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獨生子女在多大年齡可以分戶嗎
沒有年齡的限制來。源
附和以下條件就可以分戶。
如果有自己的房子,而且結婚了就可以單獨立戶,如果沒有房子是不行的。
申請立戶、分戶、並戶移居的,必須提供: 戶口本、房產證、申請人與移居人關系證明、拆建安置證明、民警調查意見。分戶屬於公安部門行政許可內容,依據行政許可法不得附條件。當事人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提出申請,符合條件,應當准許。
『貳』 農村獨生子女能分戶嗎
這位知友,"農村獨生子女能分戶嗎",當然可以!不過必須具備有獨立住房和結婚以後這樣的條件,只要提出申請,村委會同意,就可以帶著房產證、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到當地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
『叄』 農村獨生子女分戶問題
估計不行。
也沒那個必要。
分戶,一般只在多個子女的情況下,獨子應該是不行的,又不是斷絕父子關系。
即使就算能夠分戶,老人還是該你贍養,你也逃避不了法律上的責任的。
同樣,他們的房產等,以後還是要你來繼承的。
建議:如果關系極度不好,那麼你可以搬出去另住,是否回家看他們,就看你自己的心情了。
『肆』 農村獨生子能不能申請宅基地
各省的規定不一樣,不知你是哪裡的,請參考一下:陝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八條:農村獨生子女戶和一方已絕育的雙女戶的父母,憑《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絕育證明享受以下待遇:
(一)在發展地方經濟的項目、資金、技術等方面,享有優先獲得政府資助、扶持和優惠的權利,在地方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招工和組織勞務輸出方面,享有優先安排其家庭勞動力的權利;
(二)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社會救濟等方面,有優先獲得照顧的權利;
(三)在由村民出錢出工的鄉村公益事業中,免去一個人十年的負擔;
(四)分配集體資產收益和財物時,獨生子女戶增加一個人份的分配份額,雙女戶增加半個人份的分配份額;
(五)學校對接受義務教育的獨生子女免收雜費,對雙女戶的兩個女孩各免收百分之五十的雜費,免收的雜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在教育經費中列支。
這是陝西省的規定,條例中沒有相關優惠政策的規定。不過其他地方對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在申請宅基地時有相關優惠政策,比如北京市。宅基地一戶一宅,如分戶,可申請宅基地!
回答滿意,請採納!
『伍』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農村戶口子女和父母分戶口條件有: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結婚。
分戶需要資料:需要攜帶本人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獨生子女證等親屬證明,戶主、房主同意落戶證明,合法的房產手續(合法的房產手續包括農村宅基地證。
一、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
父母和子女長期分開居住,雙方並不在同一個屋檐下生活,日子也是各過個的,這種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分戶。
在農村有部分年輕人由於工作原因,長期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由於彼此不互相依存,也就有了分戶的先決條件,這樣的情況若是申請分戶是符合標準的,子女可以獨立門戶的。
二、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
要求分戶的農戶必須在經濟條件上能夠獨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也就是說要求分戶的子女達必須到能自立門戶的標准,擁有穩定的工作,有養活自己的經濟能力。
自己都不能掙錢養活自己,還得啃老的啃老族能說是獨立嗎?恐怕連自己都照顧不好怎麼自立門戶,實質還是依賴父母的巨嬰。
三、結婚
結婚可以成為分戶的條件和理由。
農村家庭一般兒女較多,獨生子女的少,若是兒女結婚後都還是和父母住在一起,是很不方便的,現在農村分戶政策規定子女在婚嫁之時,則有必要與父母分開居住,這種情況可以向政府提出分戶要求。
兒女結婚分戶,小家庭成為獨立的一戶,而不是和父母擠一起也可以減少婆媳矛盾的發生。
『陸』 戶口獨生子女能不能分戶
分戶可以,但必須符合戶籍登記機關規定的分戶條件。這與是否是獨生子女沒有關系。
根據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址、同一成套合法固定住所內的常住人口,立為一戶。單身居住的,可以單立為一戶。非住宅用房和違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立戶。
戶內因發生婚姻、分家等變化需要分戶,且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已經分割的,可以憑能夠證明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已經分割的證明材料申報分戶登記。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未分割的,不予分戶。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柒』 農村獨生子可以分戶嗎
您好,您可以辦理分戶手續的!您可以到上級政府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捌』 農村獨生子女不能分戶嗎
沒有這樣的說法
畢竟如果孩子長大了
有了自己的家庭
當然是可以分開居住的
『玖』 獨生子女可以獨立戶口嗎
獨生子女可以獨立戶口。
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 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
2、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3、 分戶程序:
(1) 公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2)私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正書,以及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村地區分戶需要出具村委會同意分戶的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拓展資料: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後,從父母戶口裡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
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開戶主戶籍,另立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分戶條件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其他情況。
分戶程序
戶內成員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關系或者房屋產權變化等原因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居民身份證》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一)《結婚證》;
(二)《離婚證》或者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等(不含夫妻間確權);
(四)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不含夫妻間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