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人去世了,怎樣將房產名過戶到子女名下
老人去世可以通過贈與遺囑,或者繼承將房產過戶到子女名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老人去世房產屬於遺產,有遺囑和協議按照遺囑協議確定繼承人,通過遺囑書和協議書辦理過戶。如果沒有,按照繼承權由繼承人帶上死亡證明和繼承人證明書辦理過戶。
法律分析
房屋過戶首先需要明確房屋歸屬,如果房屋屬於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後沒有遺囑,房屋的一半屬於遺產,另一方無權單獨處分。房屋所有權人如果健在,那麼可以去房產局直接進行過戶。如果房屋所有權屬於去世的被繼承者,那麼所有子女都有該房屋的繼承權。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如果有撫養協議,按照撫養協議分配遺產,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分配遺產,如果都沒有,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分配遺產。去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依法享有繼承權,正常情況下遺留的房產去世老人有一半份額,這個一半份額由健在的父母,配偶,子女支配。因此,根據法律法規,有贈與或遺囑,房產按規定屬於被繼承人。如果沒有那麼房子屬於遺產,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㈡ 老人去世了房產過戶給子女新規定
法律分析:目前房屋過戶主要有三種方式:繼承、贈與、買賣。三種方式各有利弊及操作流程,所需要繳納的費用也各不相同。房產繼承:費用較少風險較高繼承意味著繼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價格而獲得房產。另外根據規定子女以繼承的方式獲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繳納契稅,只需要支付公證費和工本費。但是由於繼承需要遺產人去世之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並且存在遺囑繼承和法律繼承兩種情況,相對過戶手續辦理較為復雜。贈與過戶:出售成本較高與遺產繼承相比,贈與往往需要多繳納3%的契稅以及贈與雙方需各自交納萬分之五的印花說,加起來是3.1%的稅。另外在個人所得稅方面,也有較為嚴格的規定。如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贍養人等情況,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而其他情況仍然會收取相關費用。(具體比例各地均有具體規定)另外,在贈與房屋進行再次交易時仍會再次收取各類稅費。如此加和計算,成本較高。買賣過戶:交易費用相對較高,風險最低父母把房子「賣」給孩子,乍一聽似乎「不合情理」,當選擇買賣過戶的方式其實更為保險。雖然名義是「賣」,但無需房款,所需費用主要為各種稅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㈢ 母親去世房子怎麼過戶給兒子
法律分析:1、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需要確定自己的繼承權,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繼承的情況,需取得其他繼承人同意放棄房產繼承權的書面書之後才能辦理;如父母在世時曾經立下遺囑,則應該按照遺囑中的約定執行。2、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取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以及自己的繼承人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而繼承人證明則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縣(區)公安局辦理。3、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到公證處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4、取得了上述的證明之後,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則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證件,身份證明,父母的死亡證、房產證等資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申請辦理過戶手續。5、繼承房產所涉及到的房產過戶與咱們其他情況涉及到的房產過戶一樣,需要繳納相關的稅費,而這個稅費的很多稅種收取都是與房屋的價格有關的,因此,需要做房屋的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這個評估報告需要提交給房管,繳納完稅費之後,就可以到房管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㈣ 父親去世房子過戶給兒子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房產證上的人去世了可以這么過戶: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㈤ 父母有一方死亡房產怎樣過戶給子
父母有一方去世,房產繼承的順序是夫妻、子女、父母。如果想要把房產過戶給子女,首先需要去世一方的死亡證書,其次需要直系親屬的放棄繼承的承諾證明。也就是在世父母的放棄繼承以及去世一方的父母放棄繼承,如果去世父母的父母也去世,同樣需要打死亡證明。然後帶著身份證、房產證以及其他一些相關證件證明去房產局或者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事宜。
㈥ 老人去世房子怎麼過戶給子女
老人去世房子過戶給子女。房產過戶需要的手續:
1.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需要確定自己的繼承權,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繼承的情況,需取得其他繼承人同意放棄房產繼承權的書面書之後才能辦理;如父母在世時曾經立下遺囑,則應該按照遺囑中的約定執行;
2.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取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以及自己的繼承人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而繼承人證明則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縣(區)公安局辦理;
3.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到公證處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
4.取得了上述的證明之後,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則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證件,身份證明,父母的死亡證、房產證等資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申請辦理過戶手續;
5.繼承房產所涉及到的房產過戶與咱們其他情況涉及到的房產過戶一樣,需要繳納相關的稅費,而這個稅費的很多稅種收取都是與房屋的價格有關的,因此,需要做房屋的評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㈦ 父母一方去世,房產怎麼過戶給子女
父母去世房產繼承過戶的手續是:
1、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還需要取得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以及自己的繼承人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需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公安局辦理;而繼承人證明則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縣區公安局辦理。
2、申請辦理繼承房產過戶手續的子女需要確定自己的繼承權,如父母有其餘合法繼承的情況,需取得其餘繼承人同意放棄房產繼承權的書面書之後才能辦理;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