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1.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2.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兩種。3.同時具備下列三個條件的農村獨生子女照顧10分: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為農村戶口;父母終身只生養一個子女;考生本人為農村戶口。
《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 第六條 改進中小學校評價。義務教育學校重點評價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保障學生平等權益、引領教師專業發展、提升教育教學水平、營造和諧育人環境、建設現代學校制度以及學業負擔、社會滿意度等情況。國家制定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標准,完善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制度,加強監測結果運用,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普通高中主要評價學生全面發展的培養情況。國家制定普通高中辦學質量評價標准,突出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開展學生發展指導、優化教學資源配置、有序推進選課走班、規范招生辦學行為等內容。
『貳』 獨生子女證中考可以加分嗎
一、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
二、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兩種。
三、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叄』 獨生子女中考加分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兩種。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條 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肆』 獨生子女證中考加分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獨生子女中考加分需要的證件:(1)申請表;(2)戶口簿;(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4)父母結婚證(若為離異家庭要有離婚證和是否再婚再生育證明以及非監護人方的婚育情況證明,是喪偶家庭的有是否再婚再生育證明);(5)父母一方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證明及1份復印件。強調:各地中招辦的文件對於獨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詳情應參照當地教育局及計生局文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伍』 中考獨生子女加分嗎
法律分析:獨生子在中考不會給予加分。
加分的種類:
今年中考錄取加分政策日前確定,市級三好生、烈士子女等六類考生錄取時可獲5至20分的加分。
市級三好生以及經認定的文藝、體育、科技獲獎考生,還有歸僑(華僑)子女考生、台灣省籍考生和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文化課每科加一分給予鼓勵照顧。
烈士子女,駐邊疆國境和邊遠地區、島嶼的現役軍人子女錄取時文化課總成績加20分;殘疾軍人、公安幹警以及因公犧牲的軍人和幹警子女加10分錄取;獲得「首都見義勇為好市民」榮譽稱號的犧牲人員子女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子女加10分錄取。此外,現役軍人子女和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根據考試院的規定,符合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選擇享受一種;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不再享受優先錄取的照顧。所有加分考生均需公示,有關加分信息將記入考生電子檔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
國家建立科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第十八條 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採取各種措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學。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並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第十九條 國家實行職業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採取措施,發展並保障公民接受職業學校教育或者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國家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適當形式的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業務教育和終身教育。
第二十條 國家實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
國家教育考試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種類,並由國家批準的實施教育考試的機構承辦。
『陸』 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嗎加多少
獨生子女中考有加分,但只限於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和純二女戶。
加分值,各省不同,有5分、10分兩種。
獨生子女,是指沒有兄弟姐妹的孩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年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6)2015年菏澤中考獨生子女還加分嗎擴展閱讀
中考加分規范:
(1)區縣級先進對象(先進對象包括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下同)不再加分。但市教委規定,在畢業學年獲這些獎勵稱號的學生若符合推薦條件,且學生願意被推薦的,學校應優先推薦。
(2)市級先進對象加分分值調整為5分。
(3)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降分錄取分值調整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數民族學生、華僑和華僑子女、台灣省學生、歸國留學生等人員在規定的語言適應期的子女降分錄取的分值統一調整為5分。
(5)烈士子女降20分錄取政策不變。
『柒』 今年中考獨生子女還有加分政策嗎我是山東的。
1、山東省不同地區的中考加分政策不一樣的,要看你是哪個地區的。而且2017年中考回政策還沒有制定答,只能參考去年的加分政策。
2、例如東營市對東營市戶籍、農村自願放棄二胎生育指標終生只要一個女孩的家庭,其女考生(須有縣級衛生計生部門證明)加10分。
臨沂市獨生子女和農村合法生育兩女絕育家庭的子女,持獨生子女證或縣級以上計生部門證明報考普通高中加 10分。
『捌』 外地戶口在菏澤中考獨生子女怎麼才能加一上分
外地戶口在山東菏澤中考獨生子女沒有加分政策,《2016年山東省最新中考加分政策》沒有此項加分政策。
2016年山東省中考加分政策
對具有體育、音樂、美術、電腦製作、科技等特長及競賽方面獲優勝獎的學生,在普通高中錄取時,給予加分錄取。
1.體育
在個人單項比賽中,獲得地市級前三名者,高中招生錄取成績分別增加8分、5分、3分;省級前三名或獲國家二級以上運動員證書者,考生可選擇擁有進入省級規范化高中保送的資格或高中招生錄取成績分別增加10分、8分、5分優惠政策的其中一項,其中國家二級運動員如無相應比賽成績按最低分值計入;集體項目比賽中的主力隊員按個人單項比賽規定加分。
各競技體校初中在讀學生在升高中時根據比賽成績予以加分,獲得煙台市級比賽單項前八名、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予以免試。
2.音樂、美術
參加山東省學生藝術水平考試,按九級以上加3分標准執行。
3.電腦製作
凡參加中小學生電腦製作活動(電腦作品、機器人競賽、「創新未來設計」大賽)獲獎的學生,獲地市級一等獎加5分;獲省級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8分,三等獎加5分;獲國家級獎加20分。
4.科技
凡參加科技比賽獲獎的學生,獲地市級一等獎加5分;省級一等獎加10分,二等獎加8分,三等獎加5分;獲國家級獎加20分。
凡取得發明專利(不包括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發明創造)的(持有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發明專利證書,發明專利由學生本人發明),加20分。
以上4類加分項目,必須是教育行政部門主辦。除體育類特長加分要求是在初中階段後兩年獲得的成績外,其餘3類特長加分要求是在整個初中階段獲得的成績。成績認定時,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必須審核原始證件。
有關群體子女可享一定優惠
(一)軍人、烈士等子女,根據所屬類別享受一定優惠。
(二)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以及港、澳、台籍考生(持僑辦或台辦證明),報考普通高中,招生時降10分錄取。
(三)少數民族考生(持民族事務部門和公安部門證明),報考普通高中的,招生時降10分錄取。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特長加分及優惠政策,同一考生,其特長加分與享受的優惠政策不能重復計算,只記取最高項,並需提供相應證明。加分項目不得超出上述規定范圍,加分分值不得隨意提高。考生的加分項目、加分分值必須在學生所在學校公示,如無異議,方可在高中階段招生錄取中加分。有關加分和優惠的具體工作由縣市區教體局負責實施。
此外,根據省教育廳《關於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煙台從2015年秋季入學初一新生開始,清理規范高中招生加分項目,取消國家明確規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