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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特殊待遇

發布時間:2020-12-07 09:43:25

Ⅰ 我自己是獨生子女上班單位有什麼福利

一般來說,上班的單位是不會給獨生子女員工發特殊的福利的,單位是和對待其他員工一樣對待他們。政府會給獨生子女發補助。

Ⅱ 國家對獨生子女有哪些優待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四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在農村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第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二十九條 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Ⅲ 現在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有什麼特殊待遇怎麼辦理

沒有辦證,辦理享受。
目前獨生子女證已經基本停辦。
在兩孩政策專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屬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仍可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受理時間截至2016年6月30日(不同省份,截止時間略有差異,有的省份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31日,有的省份目前未目前截止時間)。

Ⅳ 地被徵用,獨生子女是否可享受國家對獨生子女特殊待遇,可以多分一份

沒有這個規定。不能多分一份的

Ⅳ 國家對獨生子女有哪些優惠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四章 獎勵與社會保障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在農村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第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二十九條 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Ⅵ 國家對獨生子女都有哪些待遇

國家對響應計劃生育的家庭會給與獎勵,具體措施因不同的地域差異會有所不同。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三條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社會福利等社會保障制度,促進計劃生育。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舉辦有利於計劃生育的保險項目。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政府引導、農民自願的原則,在農村實行多種形式的養老保障辦法。

第二十五條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二十九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Ⅶ 獨生子女證能享受國家那些優惠政策

全國並沒有統一的標准,要根據各地的情況而論,以下提供浙江瑞安的例子:

根據《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結合浙江實際情況,主要享受以下的優惠政策:

1、農村居民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在審批宅基地、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等利益分配時,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農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農村扶貧應當把貧困的獨生子女戶和女兒戶作為重點對象。

2、農村居民、失業人員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

應當給予獎勵和照顧。具體辦法由縣(市、區)人民政府規定。此外,為獎勵獨生子女家庭,對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符合相關條件的家庭,實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雙農獨女戶家庭社會養老保障政策、計生家庭特別扶助制度以及中考加分制度、計劃生育獎學金制度等。

3、瑞安有個塘下鎮,該鎮又有自己的特殊政策:

對於本鎮人口,凡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和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的女兒戶,具有本鎮戶籍的,在就醫、就學、就業、救濟等方面分別享受以下優惠優先政策:

(一)凡父母雙方均系農村居民,且年齡在14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在本市中心衛生院以上的醫療單位就診時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免費掛號(專家門診除外)。

(二)獨生子女和女兒戶女孩參加中考,在普高(不含省一級重點中學)和職高錄取分數線以下5分內(含5分)和2分內(含2分)予以照顧錄取。

(三)獨生子女參加高考,成績分別列全市文、理科類前三名,並被普通高校正式錄取的,由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局頒發「計劃生育獎學金」5000元。

(四)凡在大中專院校畢業或從部隊退伍後參加本市許可權內的各種就業考試時,獨生子女享受加總分百分之五,女兒戶女孩享受加總分百分之二的待遇,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五)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提高百分之十五。

(六)農村居民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審批宅基地、享受村級集體經濟收益分紅、土地補償費等利益分配時,按人口基數分配的部分,獨生子女按兩人計算。農村承包土地和山林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獨生子女家庭。

(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領取每年不低於20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14周歲止。

(八)對獨生子女戶和兩女戶中的困難戶,鎮籌集資金開展扶貧結對送溫暖活動。

(九)獨生子女戶和兩女戶的育齡婦女優先參加鎮村組織的生殖健康體檢。另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了詳細的村規民約、利益導向制度。

要知道你們當地的政策,最好是電話咨詢或直接網上查詢當地的計生辦,他們會給你詳細的答復。具體的政策,一定是跟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緊密聯系的。

Ⅷ 有獨生子女證的國家一年補助金有多少

在子女14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

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

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系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8)獨生子女特殊待遇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

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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