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在未成年孩子名下可以賣嗎
必須經過孩子同意方可買賣。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作為法定監護人的父母無權隨意處置被監護人的房屋。房屋產權歸孩子所有,必須經過孩子的同意才能賣房。但子女未滿18歲,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不能對自己名下的房產進行處置。一般情況,只有等孩子年滿18歲後,經孩子同意才能處理這套房子。不過法律對此也有特殊的規定,即允許特定情況下監護人(父母)為被監護人(子女)的利益處置房產,前提是經過全體監護人一致同意,由相關部門出具的孩子需要大額消費的證明,還要對這些事實進行公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⑵ 父母能賣子女的房產嗎
不能。因為房產是子女的即使父母如果沒有在子女委託賣出去的情況下,父母也不能代替子女把房子賣出去。只有房子的產權人才可以賣房子了。
⑶ 未成年的不動產可以買賣嗎
法律分析:房產證是未成年子女名下可以賣,但是有一定的限制。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可以代子女購買房產不需子女單獨授權。手續也比較簡單,但無權隨意處分未成年子女的房產,前提必須是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⑷ 未成年人的房產可以買賣嗎
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可以依法進行買賣交易,但是有一定的限制,必須子女和父母雙方都簽字。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可以代子女購買房產不需子女單獨授權,手續也比較簡單,但無權隨意處分未成年子女的房產,售賣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屋的前提必須是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⑸ 房產證上有未成年子女房子能賣掉嗎
法律分析:房產證是未成年子女名下可以賣,但是有一定的限制。
父母作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可以代子女購買房產不需子女單獨授權,手續也比較簡單,但無權隨意處分未成年子女的房產,前提必須是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⑹ 父母是否能處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
父母作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一般是不可以處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但是為了維護被監護人的利益除外。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⑺ 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父母能賣房嗎
法律分析:未成年子女名下房產的來源主要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未成年子女,使用自有資金購買,在這種情況下,父母自然無權替,有獨立購房能力的子女決定賣房。第二種是出於父母對子女的關愛,為孩子購置房產,由父母出資購買房產後,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則視為將房屋的所有權,贈送給未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由此,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即使是由父母出資購買,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也不能隨意賣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五條 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願,保障並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⑻ 父母能不能賣掉子女的房子
父母可以替孩子買房子,但是不能隨便賣孩子的房產。如果是房子的所有權人登記在子女的名下,這種情況父母想要賣子女的房子,那麼必須要和子女進行商量,正常程序是只有孩子年滿18周歲之後,經孩子同意才能賣出。如果因為特殊情況必須要出售,那麼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再簽署保證書,保證書中要指出:出售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於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⑼ 父母是否可以處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
法律分析:不可以。父母不可以處置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產,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房屋,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監護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應當提交證明監護人身份的材料;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登記辦法》第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房屋,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監護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應當提交證明監護人身份的材料;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