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女費一方領還是雙方領
法律分析:只能領自己的。 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至子女滿十八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於10元的獨生子女費,夫妻雙方為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各承擔百分之五十;一方為職工,另一方無工作單位,或者喪偶的,由職工所在單位全部承擔;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所在單位應該給予不低於3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B. 領獨生子女補貼都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
1、將《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復印一份,並在《光榮證》復印件上註明本人工號、所在單位、聯系電話。
2、將《光榮證》復印件交到人事處薪酬管理辦公室。
3、每月20日前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在其下月6號工資中的「獨生費」欄目發放該月獨生子女費30元生子女費補發部分放在工資中的「補貼3」欄目中。
4、每月20日後交《光榮證》復印件的老師,獨生子女費(及補發)在其隔月6號工資中發放。
5、獨生子女費發放期限:從發放《光榮證》之月起,至小孩16周歲止。
申請獨生子女費需要的證件:
沒有單位的居民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失業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填寫申請表格,獲得批准後即可領取獨生子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衍生問題:
怎樣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補助金
只要在戶籍所在地辦理了獨生子女證,並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每年會向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銀行帳戶自動轉戶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子女到14歲不能再領取此費用。
C. 獨生子女費夫妻雙方都可以領嗎
如何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原《獨生子女優待證》統一更名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以下簡稱《光榮證》)。從2003年2月1日起不再辦理《獨生子女優待證》,過去辦理的《獨生子女優待證》繼續有效。
二、《光榮證》由市人口計生局統一印製,免費發放。市屬各單位、中央、省駐穗單位統一由廳、局級單位憑單位證明到所在街(鎮)計生辦領取,免費為群眾辦理。
三、辦理許可權
1、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在廳、局級單位辦理。
2、區屬單位職工在區局級單位辦理。
3、外資、私營、民營企業職工,個體經營戶、無業人員及其他人員在戶籍地所在街(鎮)計生辦辦理。
四、辦理程序
1、先由獨生子女父母如實填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一式兩份,並附上雙方申請人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獨生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有關材料及大一寸父母和獨生子女合影照片二張。
2、按第三條規定的辦理許可權進行審核,符合《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給予辦理《光榮證》。
3、《申請表》由加具意見的村(居)民委員會或所在單位,街(鎮)計生辦或廳、局級單位各留一份存檔。
4、獨生子女父母工作單位調動時,應在調令上註明已領此證。
5、《光榮證》如有遺失,經本人向原發證機關報告,並登報聲明後,可按辦理程序予以重新辦理。
享受獎勵及保障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
(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
(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
(三)招工、錄(聘)用、解決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
(四)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沒有生育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職工,退休時由所在單位按當地縣(市、區)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額的百分之三十給予一次性獎勵。
D. 離婚後辦理獨生子女證可以單方辦理嗎
離婚後辦理獨生子女證可以單方辦理。
(1)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
(2)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或離婚證明原件)。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應在十五天內審核完畢,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
(3)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在接到《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內審批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E. 我與前夫離婚,孩子判給我,單方領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有關待遇是一半,還是整份
整份,因為你已經離婚了,孩子判給了你這就與前夫沒有關系了。
F. 單方申領獨生子女費 女方只有一個子女,離異後未判給自己,先為單身,這個情況算是獨生子女父母嗎
這個情況屬於獨生子女的父母,女方已經離婚,婚前只生育一個孩子,以後也沒有生育孩子,就是一生只生育一個孩子,是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優撫補助的。
G. 單方獨生子女政策
法律分析: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2016年1月1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施行了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自此終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並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配套實施積極生育支持措施。
H. 獨生子女費領取流程
獨生子女費領取流程:
1、如果有工作單位,一般企業會發放這筆補貼,反之則是由街道辦和村集體進行發放;
2、在領取的時候就可以憑著相關的身份證明,單位證明或村集體街道辦證明,帶著自己的婚姻證明,同時拿著獨生子女證進行申請即可。
雙方申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1、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5、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I. 怎樣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補助金
領取獨生子女補貼,如果符合條件的先到當地的計生部門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雙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且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的,可以向雙方任意一方單位(無單位的向戶籍地)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二)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五)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單方申領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育齡人員(女方年齡在49周歲以內,男方年齡在60周歲以內),單方可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一)沒有結婚的公民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二)離婚或喪偶前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依法收養一個子女且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離婚或喪偶後不再結婚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三)一方再婚前有一個子女,但沒有直接扶養,另一方無子女的,依法再生育一個子女後,初育一方可申領;
(四)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只有一方直接扶養子女,且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直接扶養子女方可以單方申領。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