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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債務需要子女來承擔嗎

發布時間:2022-08-19 02:16:38

A. 父母欠款需要子女償還嗎

法律分析:父母的債務不一定要子女償還。

1、若父母為無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為法定監護人的,子女有代替償還債務的法定義務。

2、如果父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對自己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後果,子女沒有義務替父母償還債務。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作為合法繼承人,在繼承完畢死者遺產之後,承擔遺產價值以內債務的清償責任。

超出遺產部分,子女沒有償還的義務。子女如果放棄繼承的,可以不負清償責任。如果子女自願為父母償還的,法律也不禁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B. 父母的債務子女有責任承擔嗎

一、父母的債務子女有責任承擔嗎
1、父母的債務子女是否有責任承擔,需視情況而定:
(1)父母的債務,子女一般是不需要承擔;
(2)如果父母去世後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此時子女要以繼承的遺產價值為限來承擔債務償還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民事責任構成要件有哪些
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因一定的行為或事件使民事主體的權利遭受某種不利的影響。權利主體只有在受損害的情況下才能夠請求法律上的救濟;
2、行為的違法性。對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規定的違反。除了法律有特別規定之外,行為人只應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作為構成民事責任要件的因果關系指行為人的行為及其物件與損害事實之間所存在的前因後果的必然聯系;
4、行為人的過錯。行為人的過錯是行為人在實施違法行為時所具備的心理狀態,是構成民事責任的主觀要件。

C. 父母欠錢兒女用承擔嗎

法律分析:首先,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民法典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後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母的饋贈導致父母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母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於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欠條未標明是賭債,那麼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D. 父母的債務子女需要承擔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需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第一百一十八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之規定,債務憑證中載明的債權對象是特定義務人,而父母和子女是獨立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子女並不因為與父母具有親屬關系需要承擔父母的債務,且法律中規定的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律義務中亦沒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但如果父母已經去世,子女已經繼承了父母的遺產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之規定,繼承人應當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說,子女需要在繼承父母遺產的范圍內償還債務,超出父母遺產范圍的債務不強制規定由子女償還。

E. 父親的債務子女要承擔嗎

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麼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償還債務,但是應當在遺產分割前放棄繼承。


總之: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後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

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親的饋贈導致父親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親償還債務。另外法律明文規定對於賭債是不予以承認的,如果只有未標明是賭債,那麼這個欠條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是成立的。

F. 父親的債務子女要承擔嗎

對於父母的債務,子女一般沒有責任承擔。父母一般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承擔其民事責任。但是子女如果繼承了父母的遺產的,則需要在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清償父母的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G. 父母欠債子女有責任還嗎

一、父母欠債子女有責任還嗎
1、父母欠債子女有沒有責任還,視情況而定如下:
(1)如果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的,則以繼承的遺產為限,要對父母的債務承擔清償的責任;
(2)如果子女放棄繼承的,或者父母沒有留下遺產可以繼承的,子女不需要承擔父母債務;
(3)如果父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父母所負的債務是用於家庭支出,共同生活的子女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二、父母欠債子女能結婚嗎
父母欠債子女能結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H. 父母欠債子女有責任還嗎

法律分析:父母所欠的債務,孩子是沒有義務為其償還的。 從法律上來說,孩子沒有義務要替父母還債。因為父母和孩子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不因血緣關系的存在而混同。父母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父母還在世,且沒辦法還債時,債務是不應當由孩子來承擔的。父母的債務是父母與他人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與孩子無關。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父母去世,子女作為繼承人,要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償還被繼承人所欠的債務,作為繼承人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繼承遺產的情況,來決定是否要償還父母生前所欠的債務。另外,不管父母是否健在,孩子都願償還其債務的話,則不受遺產實際價值的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I. 父母債務子女要還嗎

父母欠債子女是否有義務承擔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首先,若父母為無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為法定監護人的,子女有代替償還債務的法定義務。
其次,如果父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對自己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後果,子女沒有義務替父母償還債務。
第三,如果父母死亡,子女作為合法繼承人,在繼承完畢死者遺產之後,承擔遺產價值以內債務的清償責任。
超出遺產部分,子女沒有償還的義務。子女如果放棄繼承的,可以不負清償責任。如果子女自願為父母償還的,法律也不禁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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