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蘇州獨生子女證一年可以領多少錢
夫妻雙方一人30元一年,一共60
❷ 蘇州獨生子女退休工人獎勵3600元幾月到帳
都算是你退休工人獎勵3600元,幾月能到賬?應該到當地有關部門去咨詢或者查詢一下
❸ 咨詢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補貼政策 我在蘇州,我同事的父母(是社保)在退休後都一次性領到補貼3000
這是地區性政策,是60歲後一次性補貼3000,同時社保每月多60,聯系你去勞動局社保上問問,
❹ 蘇州地區的獨生子女證辦理的程序是怎樣的
社區填表,單位蓋章,全家福,出生證啥的,樓上都說對了。
但感覺真沒必要,這玩意沒工作的社區領補貼,有工作的一般單位也不發了。
現在社會已經用經濟手段實現了獨生政策,第二個你養得出來教育不起啊。我們蘇州這邊算算一個小孩養到18歲,一百萬就這么沒了,真心養不起。但就一個的話又擔心,嗨沒法說。
❺ 我是獨生子女嫁入蘇州相城區,父母的戶口可以遷入嗎
是可以的自。
條件:
1、子(女)為本市常住戶口,子女戶口因購房遷入,需常住戶口滿3年。
2、父母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3、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這個你需要提供產權證)
材料:1、父母戶口簿、身份證。
2、在蘇州子女戶口簿、身份證。
3、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或公證機關出具的關系公證。
4、子(女)或父母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憑證。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一套。
你還需要你們的結婚證。
❻ 有人知道蘇州對於生育的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對於發放工資的規定嗎有沒有最低的限定,是多少
《蘇州市計劃生育辦法》
第一條 為實現人口控制目標,提高人口素質,改善人口結構,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事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江蘇省計劃生育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居住在本市的我國公民,以及常住戶口在本市而暫住外地的公民,均應在執行《條例》和《細則》的同時遵守本辦法。
本市國家機關、部隊、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簡稱單位),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切實解決與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相適應的機構、人員、經費等問題,保證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落實。 第四條 市、縣級市和區人民政府計劃生育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各級婦聯、工會、共青團、計劃生育協會等群眾組織和社會團體,應當密切配合,協助政府搞好計劃生育工作。
第五條 單位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企業實行法定代表人負責制)。企業應當按照規定設立計劃生育辦事機構或配備專職、兼職人員管理本單位的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 實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凡不達到計劃生育規定指標或者出現計劃外生育的單位當年不得評為先進,兩年內不得評為文明單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違反計劃生育管理規定,當年考核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
第七條 計劃生育工作遵循屬地化管理原則。城鎮計劃生育工作實行「單位負責,條條保證,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管理體制。街道辦事處應配備計劃生育幹部1至2名。居民委員會要指定專人負責計劃生育工作。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轄區內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
第八條 建立健全以鄉鎮計劃生育服務所為重點的市、縣級市、鄉鎮、村4級計劃生育服務體系,開展宣傳教育、技術服務、信息管理、葯具發放等工作。
街道應當依託社區,開展計劃生育綜合服務。村以村衛生室為依託,設立計劃生育服務室。
第九條 凡外市進入本市擬暫住1個月以上的育齡婦女,必須到現居住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交驗由育齡婦女常住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主管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經登記後,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加蓋本市統一制式的驗證章。
第十條 公安、工商、衛生、勞動、建設、房管、民政、交通、漁政等部門必須憑驗證的計劃生育證明辦理外來育齡人員暫住、經商、務工、運輸、出租等手續。
第十一條 本市各級政府應當協調相關部門為外來育齡人員提供計劃生育政策宣傳、避孕節育、生殖保健、子女就醫、入托、入園、入學等方面的服務,並列入當地管理和考核。
單位招用的外來育齡人員,其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以用工單位為主,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助。未被單位招用的外來育齡人員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第十二條 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
(一)男女雙方均為初婚。
(二)男女雙方按法定婚齡推遲3周歲後依法登記結婚(僅一方達到晚婚年齡的,則一方享受晚婚假)。
第十三條 凡年滿23周歲結婚後(以結婚登記日期推算)生育第一個孩子(不包括再婚家庭領取二胎生育證的初產婦),在法定產假期間落實以放置宮內節育器為主的綜合避孕節育措施,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育齡婦女,可享受晚育假30天。
晚育的初產婦生育雙(多)胞胎的,根據《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規定,在落實綜合避孕節育措施後,可享受晚育假。
第十四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在女方產假期間,男方可憑醫療衛生單位證明享受護理假5天,女方難產的享受護理假7天。
第十五條 因綜合避孕節育措施失敗而施行終止妊娠手術的,其所在單位應按規定給予休息。懷孕3個月以內流產的女職工,憑醫療單位的證明,給予30天的產假;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的,產假為42天。
第十六條 凡符合本辦法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條規定享受假期的人員,應視為出勤上崗,不影響工資和獎金。
第十七條 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凡子女為本市市區戶口的,其獨生子女入托(園)期間的管理費可全額報銷,托費(保育費)可報銷50%,小學和初中的雜費應予報銷。上述費用按下列辦法報銷:
(一)夫妻雙方均在本市市區工作的,其子女入托(園)的管理費,單月在男方單位報銷,雙月在女方單位報銷;托費(保育費)在女方單位報銷,雜費在男方單位報銷。
(二)夫妻一方在本市市區工作,一方在市區之外的,管理費、托費(保育費)、雜費均在本市市區一方報銷。
(三)夫妻一方為在職職工,一方為現役軍人或無經濟收入的,入托(園)的管理費、托費(保育費)及雜費均在在職一方單位報銷。
第十八條 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其獨生子女系本市城鎮戶口的,自出生至16周歲或在校的普通高中生,可享受獨生子女醫療待遇,但應到單位指定醫院現金就診,憑門診病歷、住院的出院證明和收據回單位報銷。
獨生子女按定額報銷醫療費(包括門診和住院費)。醫療費總支出年終進行結算,超過定額部分由獨生子女家庭負擔5%?/FONT>10%。若有結余,可轉入下年度使用。市計劃生育主管部門可會同財政、勞動等部門適時調整超過定額部分由獨生子女家庭的自負比例。 第十九條 獨生子女醫葯費按下列辦法報銷:
(一)夫妻一方在行政單位工作,一方在企業的,在行政單位一方報銷。
(二)夫妻在其他單位或企業的均各半負擔,可採取年份逢單時由男方單位報銷,年份逢雙時由女方單位報銷,也可在雙方單位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的基礎上,由一方負責管理,另一方向管理單位交納報銷定額的一半。
(三)夫妻一方為在職職工,一方為現役軍人或無經濟收入的,均在在職一方單位報銷。
(四)喪偶或離婚後沒有再婚的,由撫養孩子一方所在單位報銷。
(五)夫妻一方工作不在本市市區的,由本市市區一方所在單位負擔。
第二十條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職工,退休後加發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不受最低退休工資調整的影響。
第二十一條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標准為每年40元,支付渠道除《條例》、《細則》明確規定外,其他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支付。
第二十二條 符合《細則》第三十條第(三)、(四)、(五)項規定的,可重新領取《獨生子女證》,但原證必須收回。
第二十三條 對於《條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以及《細則》第十六條規定以外的特殊情況,夫妻雙方申請再生一個孩子的,必須經蘇州市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核批准。
第二十四條 孕婦圍產期檢查、待產時,醫院必須查驗生育證和身份證。
嬰兒申報戶口,公安部門應當查驗生育證和出生證。
第二十五條 對計劃外生育夫妻徵收計劃外生育費,應當一次性繳納。當事人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的行政機關批准可以簽訂分期付款保證書,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第二十六條 私房出租戶在出租房屋時,應當與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簽訂計劃生育保證合同,對計劃外懷孕生育隱瞞不報或縱容包庇的,一經查實,按合同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凡計劃外懷孕不願終止妊娠,外出躲避而造成生育後果的,其躲避期間,計劃生育主管部門和所在單位工作人員外出做工作的交通費、出差補助費和誤工補貼,按國家規定的報銷標准由該夫妻負擔。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對徵收計劃外生育費的決定或者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根據《行政復議條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九條 對已享受終身無子女退休金待遇的,如經合法手續再領養子女或與有子女並形成撫養關系的對象結婚,則從領養或結婚之日起停止享受終身無子女退休金待遇。
第三十條 女方現居住地與常住戶口所在地不一致的計劃外生育統計由女方常住戶口所在地負責,並同時列入夫妻現居住地和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的考核指標。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無經濟收入的」,是指依靠政府救濟的人員。
第三十二條 各縣級市獨生子女的入托(園)管理費、托費(保育費)、雜費和醫葯費的管理,可結合本地實際參照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蘇州市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一九九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一九九三年五月四日蘇州市人民政府印發的《蘇州市計劃生育辦法》同時廢止。
❼ 蘇州獨生子女費如何領取
有公司的公司由公司統一向政府計生辦申請並發到員工手上,沒有公司的由社區居委會統一向政府計生辦申請並發到社區居民手上,前提是你需要有獨生子女證並在公司或者社區居委會登記備案.然後每年一次由公司或者社區居委會發放獨生子女費到個人手上的.
❽ 安徽人在蘇州上班生二胎優惠政策
只要符合國家和江蘇省計生政策生育二孩,可以享受相關的獎勵扶助與社會保障。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第四章 獎勵扶助與社會保障 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按照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的,以及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以後不再生育的,可以按照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按照規定繼續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相關獎勵扶助。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第二十九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從領證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各領取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或者在領證時按照上述標准一次性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金的具體標准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領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支付; (二)農村居民由鄉(鎮)財政支付,縣(市、區)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三)其他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財政支付。 第三十條 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的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為其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第三十一條 根據政府支持和農民自願的原則,採取政府、集體和個人共同出資等多種形式,在農村地區逐步建立獨生子女父母養老保險及其他有利於計劃生育的社會保障制度。 在已經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農村地區,應當優先為只生育一個女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辦理養老保險。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對農村中只生育一個女孩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特困戶優先給予救濟和幫助。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或者家庭,在發展經濟、扶貧以及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入學、醫療、安排宅基地等方面制定的獎勵、優惠規定,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❾ 不是獨生子女蘇州買房能落戶么
能的吧,不過是有條件的,好像是房子要多大面積的,住滿五年什麼的,或者社保交多少年的,具體你去蘇州政務網上查詢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