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獨生子女費能否到法院起訴
法律分析: 可以,也可以考慮獨生子女費由街道辦事處或計劃生育局負責,可向計生辦反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貳』 刑事案件被告人是獨生子女能保候審嗎
你好,這種情況是不可以的,是否獨生子女不是取保的條件,取保條件你可以搜索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檢察機關會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如無羈押必要會變更強制措施取保或監視居住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羈押必要性審查的內容(一)重點對以下內容進行重新審查: 1、審查案件證據是否發生重大變化,不足以證明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行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2、審查案件事實或者情節發生變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獨立適用附加刑、免予刑事處罰或者判決無罪的;3、審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新的犯罪,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串供,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自殺或者逃跑等的可能性已被排除的;4、審查案件事實是否基本查清,證據已經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5、審查繼續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期限將超過依法可能判處的刑期的;6、審查羈押期限是否屆滿的;7、審查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變更強制措施更為適宜的;8、審查其他不需要繼續羈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形。(二)檢察機關還應當從以下幾方面附帶審查: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發現患有不適宜繼續羈押的重大疾病的,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是否患有「罪犯保外就醫疾病傷殘范圍」的嚴重疾病,是否患有急性傳染病,是否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等情形,是否屬於新刑事訴訟法第96條規定的情形。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認罪、真誠悔罪,涉及民事賠償的是否達成賠償協議已經賠付,並得到被害人的諒解,雙方當事人是否進行了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真誠悔罪,雙方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並已賠付,且得到被害人的諒解為基礎的,雙方當事人達成刑事和解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妨礙刑事訴訟正常進行的可能性下降,可以認為無繼續羈押的必要。如交通肇事案件是過失犯罪,逮捕後能達成刑事和解的,在當前辦案中一般也不在進行繼續羈押。3、身份不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是否已經查清。因身份不明而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逮捕後的偵查中如果其身份已經查明屬實,其案件情形經審查達不到逮捕條件的,則屬於不需要繼續羈押的。
『叄』 關於涉及獨生子女的政策的民事案件法院是否不予受理
不用涉及是否獨生子女。你及你的兒子可享有與其它村民同等的權利。如果認可你們的平等權利被侵佔了,是可以起訴的。
依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條、第七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款。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案例有: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14)西民二初字第246號
關於案例太長,你可以網上搜索一下這個2014年的案例。節選如下:
經審理查明,2012年10月,蘭州市西固區新城鎮新合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被河口峽水電站徵用,所得補償款由被告新合村村委會分配給其所屬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根據村民自治原則,新合村村委會就土地補償款分配一事依法於2012年9月28日召開了村民大會並表決通過了征地補償款分配方案。該方案規定:「戶口在本村的外孫子給予現有人口征地補償款的一半補償款。」隨後發放了土地補償款。依據該分配方案,被告只分配給原告18000元。原告認為自己屬於被告所稱的戶口在本村的外孫子,但自己也是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應享有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利,應獲得36000元的補償款。原告監護人顏芳多次向被告索要剩餘的補償款,並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情況,均無結果,故原告訴至本院,請求處理。
本院認為,公民的合法權益依法應受法律保護。勞動群眾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屬於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有,新合村集體土地被河口峽水電站徵用所得的征地補償款應歸全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有。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平等的成員權。對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認定,應以是否與該集體經濟組織形成較為固定的生產、生活關系為基礎,並結合是否具有依法登記的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常住戶口來綜合考量。本案中,原告出生並落戶於蘭州市西固區新城鎮新合村,並在此居住生活,與該集體經濟組織形成了緊密的依附關系,由此可判斷,原告具有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應與其他成員享有平等的成員權益。被告的分配方案顯然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對原告的訴訟請求應予支持。
『肆』 獨生子女死亡賠償標準是什麼
獨生子女死亡應當賠償對方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數額為六個月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被扶養人生活費為一定期限的當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死亡賠償金數額為二十年的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伍』 父親是獨生子女,離婚後孩子應該判給誰
需要根據雙方的撫養能力,平時對子女的照料情況,以後有利於子女的成長以及自身是否還能生育子女等情況進行綜合判斷。
『陸』 河南「獨生子女」權益被侵案一審獲勝,案件的始末有何詳情
2017年,因市政修路需要,被告新張庄村民組部分集體土地被依法徵用。土地被徵用後,相關部門向被告新張庄村民組支付有徵地補償費用。征地補償款補償到位後,被告新張庄村民組按每人60000元的標准,向村民組成員發放補償款。原告各分60000元。後因原告要求被告新張庄村民組按國家計劃生育關於獨生子女獎勵政策多分得一人份征地補償款60000元時,遭到拒絕,為此成訟。最終,滎陽市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判決桃花峪村村民委員第一村民組支付原告楊某父子多一人份土地補償款52874.8元;判決滎陽市廣武鎮桃花峪村村民委員會支付原告楊某父子多一人份過渡費14880元及50平方米回購面積差價補貼40500元。
隨後科普那麼獨生子女有什麼福利權益?
由區、縣計劃生育辦公室簽發的,證明獨生子女身份,並按規定享受有關獨生子女待遇的憑證。本著國家指導和群眾自願相結合的原則,凡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婦,經過申請並經有關單位批准可發給“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家庭憑證可以享受國家或集體規定的對獨生子女及其家庭的獎勵和照顧:如享受獨生子女保健費;國家職工中的獨生子女母親,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適當延長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並不影響其調資、晉級;農村實行生產責任制的地區和單位,獨生子女家庭包產任務低一些,或多承包一些責任田等。
『柒』 在刑事案件中獨生子女有寬達出理嗎
我國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規定,不會因為獨生子女犯罪就會寬大處理的。
『捌』 獨生子女的遺產繼承是怎麼規定的
發生這種死亡事件,應該先報案。
至於遺產,沒有遺囑應該由死者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該子肯定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如果他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還在世,也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由於他未成年,得先確定他的監護人,由監護人代為辦理繼承手續,或者再等幾個月成年後再自行處理遺產繼承也可以。
『玖』 河南「獨生子女」權益被侵案一審獲勝!該案件有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河南鄭州市滎陽市廣武鎮桃花峪村村民楊某父子因獨生子女多享一人份權益被侵害案一審獲勝。
此案以“獨生子女”權益保障為焦點,涉及桃花峪村“陵園佔地補償款、風沙源佔地補償款、石榴種質資源保護區佔地補償款、拆遷過渡安置費以及多一人份的安置房 ”。“獨生子女”家庭是否應享受“多分一人份”待遇政策,原告與被告之間辯論激烈。
首先我們要了解什麼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具有同樣的身心發展規律。但兄弟姐妹關系會在兒童社會化過程中產生一定作用。獨生子女除了與父母之間的親子關系外,沒有兄弟姐妹這層關系,因此其社會化帶有自身的特點,但是獨生子女與非獨生子女都能學會交朋友。獨生子女政策是為了響應國家號召,而實施的控制人口增長過快的一項政策。特別提醒:
現在現已辦不了獨生子女證了,從國家全面實行兩孩方針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現已撤銷,本來現已處理的能夠持續享用相關優惠,現在重生獨生子女不能處理獨生子女證了,但是曾經處理了的能夠持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