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杭州市積分落戶戶口遷移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一)《積分落戶准入通知書》。(二)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三)落戶地相關證明材料。(四)未成年子女隨遷落戶的,應當提交隨遷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能夠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登記證》等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修訂)》九、申請人可以向居住地積分受理窗口提出積分申請,也可通過互聯網、手機客戶端等登錄應用服務平台提出積分申請和預約辦理。在提出申請時申請人應遞交相關材料,包括《居住證》《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申請表》以及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試行)規定的相應證明材料。積分受理窗口已實現信息共享或聯審聯辦的,申請人可以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申請人可以書面委託用人單位提出積分申請。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提出積分申請。用人單位管理部門、監護人、近親屬代為提出申請的,應當同時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十、積分受理窗口依託積分管理信息系統開展積分申請受理和信息錄入,對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並出具收件憑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材料。申請人應當對積分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十一、積分受理窗口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後錄入積分管理信息系統,尚未實現系統數據共享和在線審核比對的,應即時通過系統推送至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進行審核。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反饋。
㈡ 杭州戶口遷入條件2021年最新
法律分析:1、男女雙方結婚滿2年,一方在杭州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戶一致的,另一方可自願申請投靠戶籍在杭配偶,遷移戶口入杭。2、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市區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不受「外地身邊無子女」及「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條件限制,可自願選擇投靠戶籍在杭子女,遷移戶口入杭。3、放寬高技能人才引進戶口遷移政策,即45周歲以下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員及35周歲以下具有高級工職業資格人員,在杭州市區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3年,且在杭州市區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請在杭州市區落戶。在杭就業期間,國務院各部委授予的操作能手等,省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評比的先進生產工作者、優秀農民工,被評選為本市市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含享受待遇對象),杭州市十佳來杭創業創新青年、道德模範、見義勇為先進個人,可申請在杭州市區落戶。
法律依據:《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四十一條 申報由市外遷入戶口的,遷移人的年齡、學歷、就業、參加社會保險、居住條件等基本情況,應當符合遷入地政策規定的具體條件,並按本規定第四十二條至第五十二條的要求提交申報事由材料。
第四十二條 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一方申報戶口投靠另一方的,憑結婚證和被投靠方所居住房屋屬被投靠方或其直系親屬的權屬證明辦理。與父母同戶一方因服現役被注銷戶口的,與公婆或岳父母實際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可以憑結婚證和被投靠方或其父母所居住房屋的權屬證明等材料,將戶口遷入公婆或岳父母處。
第四十三條 未成年子女申報戶口投靠父親或母親的,由其父親、母親或遷入戶戶主憑《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登記證》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申報。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戶口投靠撫養方的,憑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裁決書)辦理;投靠非撫養方的,需提交父母雙方同意遷移的聲明。父母雙亡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居住生活的未成年人,可以憑親屬關系證明或監護證明(聲明)、父母雙方的死亡證明或因死亡戶口被注銷證明等材料,將戶口遷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處。
第四十四條 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申報戶口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的,憑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被投靠子女或本人的房屋權屬證明等材料辦理。除杭州市城區外,與城鎮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並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父母,申報戶口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的,不受前款年齡限制。
㈢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受理條件: 1、申請人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戶口居民。 2、申請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撫養責任(或徵得有撫養權一方同意辦理遷戶)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帶上申請人及隨遷人的身份證、戶口本、被投靠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就可以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法》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㈣ 杭州未成年投靠落戶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1、遷移人的居民戶口簿
2、父母的居民身份證
3、遷入戶戶口簿
4、父母雙方同意遷移的聲明
5、出生醫學證明
6、結婚證
7、不動產權證書
市內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1、父母的居民身份證
2、不動產權證書
3、遷入戶戶口簿
4、父母雙方同意遷移的聲明
5、遷移人的居民戶口簿
6、出生醫學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㈤ 杭州積分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杭州積分落戶前提條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
(二)、年滿18周歲;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或參加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杭州市積分落戶申請流程:
1、申請人准備好申請材料。
2、攜帶材料到積分受理窗口辦理。
3、相關部門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反饋。
4、積分管理系統發簡訊告知積分情況申請人及時查看自己的積分情況並進行異議復核。
5、市門戶網站及本市有關媒體上公示排名情況和擬落戶名單。
6、申請人持《積分落戶准入通知書》在規定的有效期范圍內及時到擬落戶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未成年子女隨遷落戶的,應當提交父母雙方書面申請、父母結婚證、隨遷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能夠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登記證》等證明材料。男方攜帶非婚生子女的,還需出具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鑒定報告);父母離異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子女撫養權歸屬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調解書。
法律依據:《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辦法》所稱的「在本市市區范圍內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是指在本市市區辦理了《浙江省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且證件使用功能未被中止的。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持證人積分享受公共服務,可以按其持有效《居住證》的父親或母親(其他法定監護人)積分分值較高的一方計。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㈥ 杭州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一、人才引進落戶
落戶條件:
全日制大專、年齡為35周歲以下,繳納杭州社保一個月以上;
全日制本科、年齡為45周歲以下,繳納杭州社保一個月以上;
全日制研究生、碩士50周歲以下、博士55周歲以下無須繳納社保;
二、職稱落戶
落戶條件:
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45周歲以下,繳納杭州社保一個年以上;
?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50周歲以下,繳納杭州社保一個月以上;
?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年齡55周歲以下,繳納杭州社保一個月以上。
三、高技能人才落戶
落戶條件:
具有高級工及以上的職業資格人員,在同一單位連續繳納3年以上社保;
在杭州持有已交付的住宅。
四、?積分落戶
落戶條件:
持有杭州市頒發的《浙江省居住證》;
年滿18周歲;
無嚴重刑事犯罪記錄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五、投靠落戶
落戶條件:
投靠一方需要持有《浙江省居住證》;
?夫妻投靠,結婚滿2年;
父母投靠,母親年齡滿55歲,父親年齡滿60周歲,且大多子女在杭州或身邊無子女。
六、購房落戶
落戶條件:
2006年3月20日至2016年9月28日,在濱江、下沙、錢江新城購買房屋價值為80萬、60萬以及100萬的客戶,且付清房款後可以申請落戶;2008年10月14日至2016年9月28日,在拱墅、江干、下城、西湖購買房屋價值為80萬,上城區購買房屋價值為100萬,且付清房款後可以申請落戶;2015年1月1日之前,在蕭山餘杭購買80方以上房屋,無需付清房款即可申請落戶。
無犯罪記錄;
無傳染病;
高中學歷以上;
實際居住於落戶地。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調整完善戶口遷移政策的通知》
除杭州市城區外,進步放寬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子女等戶口遷移的條件限制。男女雙方婚姻關系依法確認後,夫妻-方可以申請將戶口遷至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另一方配偶處。 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請將戶口遷至有合法穩定住所的父母處。與城鎮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請將戶口遷至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子女處。各地根據實際,可以對未成年子女放寬至無生活來源的未婚子女。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
第三十一條 公民申報遷移登記時,應當提交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材料,並按規定申領戶口准遷證、戶口遷移證等戶口遷移證件。
第三十七條 公民因親屬投靠、工作調動、人才引進、購房落戶、投資納稅落戶等原因申報市外遷入的,應當符合國家或者本省的落戶規定。
「市外遷入」,是指跨區市市轄區或者跨縣(市、區)的戶口遷入。
㈦ 未成年戶口一定要隨父母遷嗎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可以不隨監護人的戶口一起遷移。但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需要。當然也可以父母先遷過去,孩子晚一點遷過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㈧ 杭州投靠落戶政策
法律分析:杭州市最新實施的投靠落戶政策包括夫妻投靠落戶、老年投靠落戶、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戶和部隊隨軍家屬投靠落戶四類。
一、夫妻投靠落戶條件
1、夫妻婚齡滿2年(含2年);
2、在杭州的一方有杭州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戶一致;
3、另一方持有在杭州申領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滿足以上條件,可自願申請投靠在杭配偶戶口處。
二老年投靠落戶條件
80周歲及以上:
8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邊無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證》條件限制,可以自願選擇投靠在杭城鎮有合法固定居住所的子女。
80周歲以下:
1、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持有在杭申領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外地身邊無子女,子女全部或大多數在杭州市區;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區城鎮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投靠在杭子女。
2、杭州地區有子女,外地也有子女的,按「就小城市、就多數子女」原則投靠;
3、夫妻雙方原籍在杭州市區,因工作調動在其他地區離退休,有子女在杭州市區的,滿足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可回杭投靠;
4、外地老年夫妻投靠在杭子女,應由夫妻雙方同時申請遷入,不能因此造成新的夫妻分居(喪偶、離婚的除外)。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落戶條件
1、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
2、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
四、部隊隨軍家屬投靠落戶條件
部隊幹部、士官家屬隨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辦理家屬農轉非:
1、軍齡滿15年;
2、副營職或技術十一級以上;
3、年齡35周歲以上;
4、現役五、六級士官。
法律依據:《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四十二條 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一方申報戶口投靠另一方的,憑結婚證和被投靠方所居住房屋屬被投靠方或其直系親屬的權屬證明辦理。與父母同戶一方因服現役被注銷戶口的,與公婆或岳父母實際居住生活的另一方,可以憑結婚證和被投靠方或其父母所居住房屋的權屬證明等材料,將戶口遷入公婆或岳父母處。
第四十三條 未成年子女申報戶口投靠父親或母親的,由其父親、母親或遷入戶戶主憑《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登記證》等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申報。
父母離婚後,未成年子女戶口投靠撫養方的,憑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裁決書)辦理;投靠非撫養方的,需提交父母雙方同意遷移的聲明。父母雙亡的,與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居住生活的未成年人,可以憑親屬關系證明或監護證明(聲明)、父母雙方的死亡證明或因死亡戶口被注銷證明等材料,將戶口遷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處。
第四十四條 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申報戶口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的,憑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被投靠子女或本人的房屋權屬證明等材料辦理。除杭州市城區外,與城鎮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並已領取《浙江省居住證》的父母,申報戶口投靠城鎮地區成年子女的,不受前款年齡限制。
㈨ 杭州投靠親友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一)夫妻投靠:夫妻婚齡滿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戶一致的,由當事人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相關手續。(二)老年投靠:(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子女全部或多數在杭州市區,外地身邊無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請投靠在杭子女;(2)原籍為杭州市區(不含蕭山、餘杭)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請投靠在杭子女;(3)夫妻雙方均在外地,夫妻有一方原籍為杭州市區,且有子女戶籍在杭州市區的,只要一方符合投靠年齡,另一方符合夫妻投靠條件(結婚滿三年),雙方可同時申請投靠在杭子女。(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子女(戶口在大中專院校的除外),可按自願原則投靠在杭父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㈩ 杭州積分落戶2022年新政策
申請條件:
申請人在積分落戶申請時,需提交100分以上的有效積分憑證
辦理方法:
線上申請——為方便大家申報,杭州市公安局在警察叔叔app上開通了積分落戶「線上申請」。在線教程請看》》2021年杭州下半年積分落戶線上申請教程
線下申請——可以攜帶所需材料,前往線下窗口進行辦理,詳細地址請看下方鏈接。
2021杭州積分落戶受理窗口(具體地址+咨詢電話)
所需材料: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
2.落戶地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本人在杭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等相關材料;產權歸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材料( 結婚證、居民戶口簿等) 及同意落戶意見書;申請落戶親友家庭戶的,提供親友的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及親友同意落戶意見書;申請落戶集體戶口的,提供集體戶單位同意落戶意見書
3.未成年子女隨遷落戶的,應當提交父母雙方書面申請、結婚證、隨遷未成年子女的居民戶口簿、父母子女關系證明材料( 能夠證明父母子女關系的居民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登記證》等證明材料。其中,男方攜帶非婚生子女的,還需出具有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關系鑒定報告) ;父母離異隨遷未成年子女的,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子女撫養權歸屬的離婚協議或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民事調解書
4.隨遷配偶的, 需提供配偶戶口本、結婚證和配偶的居住證
溫馨提醒:在提出積分落戶申請時請確保您的《浙江省居住證》處於有效狀態,且已經獲得100分以上有效積分核定結果。需要隨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需符合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條件,在本人申請時一並提出。
辦理時限:
申請提交後,市公安局將在集中受理結束後的25個工作日內統一公示申請人信息和核定分值,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信息有異議的可向市公安局提請核查,逾期不再受理異議。
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經市政府確定落戶指標後,市公安局會公布符合落戶分數人員名單,符合條件的落戶人員就可以持居民身份證到戶籍窗口辦理落戶手續,積分落戶辦理時限為公布之日起60天內,逾期視作放棄當年積分落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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