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浙江落戶新政策2021
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的申請對象除應屬於《意見》中明確的B類(國家級領軍人才)、C類(省級領軍人才)、D類(市級領軍人才)中的一類外,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在市區市屬或區屬用人單位工作滿3年(含)以上或與市區市屬或區屬用人單位簽訂5年(含)以上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已連續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半年(含)以上,如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市區營業執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2)持有市區常住居民戶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證或浙江省「紅卡」);+(3)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從本辦法出台前1年到申請之日期間在市區無住房,且未享受相關住房優惠政策(包括安家補助)。+2、2020年杭州人才住房優惠政策+相關住房優惠政策是指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區享受過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優惠購(建)住房,以及高校等事業單位發放的購房補貼。+3、2020年杭州人才購房補貼標准+符合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申請條件的B類人才補貼標准為100萬元;C類人才補貼標准為80萬元;D類人才補貼標准為60萬元,夫妻雙方均符合申請條件的按高的一方享受一次。+杭州人才引進落戶政策2020根據《全日制大學專科(含高職)和全日制本科學歷人才落戶政策》中的相關內容,2020年杭州人才引進落戶政策如下:+1、落戶條件:+年齡35周歲以下(不含35周歲)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含高職)學歷及45周歲以下(不含45周歲)的全日制本科學歷人才,在杭工作並由用人單位正常繳納社保的,可申請辦理落戶。+2、落戶方式+1.在杭州連續繳納社保滿兩年+非杭州本地戶籍居民購房須提供個人所得稅或者社會保險證明年限,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並且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簡而言之就是2年之內不能斷繳,一旦斷繳你就失去了購房資格!+2.在杭州落戶+在杭州的落戶方式,現在主要有三種,分別是積分落戶、人才落戶等。+(1)+積分落戶+持有《浙江省居住證》、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人員。在杭州十區均可申請,在每年3月集中受理,逾期未提出申請的,當年不予受理,詳細看下文杭州落戶政策細則。+(2)人才落戶+杭州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繳納1個月社保就能落戶杭州,很多人因此獲得買房資格。+人才落戶條件非常簡單,只需要滿足3個條件:+1、年齡在35周歲以下;+2、在杭州工作並由用人單位繳納社保;+3、學歷為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杭州落戶細則+最後附上目前杭州實施的各類落戶政策,包括積分落戶、夫妻投靠落戶、老年投靠落戶、未成年子女落戶、納稅落戶、外商投資落戶、留學回國人員落戶等等。+積分落戶+01+申報條件+1、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2、年滿18周歲+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所需材料+積分分值以申請人提交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能、社會保險、就業情況、住所和居住年限、獎項榮譽及科技創新等各類有效證件、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為依據,按照《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試行)》規定的相應分值進行累計。+未成年子女落戶+02+申報條件+未滿18周歲的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實際居住在本區的,可按自願原則投靠在杭父親或母親(集體戶口除外)。+所需材料+1、申請人的申請報告(在杭父母為申請人),原件1份;+2、申請人和遷移人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1份;+3、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4、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5、遷入地戶口簿,原件1份;+6、申請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若父母為杭州市區家庭戶掛靠戶口,戶口掛靠地不能是集體土地、軍產、違章建築等,需提供掛靠地房屋產權證、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的同意落戶證明),原件、復印件各1份;+夫妻投靠落戶+03+申報條件+夫妻婚齡滿2年。一方在杭州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戶一致的,另一方可自願申請投靠戶籍在杭配偶,遷移戶口入杭。+所需材料+1、申請人的申請報告(在杭一方為申請人,夫妻雙方簽名),原件1份;+2、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原件1份;+3、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原件1份;+4、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5、夫妻一方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父母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房屋產權人及戶主的同意落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6、出生醫學證明(若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老年投靠落戶+04+申報條件+男性年滿60周歲(原杭州籍放寬到55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原杭州籍放寬到50周歲),身邊無子女、子女全部或多數在杭州的,才能辦理投靠。+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區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邊無子女」及「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條件限制,就能辦理投靠,遷移戶口入杭。+所需材料+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書面申請並簽名,原件1份;+2、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1份;+3、投靠人及被投靠人的戶口簿,原件1份;+4、老年夫婦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5、投靠人本人或子女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6、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可通過下列方式出具①、當地鄉鎮、街道計生委出具的關系證明,需註明父母雙方信息及共生育幾個子女;②、到戶口原始檔案所在派出所查詢,需明確共有幾個子女,分別叫什麼名字,並加蓋戶口專用章;;③、提供原始職工、幹部履歷檔案登記中的家庭成員關系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原件1份;+7、若有多個子女的,需提供子女分布情況證明,原件1份;+高技能人才落戶+05+申報條件+1、45周歲以下具有技師(二級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2、35周歲以下符合當年我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三級技工);+3、獲得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我市高級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4、其中1、2兩類人員需在杭工作滿3年且在杭擁有住房,第3類人員需在杭落實工作單位。+所需材料+1、人員進杭落戶審批表(一式兩份,用人單位蓋章);+2、本省、本市職業技能鑒定部門核發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具的確認證明,原件1份;;+4、與單位簽訂的連續3年及3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5、與勞動合同一致的繳納養老保險憑證(1)按單位列印的歷年參保證明,原件1份;(2)按年度列印的歷年參保證明,原件1份;+6、本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及身份證,原件1份;+7、本人在杭擁有住房且實際居住的在杭合法固定住所證明(城鎮合法固定住所指在城鎮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房屋,包括屬於自己的房屋所有權的住宅房屋、擁有公有住房租賃證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市區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農村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農村擁有合法宅基地審批手續的住房,包括集體土地上的自建房、安置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⑵ 杭州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杭州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有子女在杭且外地身邊無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城鎮地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可以申請投靠戶口在杭城鎮地區成年子女;
(二)原籍為杭州市區的(不包括學生集體戶),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有子女在杭,本人或子女在城鎮地區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請投靠戶口在杭城鎮地區成年子女;
(三)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區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邊無子女」及「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條件限制,可自願選擇投靠戶籍在杭子女,遷移戶口入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⑶ 浙江省戶口遷移手續
浙江省戶口遷移手續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須年滿18周歲;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職幹部、職工的,按工作調動辦理戶口遷移。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浙江省戶口遷移手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遷證》。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結婚證、居民身份證。
3、遷入人戶籍證明。
4、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5、申請人或遷入人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明。
6、父母、配偶遷入的,出具退休證或《再就業優惠證》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7、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二)購房人員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對在我市購買商品房,且房屋產權人在市內有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的公民,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申請遷入落戶地派出所受理並審核下列相關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3、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4、遷入人戶籍證明。
5、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6、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件證明。
7、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三)各類人才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對具有國家重點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各類專家、留學回國人員、各學科領域的帶頭人以及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其他各類人才,不受有無固定住所的限制,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申請遷入地派出所受理並核實下列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3、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4、遷入人原籍戶籍證明。
5、所在工作單位證明或錄(聘)用證明。
6、相關學歷、職稱證書、護照等證件。
7、《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落戶
1、通過省、市「畢分辦」派遣到我市就業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地派出所憑:
(1)就業派遣報到證。
(2)接收單位證明。
(3)相關學歷證書。
(4)《戶口遷移證》。
(5)居民身份證。
戶口在生源地的,憑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及以上證件證明,填寫《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由落戶地派出所受理,報分、縣(市)局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2、對在本市就讀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且戶口已遷入學校,畢業後在同一城市(鎮)就業的,畢業生憑:
(1)集體戶口頁、居民身份證。
(2)學歷證書。
(3)接收單位證明。
(4)落戶親朋家庭戶口簿。
由落戶地派出所核實上述證明材料,在接收單位證明上簽署「同意落戶」意見後,直接回學校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再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3、通過各級人才市場代理部門就業和通過各級人才市場引進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憑:
(1)省、市「畢分辦」就業報到證。
(2)接收單位證明。
(3)相關學歷證書。
(4)《戶口遷移證》。
將戶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記為集體戶口。
(五)大中專院校招收新生戶口遷移及落戶
經教育部批准列入國家招生計劃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新生落戶,本著自願的原則,辦理戶口遷移。
新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憑印(或蓋)有「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字樣的新生錄取通知書為新生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1、普通高等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戶口遷移證》。
(2)居民身份證。
(3)蓋有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
統一辦理集體戶口遷入登記。
2、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
(1)市發改委招生計劃。
(2)《中等專業學校招收新生落戶表》(一式三份)。
(3)《戶口遷移證》。
(4)居民身份證。
(5)錄取通知書。
(6)《新生花名冊》(一式三份)。
逐級報分局、市局核准後,統一辦理集體戶口登記。
3、技工學校新生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
(1)市發改委招生計劃。
(2)《技工學校招收新生落戶表》(一式兩份)。
(3)《戶口遷移證》。
(4)居民身份證。
(5)錄取通知書。
(6)《新生花名冊》(一式兩份)。
逐級報分局、市局核准後,統一辦理集體戶口登記。
(六)投資興辦實業人員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
對在我市投資100萬元以上,興辦二、三產業、具有法人資格,有租賃或自建廠房、辦公場所,且資金佔用一年以上,或雖投資不足100萬元,而年納稅額達5萬元以上的,不受有無固定住所的限制,可辦理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落戶。此項遷入戶口,暫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營業執照》。
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4、稅票。
5、租賃或自建房相關有效證件。
6、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7、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8、遷入人原籍戶籍證明。
9、《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10、其他相關材料。
(七)幹部、職工工作調動戶口遷入落戶
在職幹部、職工工作調動戶口遷入,直接到市公安局辦理《戶口准遷證》。
所需材料:
1、縣級以上具有調配權的勞動、人事、組織部門出具的調令或實行垂直領導的系統內部有調配權的勞動、人事、組織部門出具的`調動函。
2、《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3、遷入人戶籍證明。
4、居民身份證。
5、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八)部隊轉業軍人及隨遷家屬子女、軍隊幹部家屬隨軍落戶
1、部隊轉業幹部隨遷家屬子女落戶,應先到市局戶政處辦理戶口准遷手續。
所需材料:
(1)市、縣軍轉辦簽發的《石家莊市接收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遷)家屬落戶審批表》。
(2)《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以上兩種表均蓋市、縣軍轉辦章)
(3)隨遷家屬戶籍證明。
(4)居民身份證。
2、軍官具備家屬隨軍條件的,經師(旅)級以上政治機關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隨軍。市公安局審核下列材料後,簽發《戶口准遷證》。
所需材料:
(1)《軍隊幹部申請家屬戶口隨軍審批表》。
(2)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幹部任職命令。
(3)軍官證。
(4)結婚證。
(5)隨遷家屬居民身份證。
(6)隨遷人員戶籍證明。
(7)年滿十八周歲的隨遷家屬戶口為城鎮人口的,須持有《再就業優惠證》。
(8)其他相關證明證件。
註:對安置辦落戶通知書上的出生日期與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戶口底簿登記的出生日期辦理落戶(派出所根據情況,可核查戶口底簿,也可從注銷信息庫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屬異地安置,對安置辦落戶通知書上的出生日期與戶口登記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須由入伍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銷戶口證明,按注銷戶口證明辦理落戶。
(九)在當地工作、生活滿10年的常住戶口居民,仍無固定住所的
可憑租賃房屋證明,或在親屬處居住證明,申請人或被申請人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證明,申請辦理其直系親屬戶口遷入。
所需材料:
(1)申請人申請。
(2)戶籍證明。
(3)結婚證及身份證。
(4)租賃房屋證明或親屬戶口(並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單位或居委會證明。
(十)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人員落戶
對從市區及各縣(市)注銷戶口的捕、勞、少人員,釋放、解教、解除少管後,市區及各縣(市)內無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投靠的,可投靠關系密切的人員落戶。
所需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
(2)勞改機關或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機關發給的解釋證明或解除教養、管教證明。
(3)注銷戶口證明(應註明沒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親屬)。
(4)被投靠人的書面申請。
(5)被投靠人的戶口簿。
(6)填寫《解決疑難戶口落戶表》(一式兩份)。
報分、縣局同意後,派出所辦理遷入落戶手續。
;⑷ 杭州落戶條件
杭州落戶條件有八條:(一)夫妻投靠(二)老年投靠(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引進(五)華僑回國定居落戶獲准回國定居的華僑,應當在批準定居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由本人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戶口登記。(六)高技能人才落戶(七)留學回國人員落戶留學回國人員需辦理《留學人員回國工作證》,憑工作證和學歷認證書辦理。(八)積分落戶凡持有杭州市有效《浙江省居住證》,且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非本市市區戶籍人員,均可申請積分落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一)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二)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⑸ 已婚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戶嗎
法律分析: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戶口,在法律上面沒有準確的文件規定,主要都是根據當地戶籍部門文件為準的。 戶籍改革以後,各地對於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戶口的要求以及條件不同,當地是否可以在未離婚情況下投靠父母遷戶口需要到父母戶口所在地進行咨詢並按照當地要求申請的。 以福州市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戶口為例子: 福州市內已達法定婚齡子女投靠父母:父母在戶籍地有市(縣)內合法固定住所的,已達法定婚齡子女可以投靠父母落戶。 辦理所需申請材料: 1、書面申請報告; 2、父母《結婚證》; 3、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子女與父母關系證明; 5、五城區、市(縣)內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6、子女有隨遷配偶和未達法定婚齡子女的還須提供《結婚證》、配偶《居民戶口簿》、子女關系證明。 以溫州市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戶口為例子: 根據《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溫州市區戶口遷移管理的意見》(溫委辦發146號)規定,市區戶口退休或已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如果在同一行政區范圍內沒有子女照顧生活的,可以申請1名成年子女及其家庭成員的戶口遷入其戶內。 符合上述條件的,可以憑以下材料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 1.申請報告; 2.被投靠人身份證明; 3.遷移人身份證明; 4.被投靠人與遷移人關系證明; 5.戶主同意落戶證明; 6.被投靠人房屋產權或使用權相應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⑹ 杭州戶口遷入條件2021年最新
法律分析:1、男女雙方結婚滿2年,一方在杭州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戶一致的,另一方可自願申請投靠戶籍在杭配偶,遷移戶口入杭。2、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區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邊無子女」及「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條件限制,可自願選擇投靠戶籍在杭子女,遷移戶口入杭。3、放寬高技能人才引進戶口遷移政策,即45周歲以下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及35周歲以下具有高級工職業資格人員,在杭州市區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3年,且在杭州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請在杭州市區落戶。在杭就業期間,國務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評比的先進生產工作者、優秀農民工,被評選為本市市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含享受待遇對象),杭州市十佳來杭創業創新青年、道德模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可申請在杭州市區落戶。
法律依據:《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四十一條 申報由市外遷入戶口的,遷移人的年齡、學歷、就業、參加社會保險、居住條件等基本情況,應當符合遷入地政策規定的具體條件,並按本規定第四十二條至第五十二條的要求提交申報事由材料。
第四十二條 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一方申報戶口投靠另一方的,憑結婚證和被投靠方所居住房屋屬被投靠方或其直系親屬的權屬證明辦理。與父母同戶一方因服現役被注銷戶口的,與公婆或岳父母實際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可以憑結婚證和被投靠方或其父母所居住房屋的權屬證明等材料,將戶口遷入公婆或岳父母處。
第四十三條 未成年子女申報戶口投靠父親或母親的,由其父親、母親或遷入戶戶主憑《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登記證》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申報。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戶口投靠撫養方的,憑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裁決書)辦理;投靠非撫養方的,需提交父母雙方同意遷移的聲明。父母雙亡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居住生活的未成年人,可以憑親屬關系證明或監護證明(聲明)、父母雙方的死亡證明或因死亡戶口被注銷證明等材料,將戶口遷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處。
第四十四條 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申報戶口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的,憑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被投靠子女或本人的房屋權屬證明等材料辦理。除杭州市城區外,與城鎮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並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父母,申報戶口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的,不受前款年齡限制。
⑺ 浙江省戶口遷移新政策2021
法律分析:1.放開父母投靠落戶年齡限制
2.放開市內投靠落戶限制
3.放寬市內戶口遷移條件
法律依據:《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三十五條 戶口遷移,遵循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人戶一致和整戶遷移原則,實行戶口遷入地條件准入制。
第四十一條 申報由市外遷入戶口的,遷移人的年齡、學歷、就業、參加社會保險、居住條件等基本情況,應當符合遷入地政策規定的具體條件,並按本規定第四十二條至第五十二條的要求提交申報事由材料。
第四十六條 國家、省「千人計劃」引進人才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可以憑「千人計劃」相關證明或《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等材料,在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持有職稱證書或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憑職稱或資格證書、合法穩定就業憑證等材料,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往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憑畢業證書、合法穩定就業憑證、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憑證等材料,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其他符合遷入地引進人才條件的人員,按遷入地有關政策規定申報戶口遷入登記。
第五十四條 與戶口在城鎮地區的戶主具有直系親屬、配偶或配偶父母關系的,可以憑戶主同意落戶的書面聲明、親屬關系證明等材料,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將市內戶口投靠遷入。 與城鎮地區房屋權利人具有直系親屬關系的,可以憑房屋權利人同意落戶的書面聲明、親屬關系證明、房屋權屬證明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將市內戶口遷入該房屋坐落地址。房屋有產權共有人,還應提交共有人同意落戶的聲明。 遷入地房屋屬租賃住房、廉租房、承租的直管公房、軍產房、集體土地房屋的,僅限房屋權利人或承租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遷入。戶主或房屋產權共有人不同意遷入的,不予辦理。
⑻ 杭州投靠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杭州市最新實施的投靠落戶政策包括夫妻投靠落戶、老年投靠落戶、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戶和部隊隨軍家屬投靠落戶四類。
一、夫妻投靠落戶條件
1、夫妻婚齡滿2年(含2年);
2、在杭州的一方有杭州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戶一致;
3、另一方持有在杭州申領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滿足以上條件,可自願申請投靠在杭配偶戶口處。
二老年投靠落戶條件
80周歲及以上:
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邊無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證》條件限制,可以自願選擇投靠在杭城鎮有合法固定居住所的子女。
80周歲以下:
1、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外地身邊無子女,子女全部或大多數在杭州市區;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區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2、杭州地區有子女,外地也有子女的,按「就小城市、就多數子女」原則投靠;
3、夫妻雙方原籍在杭州市區,因工作調動在其他地區離退休,有子女在杭州市區的,滿足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可回杭投靠;
4、外地老年夫妻投靠在杭子女,應由夫妻雙方同時申請遷入,不能因此造成新的夫妻分居(喪偶、離婚的除外)。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戶條件
1、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
2、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四、部隊隨軍家屬投靠落戶條件
部隊幹部、士官家屬隨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辦理家屬農轉非:
1、軍齡滿15年;
2、副營職或技術十一級以上;
3、年齡35周歲以上;
4、現役五、六級士官。
法律依據:《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四十二條 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一方申報戶口投靠另一方的,憑結婚證和被投靠方所居住房屋屬被投靠方或其直系親屬的權屬證明辦理。與父母同戶一方因服現役被注銷戶口的,與公婆或岳父母實際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可以憑結婚證和被投靠方或其父母所居住房屋的權屬證明等材料,將戶口遷入公婆或岳父母處。
第四十三條 未成年子女申報戶口投靠父親或母親的,由其父親、母親或遷入戶戶主憑《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登記證》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申報。
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戶口投靠撫養方的,憑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裁決書)辦理;投靠非撫養方的,需提交父母雙方同意遷移的聲明。父母雙亡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居住生活的未成年人,可以憑親屬關系證明或監護證明(聲明)、父母雙方的死亡證明或因死亡戶口被注銷證明等材料,將戶口遷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處。
第四十四條 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申報戶口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的,憑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被投靠子女或本人的房屋權屬證明等材料辦理。除杭州市城區外,與城鎮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並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父母,申報戶口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的,不受前款年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