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應該干涉兒女感情嗎
首先,你的這個問題可以直接回答你:父母不應該干涉兒女的感情!這個是肯定的,估計你提這個問題也就是要這個肯定的答案。
但是在父母對待兒女個人感情這個問題上,不能一概而論,情況也較復雜,如果是兒女自己找的對象,對方人品素質和個人修養各方面都很好的話,我認為沒有哪對父母會反對兒女的這段感情,一般父母反對的都是覺得對方在某些方面存在問題而且是重大問題而兒女卻沒發現或視而不見或受對方蒙蔽而看不見,擔心兒女入坑或上當受騙,更擔心兒女以後一生的幸福,這種情況下父母給出的建議是要引起做兒女的重視的,要相信父母的眼光和看問題的能力一定比我們當事人強,更要相信一點,父母在兒女戀愛婚姻這個問題上是永遠不會害子女的,有時看同一個人,站的位置和角度不同,可能會得出不一樣的結論,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是有道理的.總之我對父母干預兒女感情這件事上,我的建議是,要重視父母的意見,但要有自己的判斷和主見,如果父母意見是對的就要聽從,如果是錯的,要跟父母溝通做好思想工作,如果不能一時判斷父母的意見是對是錯,不妨先緩緩,看事情的進展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2. 高考被錄取了不想去,考生想復讀,家長該支持嗎為什麼
家長應該支持,畢竟學習是孩子自己的事情,父母只能提供參考意見但不能左右其未來的人生走向,這是對子女最基本的尊重。現實情況里,不少孩子高考過後雖然被一所大學錄取,但他心中仍然不滿意,因為沒有達到預期目標於是想再次復讀,這種情況實在是太常見,父母應該理性看待這件事。
高考沒有發揮好復讀一次很正常,因為學生目前除了考進一所好大學外沒有其他出路,這是出於現實的考量。此外孩子擁有決定自己上不上大學以及上哪所大學的權利,大人沒有理由阻止那就只能全力支持。
3. 子女成年之後,父母違背子女意願怎麼辦(向著父母的不要回答)
兒女的意願,如果父母不順從的話,還必須得得到父母同意才能辦的事情,那沒辦法,只有慢慢的做工作。
可以找找家族中有威望的老人幫助做工作。
經過耐心的解釋,當你的父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最終會同意的。
4. 作為父母,我們應該如何去對待兒女的婚姻大事
我覺得父母對待兒女的婚姻大事。應該是。比較開放,包容的。可以給孩子們提一些建議,但是不可以打包打爛。
5. 父母是否有權利,決定子女的終身大事
其實父母對於子女的終身大事是沒有權利去決定的,因為子女有自由選擇自己伴侶的權利,但是父母可以給予他們的意見
6. 現在父母干涉不了子女的婚姻了嗎
是的,他的父母干涉不了,他的兒子已經成人,有自己的行為能力,父母只能給孩子提出參考性的意見, 路只能靠他自己走了,他父母唯一有權的是自己的房地產是否留給自己的兒子。和到老了要權要求兒子贍養
7. 父母有權干涉成年子女的事嗎
一、父母干涉子女人身自由犯法嗎
父母干涉子女人身自由是違法的。
人身自由權,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圍內有獨立為行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剝奪、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體的自由權利。
二、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處罰有哪些
1、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在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限制人身自由的處罰只有行政拘留,在存在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並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並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傳喚的原因和處所通知被傳喚人家屬。
2、根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從犯罪嫌疑人被羈押之日,公檢法機關窮盡所有法律程序,適用完畢所有法定期間,可以將犯罪嫌疑人羈押一年零六個半月。刑事拘留由公安機關決定執行;逮捕由檢察院或者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公檢法都有權力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8. 以後孝敬父母。絕不是什麼都聽他們的。他們的意見只是參考,自己的事,自己做決定
這個說法沒有毛病,特別是成年以後,自己的事情盡可能的自己做主,父母不可能陪你終身。有了依賴將來會害了自己。
9. 媽媽要適當關心一下孩子之間的交往,但是為何不能過多干預
就是把孩子談戀愛走進婚姻的這個感情放在第一位。工作呀,對方的這個家庭條件呢,放在其次,因為畢竟孩子的終身幸福是最重要的。而是否幸福與否,不完全取決於物質,而取決於兩個人的感情。既然是談婚論嫁年齡的子女,他們不是小孩子,他們有頭腦,有思想,有文化,有判斷力,更有決定權。當然,父母必定是長輩,婚姻又是人生大事,不可輕率,父母也應該有話語權,但不能是父母意見決定一切,只能是供子女參考,
個人認為父母畢竟是過來人,他們看到的和經歷過的事是他們人生的一種歷練,也是一種財富。他們用他們歷練和人生經驗來給孩子提出一些寶貴意見,孩子有自己的選擇權,這時候大人就不應該過於干涉,家長自己養的孩子是什麼性格自己最清楚,對症下葯才是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