年人的生病治療費用。3、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護理費用。4、老年人的住房費用。5、必要的精神消費支出。6、必要的保險金費用。除了社保外,老年人必要的醫療等保險金的支出亦應為贍養費用。贍養費計算方法:首先計運算元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可以不計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應付的贍養費除以被贍養人數得出付給每個被贍養人的贍養費。
Ⅳ 家庭中父母對子女有哪些義務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這是法定專的。父母對成年子女的撫屬養是是無條件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情況下父母都必須履行撫養義務;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始於子女出生,父母以任何手段危害子女生命和健康都是違法的。
父母對子女有保護和的權利和義務,這是對父母撫養教育子女義務的必要補充,是有效地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和財產安全的法律依據。
Ⅳ 民法典父母對子女的義務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的義務有:
①撫養、教育的義務。撫養義務從子女出生時開始,不論男嬰、女嬰,父母都有義務把他們撫養成人。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是指在思想上、品德上對子女的關心和培養。
②父母有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權利和義務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一、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有:
1.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5.依法納稅。
二、責任與義務的區別:
1、義務是應為的行為,責任是必為的行為。
2、 法律要求當事人應為的行為,稱為義務。
3、義務與權利是相對應的。義務的履行即為權利的實現。義務的違反即發生責任。
4、法律責任為違反法律義務的當事人應承擔的法律後果。
三、父母可以不養自己的孩子嗎
1、生父母確實有特殊困難,如生父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經濟特別困難的情況之下,無力撫養子女的,可以不撫養子女,由他人撫養;
2、不符合上述情況的,父母應當撫養子女,履行對子女撫養教育的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Ⅵ 父母對子女有哪些義務和責任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保護義務。成年子女對其父母具有法定的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若其拒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