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費到賬時間
獨生子女費到賬時間大約十月到十一月份。 獨生子女費各地大約基本都是每年三到四月申報,當年是到十一月份發放。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八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應當指導實行計劃生育的公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措施。
國家鼓勵計劃生育新技術、新葯具的研究、應用和推廣。第三十四條
本章規定的獎勵和社會保障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2. 企業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
新條例延長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年限並提高了標准,將發放年限從截止到獨生子女14周歲延長到18周歲,一次性獎勵從1500元提高到2000元,按月發放的10元標准修改為「不低於10元」。
就合法生育而言,是指在生育了第一個子女後符合條件經審批生育了第二個子女,兩次生育行為後「其子女有死亡的」。此種情形,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夫妻初次生育了雙胞胎是一次生育行為,因而「其中死亡一個的」不能參照此項規定執行;但如果該對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則可以根據政策再生育一個子女。
9月26日確定為新條例實施日期,在執行「加長版」產假時應注意以下時間節點:
1、在實施日期前,已經按規定休完產假的不享受本規定的待遇;
2、在實施日期當日以及在實施日期後,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女方已滿23周歲後懷孕生育第二個子女,應享受本規定的晚育產假,男方享受晚育護理假,並且「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採取按月發放方式的,在實施日期當日:獨生子女未滿14周歲的,應繼續發放;獨生子女超過14周歲,應從9月份開始發放(超過14周歲至8月期間不發),至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獨生子女滿18周歲的,不發。
拓展資料:採取一次性發放方式的,在實施日期前,獨生子女已滿14周歲的:已經一次性支付1500元的,不再是獎勵費的發放對象;按一次性支付方式尚未支付或一次性支付不足1500元的,應自實施日期起一次性支付2000元或補足2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3. 獨生子女費發放日期是什麼時候
根據各地的規定具體的發放日期都有所不同。各地的獨生子女費基本上是當年3一4月申報,一般會在10一11月發放當年的_用。所以一般是10一11月。但是按規定18周歲前的獨生子女才可以享受獎勵金,而過了18周歲就不能享受了。同時,如果父母到了60周歲,可以一直享受了。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 第十五條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使他們優先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准動態調整。幫扶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推進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對政策調整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實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等政策。
4. 在職職工獨生子女費發到生日當月還是前一個月
當月。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從辦理獨生子女證之日起,到孩子滿十四周歲當月,每月領取一定金額獨生子女費。獨生子女父母退休之日起,每月領取退休工資百分之五的獨生子女費,加進退休工資里,每月按時一並發放,直到去世。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
5. 宜昌市獨生子女獎勵金發放時間
10-11月份發放。
根據各地的規定具體的發放日期都有所不同。各地的獨生子女費基本上是當年3一4月申報,一般會在10一11月發放當年的_用。所以一般是10-11月。但是按規定18周歲前的獨生子女才可以享受獎勵金,而過了18周歲就再沒有了。
6. 湖北獨生子女證辦理截止日期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證停辦日期是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從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國家就出台了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的相關規定,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可以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的獎勵優待政策,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7. 獨生子女費2021年一月份還沒到賬怎麼回事
每個地區的發放時間不固定,大部分地方2021年獨生子女補貼的發放時間從12月1日開始,12月31日截止,周末不發放。但是這個規定並不是每個地區都按照此時間執行,由於每個地方正政府的對於獨生子女的政策是不同的,所以具體的發放時間要根據當地的通告來,或者直接撥打社保局的熱線電話去了解。
除去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其他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其戶籍所在地縣(市、區)財政納入年度預算,予以專項安排並由戶籍地縣(市、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發放到位。
獨生子女費金額
全國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各地發放的金額也是多少不一,有高有低,不盡一致的。有的地方是發放一筆固定金額的錢。以北京為例,北京市一次性發放1000元。這是按照《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到18歲為止。
另外,在女方年滿55周歲,男方年滿60周歲時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有的地方則跟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掛鉤。典型的代表就是山東省。按照山東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從申請當月起至子女年滿18周歲止,每月領取不少於10元的獎勵費。
8. 2021年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
2021年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時間是什麼時候,每個省份的獨生子女補貼發放的時間都不太一樣,具體的以當地為准。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2021年對於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2021年獨生子女費依然還是集中於孩子出生後且18周歲之前,以及父母60周歲以後兩個階段。具體能領多少錢補貼,目前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出爐,每個地區的獨生子女補貼標准可能都不一樣,有按月補貼的,大部分地區每月每人200元左右,不過也有一次性支付的,比如某地區每人一次性補貼2000元左右;
2021年獨生子女補貼費發放方式有穩定工作的朋友在單位領取,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在街道辦事處領取,農村居民在鄉鎮政府領取。對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如果不清楚的話,可以問問所在村委會或者居委會,或者在當地政府網站上上查詢信息,也可以撥打當地計生委電話詢問。
9. 獨生子女補貼每年幾月份發放
獨生子女補貼每年的10一11月份發放。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獨生子女費基本上是當年3一4月申報,一般會在10一11月發放當年的。所以一般是10一11月。但是按規定18周歲前的獨生子女才可以享受獎勵金,而過了18周歲就不能享受了。同時,如果父母到了60周歲,可以一直享受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