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戶口在外地的成年子女能不能遷到自己父母的戶口上
一、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政策規定
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戶口,在法律上面沒有準確的文件規定,主要都是根據當地戶籍部門文件為準的。
戶籍改革以後,各地對於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戶口的要求以及條件不同,當地是否可以在未離婚情況下投靠父母遷戶口需要到父母戶口所在地進行咨詢並按照當地要求申請的。
二、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戶的的普遍做法
1、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2、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3、申請人到前台辦理受理手續後,人口管理科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決定;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獲批準的簽發《准遷證》,每證收取工本費4元。申請人持《准遷證》第二聯回原戶籍地辦理《戶口遷移證》,再持《准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居民身份證、本市戶口簿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戶口辦理窗口辦理入戶。
⑵ 孩子戶口投靠父母要什麼條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註:如屬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親接受政策外生育處理已滿5年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二、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 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子女的《戶口簿》。
2.父母的《結婚證》。
3.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
4.市外遷入的提交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
5.市外遷入的提交遷出地鎮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父母《計劃生育服務證》或鎮以上計生管理部門簽發、出具的證明申請人屬政策內生育的有效證件、證明。
成年子女照顧父母入戶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與產權單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證明,或房管局發出的非臨時租住的《房屋使用證》。
3.申請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簽發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權威原始憑據,或遷出地派出所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
4.遷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單位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情況證明,或有效的權威憑證。
5.配偶隨遷的提供《結婚證》,未成年子女隨遷的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6.18周歲以上的未婚人員提供遷出地民政部門或鎮級管理部門出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⑶ 落戶的看過來,子女投靠父母如何辦理
辦理條件:
1.以男滿周歲、女滿55周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系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系證明。(關系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系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系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系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准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准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注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准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⑷ 子女投靠父母 戶口遷移具體流程
你說這種情況是絕對夠條件辦理戶口遷移的,戶籍管理規定因投靠本市直系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可將戶口遷入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的(包括「農遷農」),入戶人提供本人及投靠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提供親屬關系證明(「農遷農」的還需提供遷入地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就行
⑸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規定
根據戶籍管來理規定源,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申請人持父母、子女的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辦理遷戶業務。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⑹ 戶口投靠父母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戶口投靠父母需要條件:本轄區內戶籍遷移的,在符合遷入地的落戶政策的前提下,只需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遷移戶口申請書、房屋產權登記證、親屬關系證明等;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申請辦理落戶手續即可,不再開具戶口遷移證,相關遷移審核手續,由工作人員通過公安內部系統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⑺ 子女投靠父母的法律規定
子女投靠父母最新規定是: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且應當按照普通的遷移戶口程序辦理。即先向遷入地申請戶口遷入,領取准遷證。然後,向遷出地申請遷出證,注銷戶口。最後,返回遷入地申請戶籍登記,並領取戶口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⑻ 吉林省發布戶籍制度改革新政:租房可落戶
日前,吉林省公安廳等部門聯合出台《吉林省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公安機關對取消落戶限制等方面政策進行調整。 其中包括,全面放開放寬城鎮落戶條件,租房也可落戶。
吉林省規定,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戶對繳納社保年限限制,非戶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區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房居住)即可申請落戶。取消投親落戶限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戶城鎮的,不受年齡限制,可根據本人意願辦理投親落戶。
同時,暢通人才和民營企業職工落戶渠道。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國民教育同等學力人員及留學歸國人員、技術技能人才不受穩定就業、穩定住所等條件限制,可在工作地、居住地、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城鎮申請落戶。
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不受納稅額度、繳納社保年限和經營場所等條件限制,企業經營者和員工可在工作地、居住地城鎮申請落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戶城鎮的,可根據本人意願辦理投親落戶。
吉林省將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分類進城落戶,嚴格落實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穩定就業生活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人口等重點群體落戶政策,確保有意願進城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應落盡落。
此外,實行農村籍大學生、農村籍退伍軍人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農村籍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當年退伍軍人以自願為原則,可直接回原籍落戶。已在城鎮落戶的農村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農村籍退伍軍人返鄉就業並在農村實際居住生活的,經當地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可根據意願回原籍落戶。
日前,吉林省公安廳等部門聯合出台《吉林省全面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公安機關對取消落戶限制等方面政策進行調整。 其中包括,全面放開放寬城鎮落戶條件,租房也可落戶。
吉林省規定,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戶對繳納社保年限限制,非戶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區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房居住)即可申請落戶。取消投親落戶限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戶城鎮的,不受年齡限制,可根據本人意願辦理投親落戶。
同時,暢通人才和民營企業職工落戶渠道。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國民教育同等學力人員及留學歸國人員、技術技能人才不受穩定就業、穩定住所等條件限制,可在工作地、居住地、直系親屬戶口所在地城鎮申請落戶。
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不受納稅額度、繳納社保年限和經營場所等條件限制,企業經營者和員工可在工作地、居住地城鎮申請落戶。配偶、子女、父母相互投靠落戶城鎮的,可根據本人意願辦理投親落戶。
吉林省將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分類進城落戶,嚴格落實進城就業生活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市穩定就業生活新生代農民工、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城人口等重點群體落戶政策,確保有意願進城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應落盡落。
此外,實行農村籍大學生、農村籍退伍軍人來去自由的落戶政策,農村籍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和當年退伍軍人以自願為原則,可直接回原籍落戶。已在城鎮落戶的農村籍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農村籍退伍軍人返鄉就業並在農村實際居住生活的,經當地村委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可根據意願回原籍落戶。
⑼ 投靠親屬落戶政策規定
一、民法典規定戶口投靠親屬需要什麼條件
(1)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註:如屬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親接受政策外生育處理已滿5年為前提)。
(2)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
申請人持父母、子女《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填妥後,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二、戶口遷移手續材料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為基本落戶條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須年滿18周歲;
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齡不超過法定婚齡且未婚又無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職幹部、職工的,按工作調動辦理戶口遷移。
(1)直系親屬投靠父母年齡上沒有限制,戶口在親屬之和非親屬間都可以投靠,戶籍政策上並未禁止不是親屬的人投靠戶口,只要當地政策允許,對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
(2)戶口親屬投靠(沒有說一定要直系親屬的哦)的一般程序,各地略有區別,請咨詢戶口遷入地派出所。
申請遷入落戶地派出所受理並審核下列相關材料,報分、縣(市)局核准並簽發《戶口准予遷入證明》。
所需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申請人及隨遷人居民身份證
3、隨遷配偶子女的,附結婚證
4、遷入人戶籍證明
5、合法固定住所證件證明
6、穩定職業或穩定生活來源證件證明
7、申請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居(村)委會證明
8、《申請戶口遷入落戶表》一式兩份
⑽ 子女投靠父母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根據戶籍管理規定,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條件限制。成年子女照顧父母親,以父母親有自己的產權房屋(包括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邊無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為條件,允許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戶。申請人持父母、子女的戶口簿、父母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或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生育服務證,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到人口管理科戶口受理窗口申領申請表,辦理遷戶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