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給孩子上戶口因為父母民族不同就必須兩人都到場否則就不給辦是嗎
這個是國家規定,孩子只有一次選擇民族的機會,這個也不麻煩,這點小事都嫌麻煩,將來帶娃,育娃就更麻煩了,要有心理准備!
B. 小孩上戶口是漢族,媽媽是少數民族,想讓小孩隨媽媽的民族可以改嗎
摘要 可以改。
C. 爸爸是漢族媽媽是土家族孩子上戶口可以選擇民族嗎
可以。
按照《關於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份的規定》,父親是漢族,母親是少數民族,孩子戶口本上填的是漢族,現在想改成少數民族,是可以的。
《關於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分的規定》:1、個人的民族成分,只能依據父或母的民族成分確定。2、不同民族的公民結婚所生子女,或收養其他民族的幼兒,其民族成份在滿十八周歲以前由父母或養父母商定,滿十八周歲者由本人決定,年滿二十周歲者不再更改民族成分。
D. 父母民族不一樣,不在一個戶口本,孩子上回族戶口怎麼上
在小孩出生後到戶籍部門和居委會辦理,一般現在都落少數民族,也就是回族。辦戶口,需要拿結婚證、醫院的出生證明等等資料去民政局跑一趟,他們會把需要的東西告訴你的。
確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必須以國家正式認定的民族族稱為准。
個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據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為憑確定。
現役軍人子女的民族成份依據其父或母所在部隊(部門)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現役軍人民族成份證明確定。
不同民族公民所生子女,年滿20周歲,不再更改民族成份。同一少數民族公民所生子女,恢復民族成份不受年齡限制。
不同民族公民再婚,雙方原來的子女如系幼兒,其民族成份在十八周歲前由母親和繼父,或父親和繼母商定;雙方原來的子女已滿十八周歲的,不改變原來的民族成份。
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間發生的收養關系、婚姻關系,不改變各自的民族成份。
原來已確定為某一少數民族成份的,不得隨意變更為其他民族成份。
申請變更、恢復民族成份,須持有父母民族成份證明(戶口卡)、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本人申請。
E. 小孩上戶口是漢族,媽媽是少數民族,還能改嗎
當然是可以改的。《關於中國公民確定民族成份的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個人,可以申請更改、更正民族成份:
(一)年齡未滿十八周歲者,父母雙方的民族成份不相同;父、母要求以其中一方已被確認的民族成份為依據,更改子女民族成份的;
(二)年齡已滿十八歲未滿二十周歲,父母雙方的民族成份不相同,子女本人要求以父或母已被確認的民族成份為依據,更改民族成份的;
(三)父母雙方的民族成份同是少數民族,子女本人與父母雙方民族成份不相一致的,不受年齡限制,可更改本人民族成份;
(四)被收養人在年滿二十周歲以前,可以要求依照收養父母其中一方已被確認的民族成份為依據,更改民族成份;
(五)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雙方的子女在年滿十八周歲以前,可以依照繼父(母)已被確認的民族成分為依據,更改民族成份,並告知其親生父(母)。已滿十八周歲的繼子女不改變原來的民族成份;
(六)在戶口遷移、更換戶口薄及人口普查中,錯填民族成份的。
(5)父母民族不同子女上戶擴展閱讀:
辦理族別更改流程及所需材料:
要求更改、更正民族成份的公民個人,應持書面申請和有效證件(戶口簿、戶口遷移證、結婚證、收養殘廢證、單位人事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證明,更正錯填民族成份的必須有公安派出所的證明),到更改人戶口所在地的縣(區)民宗局申報。
1、《族別更改申請》,必須列印,村、鄉蓋章,一式三份;
2、父親戶口簿復印件3份,身份證復印件3份,結婚證復印件3份;
3、母親戶口簿復印件3份,身份證復印件3份,結婚證復印件3份;
4、本人戶口簿復印件3份,身份證復印件3份,未滿16歲的可不要身份證;
5、民族成份申請表在民宗局領取,編好號後列印,村、鄉蓋章後交三份。
F. 戶口民族與父母不一致怎麼辦出生證明證明才能改戶口嗎
摘要 你好!你提的問題是這樣的,孩子的出生證上母親的民族和戶口本上不一致,可以帶上身份證去辦理孩子出生證明的單位更正,使出生證明與戶口本對上號!
G. 父母不同民族孩子落戶口必須父母雙方到場嗎
法律分析:是的。給孩子上戶口,需要父母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孩子的出生證明等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