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可以把房子贈與給子女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子女可以接受父母的贈與行為,但是房產的贈與應當到房產局去辦理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二條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⑵ 父母贈予子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民法典
父母贈予子女的財產並不一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說明,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於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對於婚後父母給子女購買不動產即使主觀願望就是給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確說明給自己子女,如果發生離婚糾紛對該不動產的所有權是否是一方的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界定不明,在實際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證據說明是只贈與給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確說明房產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於夫妻受贈者一方,因此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夫或妻的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此部分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⑶ 父母贈與子女的錢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如果贈與時是給夫妻兩個人的,則是夫妻共同財產。反之則贈與時明確給予一方,受贈一方事後也沒有將其作為共同財產的意思,那麼則屬於一方單獨所有的財產。需要有證據加以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⑷ 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是否屬於子女個人財產
婚後父母贈與子女的房產,按照法律規定來說,是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因為這個時候是父母明確指定,贈予給自己兒女的,因此就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贈予一說,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過為了不必要的糾紛,盡量還是在婚前贈予自己的子女比較好,這樣才能夠讓房子在子女名下。
所以大家對於這種法律一定要有相應的了解,只有這樣,才能夠很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不太了解的話,也要在網路上搜索相應的知識,也可以找相應的律師介入。不過婚後父母贈與子女房子是具有爭議的,因此這個具體情況還是要按照相應的事件,進行討論的。如果父母只出了一個首付,需要由子女還貸款的話,那麼這個時候就容易引發相應的矛盾,而且房子的產權問題也會出現一定的問題。
⑸ 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問題
父母附條件贈與子女財產歸屬於子女。但若當事人尚未交付動產,尚未變更登記不動產,或合同被依法撤銷、認定無效等情形下,財產的權屬仍然屬於原所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⑹ 父母附條件贈與子女財產歸屬於誰
法律分析:一、在所附條件還沒有成立前,該財產仍屬於父母本人所有;
二、在所附條件成立時,該財產即歸子女所有。
此時,父母有義務協助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三、子女如果是未成年人,接受財產贈與後,父母有義務保管好子女的財產。
在現實中,可能財產在表面上沒有任何變化,但權利人已經發生了變化,對於未成年的子女的財產,父母不得侵犯,且有妥善保管的義務,否則父母有賠償的義務。
四、贈與是單方行為,在財產實際給付前,父母一方可以隨時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⑺ 父母贈與房產給子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父母贈與房產登記在對方或雙方名下的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對該不動產的所有權是否是一方的個人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界定不明,或沒有明確是贈與一方子女的才會認定為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⑻ 父母把房子贈與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父母把房子贈與子女需要的手續如下:
1、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
2、辦理公證,根據相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
3、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
贈與是無償的法律行為,法律後果不同於有償的轉讓行為;贈與後變更產權登記的稅費與繼承後變更的標准不同,辦理前應向房管局、地稅局等有關部門充分咨詢;一般的贈與行為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但是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除外,也就是說經過公證的贈與行為一般不能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⑼ 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是。共同財產,即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雙方均有使用權的財產,可以是物質、資金、或抽象財產;在分配財產時按照國家規定利用同意度量標准評估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五)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