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農村只有一個子女或現無子女的計劃生育家庭,夫妻年滿60周歲後,可享受獎勵扶助金每人每年720元,直至亡故為止;農村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放棄二胎生育的家庭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的50%由當地財政承擔;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年滿45周歲參加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補貼,最高補貼年限為15年。
2、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退休職工按月加發一定數額退休金或一次性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Ⅱ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
法律分析:近日,四川省財政廳下達四川省2020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據悉, 此次對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給予每對每年120元的獎勵,資金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共同分擔, 省級財政對三州和擴權縣的補助標准為每對夫婦每年25元,對其餘地方的補助標准為每對夫婦每年15元。2020年,共計下達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省級補助資金2797.5萬元。
法律依據:《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辦法》 第五條 按照上年度父母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人數,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不低於5元、市(州)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標准,安排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補足。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得沖抵國家和省規定應落實的計劃生育工作經費。
Ⅲ 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2021新規定
2021四川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此次對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給予每對每年120元的獎勵。
對獨生子女傷殘的父母按每人每月680元的標准發放。對獨生子女死亡的父母,按每人每月860元的標准發放。
(3)四川獨生子女補貼25元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助政策
有單位的,由單位領取,沒有單位的,到社區去領取。規定如下: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
(二)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
(三)符合獎勵條件,本意見實施前已經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後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死亡的獨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單位給予補發獎勵費。原所在單位改制或者並轉的,由改制或者並轉後的單位給予補發。原所在單位已經破產,並清算結束,按無單位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獎勵待遇,由原破產單位當地政府負責補發。
(四)單位對獨生子女父母退休後按照過去有關規定加發退休金的,從本意見實施之日起不再執行加發退休金的規定。但已加發退休金總額不足2000元的,差額部分一次性發放。超過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
(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
(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
Ⅳ 四川省成都市2022年獨生子女五項補貼是真的嗎
是真的。
四川省成都市2022年獨生子女五項補貼為:
1、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家庭。每年可以領取2400元的補貼,夫妻離婚了也可以領。
2、有獨生子女名望證的家庭可以連續領取18年的獎勵,每年1500元左右。
3、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歲,父母每人每月可以領取不低於80元的補貼。
4、父親年滿60歲,母親年滿55歲,可以領取嘉獎費,每個家庭至少可以領一次,獎金不低於1000元。
5、獨生子女農村的父母買新農合的 國家也會發補助
Ⅳ 獨生子女證補貼多少錢一個月
法律分析: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具體多少依據所在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程度而有所差異,可以查詢所在省市的計劃生育條例。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 已經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三)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五)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Ⅵ 獨生子女證補貼政策
獨生子女證補貼待遇
每個地區的獨生子女證補貼待遇不太一樣,大致可參考如下:
1、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從領到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起,截至到子女滿18周歲,夫妻二人可從各自所在單位領取獎勵費。每人每月可以領5元,累積下來雙方共得2160元,但不可以一次領取,受單位制度等限制,具體發放形式有所差別。
2、退休補助費。獨生子女父母為機關以及事業職工的,退休時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補貼。父母為企業職工的,退休時可領取一次性養老補助,以單位發放,標準是當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
3、獨生子女父母為農村居民的:年滿60周歲的農村夫妻,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條件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可領取相應的獎勵扶助。
4、獨生子女父母為城鎮居民的:戶口為城鎮居民的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給予他們一定的獎勵扶助。
獨生子女證
什麼是獨生子女證
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類似於《結婚證》),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
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獨生子女證領取
獨生子女證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獨生子女證遺失補辦所需材料
需帶補證證明一份(證明格式另行列印),有單位的單位開,無單位的社區居委會開。
補辦獨子證證明格式樣本
ⅩⅩⅩ是我單位職工,Ⅹ年Ⅹ月出生,與ⅩⅩ在Ⅹ年結婚,Ⅹ年Ⅹ月生育一子(或一女)ⅩⅩⅩ,Ⅹ年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不慎遺失,ⅩⅩⅩ和ⅩⅩ於Ⅹ年Ⅹ月已離異,ⅩⅩⅩ離異後未再婚再育,現仍符合領取獨子證條件,要求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單位名稱(蓋章)年月日
2、需帶父母及孩子的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需帶結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4、孩子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Ⅶ 四川省農村獨生子女父母補貼新規定
法律分析:按照上年度父母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人數,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不低於5元、市(州)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標准,安排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補足。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得沖抵國家和省規定應落實的計劃生育工作經費。
法律依據:《四川省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實施辦法》
第二條 戶籍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公民按照《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和優待。其中,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按下列途徑發放:
(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的獎勵金按有關規定開支;
(二)各類企業職工、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濟組織人員的獎勵金在經營成本中列支;
(三)夫妻雙方一方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另一方無用工單位的,由在職一方所在單位全額發給;
(四)以上三種情形以外的夫妻,其獨生子女父母金在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中列支。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社會捐助等組成。
第四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專項經費建立財政專帳進行管理,由政府撥款、社會撫養費全額進入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專帳核算。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財政部門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
第五條 按照上年度父母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和城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獨生子女人數,省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不低於5元、市(州)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每年按人均10元至15元的標准,安排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足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補足。
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撥付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經費不得沖抵國家和省規定應落實的計劃生育工作經費。
Ⅷ 成都市獨生子女補貼最新政策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後可以享受原退休金額外5%的獎勵,或以一次性發放補助代替。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