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先於父母去世的,父母有權繼承子女的遺產嗎
法律分析:子女去世後老人是否可以繼承子女的遺產,要看具體情況來定。如果子女有遺囑指定繼承人,就需要依照遺囑執行繼承,這種情況下只要遺囑沒有指定父母繼承,父母是沒有繼承權和繼承份額的。如果在子女死亡之後,父母也死亡。那麼子女無遺囑指定繼承人前提,父母有繼承權和繼承份額,父母死亡後,他的繼承份額可以作為遺產,辦理轉繼承手續。如果父母是先於子女死亡的,那麼這種情況下父母就沒有繼承子女遺產的繼承權。當然在實踐中還要考慮死者配偶的財產權利,要先析產才能再繼承。對於盡了主要照顧義務的,可以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❷ 兒子先於父親死亡有沒有財產繼承權
有。子女先於父母死亡,若子女沒有遺囑,法定繼承中父母做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子女的遺產。父母去世後,子女有自己子女的,可以代位繼承應當由子女繼承的遺產。
❸ 早於父母去世的子女有繼承權嗎
法律分析:其配偶贍養了死者的父母的,取得對公婆(或岳父母)的遺產繼承權;如果不贍養,就不能取得繼承權。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❹ 先於父母去世的孩子子女有繼承權嗎
法律分析:享有繼承權的人已故,應當有其繼承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方式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即享有代位繼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❺ 女兒先於父母去世她的孩子有繼承權嗎
法律分析:女兒先於父母死亡,其子女可以代位繼承。依據我國法律規定,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估死亡的,會產生代位繼承的特殊繼承情形,由死亡繼承人的血親繼承其繼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❻ 先於老人去世的子女還有權繼承遺產嗎
先於老人去世的子女還有權繼承遺產。如果老人去世前留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先於老人去世的子女的子女(即老人的孫子女)可以作為代位繼承人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法律分析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會產生代位繼承的特殊繼承情形,由死亡繼承人的血親繼承其繼承權。父母死亡後,他的繼承份額可以作為遺產,辦理轉繼承手續。如果父母是先於子女死亡的,那麼這種情況下父母就沒有繼承子女遺產的繼承權。當然在實踐中還要考慮死者配偶的財產權利,要先析產才能再繼承。對於盡了主要照顧義務的,可以適當多分一些財產。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法定繼承中法律關於繼承人、繼承的順序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的規定是強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變。 法定繼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繼承與遺囑繼承、遺囑並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❼ 子女死在父母前有繼承權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子女死在父母前的情形,是沒有繼承權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❽ 子女先於父母死亡還有繼承權嗎
子女先於父母死亡,如果子女沒有遺囑,法定繼承中父母做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繼承子女的遺產。父母去世後,子女有自己子女的,可以代位繼承應當由子女繼承的遺產。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估死亡的,會產生代位繼承的特殊繼承情形,由死亡繼承人的血親繼承其繼承權。
一、辦理繼承公證手續需要以下材料:
1、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2、被繼承人的《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
3、親屬關系證明;
4、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二、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❾ 子女先於父母死亡的繼承權問題
法律分析:子女先於父母死亡的可以發生代位繼承。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親屬代替被繼承人子女的繼承順序,繼承被繼承人子女的應繼承的遺產份額的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