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21年江西省60歲以上有獨生子女證的老人可以領到多少補貼
目前的獨生子女補貼標準是60-90元每月,當然每個地方會有不同,但上下的差距不會太大。
⑵ 建議允許退休獨生子女父母隨子女落戶,這一政策有何目的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國的經濟發展的越來越快了,家庭經濟也發展的越來越快了,很多家庭的父母為了能夠給孩子一個更好的成長 ,父母們往往都會選擇生養一個孩子,因為這樣他們能夠把最好的東西都給孩子,把身心都放在撫養著一個孩子上,但是獨生子女家庭也有很大的問題,特別是在人口老齡化方面,特別是在對父母的贍養方面 。
三、獨生子女的家庭應該如何贍養自己的父母?
獨生子女的家庭更應該要好好贍養自己的父母,因為父母把最好的東西都給了你一個人,同時國家又出台了這樣的規定,更方便你照顧和贍養父母,所以獨生子女更不應該辜負父母和國家對你們的期望。
不知道你們贊成這樣的政策出台嗎?或者你們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可以讓老人老有所養呢?
⑶ 江西省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21年
⑷ 江西省上饒市玉山縣農村獨生子女補助金多少錢
摘要 .2021江西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
⑸ 江西退休獨生子女獎勵
一般不採取退回。
獨生子女退休的獎勵一般是持續的,你要換省,需要在另一方終止。
當然,有個特列,就是以前領取過一大筆錢,比如湖南,以前有人領取過5000元,那麼,如果他要再分月領取,不需要退5000,而是延期發,也就是按80一個月算,扣完5000再領取。
這種人群如果要換省發的話,我們這是把情況說明好,由異地按其政策處理(省省間規則和金額不全部相同)
⑹ 2021年獨生子女醫保交費新規
法律分析:一、2020獨生子女醫保交費新規
1、2020獨生子女醫保交費新規暫時沒有正式出台,但是根據以往的規定來看,無論今年是否有新規定的產生,獨生子女的家庭都能夠獲得一定的補貼。
2、關於2020年獨生子女醫保繳費的問題,是可以免交的。但是,並不是所有地區的獨生子女都能夠享受這項優惠,具體的政策以當地政府公布的為准。
3、其中,有些地區是可以免去獨生子女的醫保費用,但並不是不繳納,而且先繳費後退費的政策,還有部分鄉鎮實行的是財政直接補貼的政策。
4、不過,關於獨生子女的優惠政策大多數是農村戶籍才可享有,對於城市戶籍來說,一般是不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2020獨生子女要交新農合嗎
1、2020獨生子女要交新農合嗎?對於獨生子女而言,一般情況下也是需要交新農合的,但是若此獨生子女是困難戶,則可以享受不交新農合的福利,由當地政府或者是村委會補貼。這里所指的獨生子女困難戶不是指僅持有獨生子女證的家庭,而是獨生子女有三級以上的殘疾,作為獨生子女父母也同樣可以免交新農合醫療保險金。
2、除了以上人群可以不繳納新農合,還有很多人可以不用繳納新農合。
(1)農村五保戶人群。五保戶指沒有生活來源,孤兒,或者年老無人贍養等,他們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其中孤兒為保教)。申請五保戶應該由本人或者村小組提名申請,符合條件方可享受五保戶待遇。
(2)農村低保戶家庭。低保戶指家庭經濟困難,家庭年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家庭。他們除了免繳新農合保險之外,政府每年都會發補貼金。
(3)80歲以上老人。一旦到了80歲,已經沒有勞動能力了,無論家庭經濟情況如何,一律可以免交。
(4)有繳納社保,並且工作穩定,已經連續繳納社保一年以上無間斷過的,也可以不交,因為只可報銷一種。
三、2020獨生子女醫療保險新規
2020獨生子女醫療保險新規暫未發布,不過可以先了解一下以往的獨生子女醫療保險規定,一般來說整體的變化都是不大的。
獨生子女的醫療保險政策優惠屬於地方性規定,各地存在差異,以下是江西省的獨生子女的醫療保險政策規定介紹,可供參考。
根據江西省計生政策第46條的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農村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和雙女戶家庭,享受下列優待:
1、優先列為重點扶持對象,在扶貧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照顧;
2、在勞務輸出時優先推薦其家庭勞動力;
3、多增加一人份的集體福利分配份額;
4、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自繳費用,按照規定比例由人民政府負擔;
5、在分配承包土地、幫助發展生產和審批宅基地等方面優先照顧,獨生子女的宅基地按兩人計算,但不得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上限標准;
6、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優待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⑺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西省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補助多少錢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西省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補助多少錢?這個全國各地都不一樣,應該是父母退休後每人補助2000。
⑻ 江西省有沒有發放過退休人員獨生子女年老一次性獎勵
你好 江西省對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自領證之日起至獨生子女14周歲止,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2013年1月1日起,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標准由每人每月4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元。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提高後,獎勵費發放渠道不變,仍按《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財政部、國家人口計生委等有關規定執行,由原資金渠道解決,即:屬公務員的從財政部門核撥的行政運行經費中統籌列支;事業單位人員從單位經費中統籌列支;企業職工從企業福利經費中列支;農村居民以及城鎮無業居民從市、縣(市區)財政「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
希望能幫到你,望採納
⑼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域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的通知,贛府廳《2017》7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的通知
贛府廳發〔2017〕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7年1月2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
為落實我省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根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的實施意見》(贛發〔2016〕9號),經研究,決定在全省實施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特製定本辦法。
一、獎勵對象
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以個人為單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本省城鎮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區)享受過同類獎勵的人員。本省城鎮居民指以下任何一種:
1.本省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職工;
2.具有本省戶籍的其他城鎮居民;
3.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老金)的職工。
(二)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政策生育且為獨生子女父母的。
(三)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
對2016年1月1日後生育1個子女的夫妻不納入獎勵范圍。
國有參股企業、國有股權退出企業、關閉破產企業、因國有企業改制而與企業脫離關系的人員的獎勵辦法參照其他城鎮居民執行。
中央駐贛單位的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辦法可參照執行。
二、獎勵標准及獎勵情形
(一)從2016年1月1日起,符合獎勵條件的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以個人為單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發給獎勵金,直至亡故。獎勵金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二)符合條件領取獎勵金的,從開始領取直至亡故,不足5000元的補足5000元。
(三)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的,從2016年1月1日開始享受獎勵。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亡故的,不補發獎勵金。
(四)城鎮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不納入收入統計范疇,不影響符合條件的城鎮獨生子女家庭依法應享受的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依法應當享受的獎勵扶助待遇。
三、獎勵資金來源與發放
獎勵金以個人為單位,每年發放一次。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其所在單位在年初單位部門預算中統籌安排並由單位發放。
(二)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其所在單位籌資並由單位發放。
(三)其他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由其戶籍所在地縣(市、區)財政納入年度預算,予以專項安排並由戶籍地縣(市、區)政府組織相關部門發放到位。
四、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獎勵對象確認程序。
1.本人申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職工符合獎勵條件的,持相關有效證件,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並填寫《江西省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單位核實確認。所在單位對申請人是否符合獎勵條件進行核實,經核實符合獎勵條件的,在本單位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正式確定為獎勵對象,並建立個人獎勵檔案。
3.縣級備案。單位將確認的獎勵對象名單及《申請表》,報單位所在地縣級衛生計生部門,由衛生計生部門立卷存檔。
(二)其他城鎮居民符合獎勵條件的確認程序。
1.本人申請。其他城鎮居民符合獎勵條件的,由本人持相關有效證件,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並填寫《申請表》。
2.社區居委會核實公示。社區居委會對《申請表》進行核實,並將核實通過的對象名單公示,報街道辦事處(鄉、鎮)初核。
3.鄉(鎮)級初核上報。街道辦事處(鄉、鎮)對社區居委會上報的資料進行初核,將核實的《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等資料,報縣級衛生計生部門確認。
4.縣級確認。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對街道辦事處(鄉、鎮)上報的資料,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核實,將確認的獎勵對象名冊報同級財政部門。
五、組織實施
各地、各部門要把落實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制度作為重大民生工程,建立資格確認、資金管理、資金發放和社會監督四個環節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運行機制以及安全可控的資金發放方式和渠道,確保獎勵政策執行公平、公正,確保專項資金安全,確保獎勵金落實到人。
1.衛生計生部門:負責其他城鎮居民獎勵對象的確認,負責本轄區內所有獎勵對象個案信息的管理,並將匯總情況報上一級衛生計生部門備案,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組織實施監督檢查。
2.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籌集、撥付並實施監督檢查。縣(市、區)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將獎勵資金納入當年財政預算,及時足額落實到位。做好獎勵資金的年度預算、決算。應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獎勵工作經費。
3.公安部門:負責核實申請人的戶籍狀況和年齡。
4.民政部門:負責核實申請人婚姻登記、兒童收養信息。
5.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核實企業性質。
6.審計部門:負責制度運行和資金運行情況的全程監督。
本辦法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如執行過程中遇到不能執行到位的情況,由當地衛生計生部門會同級財政部門報當地政府研究後按規定程序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