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獨生子女遺產繼承問題
如果沒有遺囑,就只能法定繼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繼承人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繼承。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所以即便是獨生子女,父母的遺產也要在其配偶、祖父母和子女之間平分,不是社會上所說的獨生子女就「當然繼承」父母所有的遺產。
2.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問題
1、獨生子女什麼情況下才能完全繼承父母的所有財產?提前立下遺囑就能確保子女全額繼承遺產如果獨生子女想完全繼承父母的遺產,那麼遇到這樣的情況,要每個相關繼承人確認簽字放棄繼承權利後,房產才能順利由獨生子女繼承。或者獨生子女只能將其他所有的繼承人全部告上法庭,通過法院判決才能獲得全部的繼承權。這樣是非常麻煩的事情。為了預防這樣的情況發生,最保險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證遺囑,確認房產由子女繼承。在《繼承法》中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形式,而法定繼承是在被繼承人無遺囑時,按繼承順序,由繼承人繼承遺產。因此,先立下遺囑,能避免這些麻煩的產生。作為父母的婚後共有財產,在訂立遺囑的時候,必須由父母一起簽立。同時,最好有公證人現場進行公證,並全程錄音錄像留存憑證,以免以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2、獨生子女並非一定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時,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假設其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先於父母去世,那麼房產的歸屬則毫無爭議屬於子女。但是若父親或母親比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則情況就復雜得多。因為按照法定繼承關系,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也意味著,在祖孫三代關系中,一旦中間的父輩早逝,如父輩無立遺囑,祖輩也沒放棄繼承,那麼原屬於父輩的財產(房產)需均分給祖輩和孫輩。假設是獨生子女要繼承父母婚後購買的房產,以父親一方為例,如果父親去世時尚有奶奶在世,父親還有2個兄弟,那麼在分配房產時,這套房產的1/2屬於母親,1/2則是父親的遺產。父親的1/2遺產中,按照《繼承法》的規定,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那麼母親獲得的房產份額為1/21/6=2/3,獨生子女獲得1/6,奶奶獲得1/6。若繼承時奶奶也去世,那麼其2個兄弟則按照第二順序平均分得奶奶名下的1/6房產,每人獲得1/12,以此類推。母親一方也是同理,若母親去世時尚有外公外婆在世,那麼財產分配還將更復雜。
3. 獨生子女繼承的困境,怎麼破
一般會認為家裡孩子多,結過幾次婚,家庭關系比較復雜的人,才會去立遺囑,自己現在家庭穩定,財產都是孩子的,立遺囑還不在考慮范圍之內。但現實往往與人們的美好願望是相反的,在實際的辦案中,我們發現,獨生子女家庭不立遺囑的風險要遠遠大於非獨生子女的家庭。
某法院法官指出,獨生子女在遺產信息不明的情況下,繼承難問題已經在司法個案中顯現出來,應引起重視。「公民財產日漸增多,且財產形式多樣化、財產分布多元化。由於獨生子女家庭已成主流家庭模式,子女如果不與父母同住,父母突發意外或疾病未及訂立遺囑或交代身後事等,就會導致作為唯一繼承人的獨生子女,因為不了解父母遺產卻又無法查明,而引發繼承難題。」
北京某基層法院民庭就曾經在3個月內受理4起獨生子女繼承糾紛案。這4起繼承案件中,除一起為獨生子女起訴保姆外,其他3起都是獨生子女起訴親屬。
4. 獨生子女父母的遺產怎麼繼承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問題一般是因為涉及到爺爺奶奶與外公外婆繼承糾紛,因為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也屬於法定繼承人,所以父親或母親比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的時候,那麼就會產生繼承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5. 獨生子女父母的遺產如何分配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家庭僅表現為被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數量較少,在實體法律適用與繼承處理程序上並無任何特別之處,獨生子女可採用上述兩種方式處理遺產繼承等事務。如果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繼承人,且對遺產分割有爭議且不可調解的,自然會走上法院訴訟如果其他法定繼承人均先於其死亡,獨生子女確定為惟一法定繼承人,就可通過非訴渠道的繼承公證處理遺產。遺囑受益人辦理遺產繼承手續,即使有公證過的遺囑,在父母去世後還得辦理繼承公證。繼承遺囑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6. 獨生子女遺產繼承問題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時,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假設其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先於父母去世,那麼房產的歸屬則毫無爭議屬於子女。但是若父親或母親比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則情況就復雜得多。因為按照法定繼承關系,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也意味著,在祖孫三代關系中,一旦中間的父輩早逝,如父輩無立遺囑,祖輩也沒放棄繼承,那麼原屬於父輩的財產(房產)需均分給祖輩和孫輩。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7. 獨生子女的遺產繼承是怎麼規定的
發生這種死亡事件,應該先報案。
至於遺產,沒有遺囑應該由死者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該子肯定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如果他爺爺奶奶或姥姥姥爺還在世,也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
由於他未成年,得先確定他的監護人,由監護人代為辦理繼承手續,或者再等幾個月成年後再自行處理遺產繼承也可以。
8. 獨生子女繼承遺產的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想完全繼承父母的遺產,卻沒有遺囑,只能通過訴訟,要每個相關繼承人確認簽字放棄繼承權利後,遺產才能順利由獨生子女繼承。或者獨生子女只能將其他所有的繼承人全部告上法庭,通過法院判決才能獲得全部的繼承權。這樣是非常麻煩的事情。所以現實中,很多獨生子女往往因為沒有一分有力的遺囑或者舉證不能而遭受了巨大的損失,或者花費了過高的維權成本。
有四類財產,就算是獨生子女也不能繼承。這四類財產包括:保險金,死亡賠償金、撫恤金,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公有住房使用權)和特定權利(指父母一方如果有署名權和著作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