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房子通過買賣過戶給子女流程
法律分析:1、簽訂合同: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出讓方本人簽字(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2、提交申請: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3、繳納稅費: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雙方進行交接,過戶完畢。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2. 父母與子女房屋買賣流程
法律分析:父母房屋買賣給子女流程如下:
1、父母和子女簽訂買賣合同;
2、合同簽訂後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買賣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3、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4、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5、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6、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3. 父親房子過戶給兒子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
可通過二手房交易,或者房產贈予的方式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具體方法如下:1、房屋產權贈予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方法: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系證明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予合同》公證,然後再帶上述手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2、房屋買賣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方法: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衍生問題:
子女沒一株房產怎麼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房產。法律繼承順序為: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4. 父母把房產買賣過戶給子女的流程
法律分析:父母贈與房產給子女過戶需要正常的流程,其中簽訂房屋贈與書面合同、辦理公證、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最後將將房屋交付子女。 此外,父母在贈與房產過戶時,需要清楚的了解贈與房產過戶所需要產生的報稅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條 本編調整因物的歸屬和利用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二百零六條 國家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國家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第二百零七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5. 父母把房子過戶給子女需要什麼流程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交的稅如下:
1、父母贈與子女房產,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契稅、公證費以及登記費等。
2、父母將房產賣給子女,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契稅,房產證未過5年,還要繳納營業稅。
二、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程序如下:
1、到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書面申請;
2、提交身份證明、合同等過戶材料;
3、受理後審核材料;
4、完成過戶登記,發放不動產權屬證明。
三、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
6. 房屋以買賣方式過戶給子女流程
法律分析: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過戶所需費用:公證費、評估費、契稅、土地增值稅、所得稅、房屋產權登記費。房屋買賣是指將自己名下的房產進行買賣、自己的名下的房產必須具備房屋產權所有證。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權利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一)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二)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三)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的;(四)同一權利人分割或者合並不動產的;(五)抵押擔保的范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六)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七)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八)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
7. 父母房屋買賣給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程序如下: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買賣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2、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等。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