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獨生子女補貼每年幾月份發放
獨生子女補貼每年的10一11月份發放。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獨生子女費基本上是當年3一4月申報,一般會在10一11月發放當年的。所以一般是10一11月。但是按規定18周歲前的獨生子女才可以享受獎勵金,而過了18周歲就不能享受了。同時,如果父母到了60周歲,可以一直享受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第三十二條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對上述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
第三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⑵ 2021年獨生子女費什麼時候發放
大約11月份左右,各地基本上都是每年11月份左右發放當年的獨生子女費,所以是大約11月份。
⑶ 2020年獨生子女費什麼時候發放
大約10一11月份。
獨生子女費各地大約基本都是每年3一4月申報,當年10一11月份發放。
所以大約10一11月你發放。
你的情況應該是子女已經超18周歲或沒有按規定申報造成的。
按規定獨生子女在18周歲以前必須每年申報領領獨生子女費。
⑷ 獨生子女費到賬時間
獨生子女費到賬時間大約十月到十一月份。 獨生子女費各地大約基本都是每年三到四月申報,當年是到十一月份發放。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八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應當指導實行計劃生育的公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措施。
國家鼓勵計劃生育新技術、新葯具的研究、應用和推廣。第三十四條
本章規定的獎勵和社會保障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⑸ 獨生子女費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領取
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一次性領取。
⑹ 獨生子女費幾月份打到卡里
獨生子女費打到卡時間具體的發放日期根據各地的規定而有所不同。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那個月起發到其獨生子女年滿十八周歲為止。
獨生子女申領條件如下:
1、夫妻合法生育一個子女或者依法收養一個子女,自願終身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或依法收養兩個以上子女,只存活一個未超過18周歲的子女,且死亡的子女未生育也未收養子女的;
4、再婚夫妻雙方均有一個子女但都未直接撫養,再婚前沒有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單方申領,用各自對方小孩的名字;
5、非婚生育一個子女後,已承擔了相應的計劃生育法律責任,辦理了結婚證,不再生育也不再收養子女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第十一條 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應當規定控制人口數量,加強母嬰保健,提高人口素質的措施。
⑺ 獨生子女費發放日期是什麼時候
根據各地的規定具體的發放日期都有所不同。各地的獨生子女費基本上是當年3一4月申報,一般會在10一11月發放當年的_用。所以一般是10一11月。但是按規定18周歲前的獨生子女才可以享受獎勵金,而過了18周歲就不能享受了。同時,如果父母到了60周歲,可以一直享受了。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全面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 第十五條 加大對計劃生育家庭扶助力度。切實保障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使他們優先分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對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政策,在社會保障、集體收益分配、就業創業、新農村建設等方面予以傾斜。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實行扶助標准動態調整。幫扶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推進計劃生育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繼續實施「少生快富」工程。對政策調整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實行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等政策。
⑻ 常州獨生子女費怎麼領
(一)申請
從2018年1月1日起,獨生子女父母一次性獎勵金不再由企業承擔,改為政府發放(省部屬企業除外)。
持證退休人員 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xx區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企業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申領表》(以下簡稱《申領表》),提交申請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職工退休養老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未支付一次性獎勵金的持證退休人員和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的 戶籍地不在本區的 ,到區人口計生局辦理相關手續。
持證退休人員已死亡的 ,由其配偶或子女等法定繼承人憑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或直系親屬證明、持證退休人員的死亡證明及上述相關材料,到區人口計生局辦理相關手續。
(二)審核
1.初審。 企業未支付一次性獎勵金的持證退休人員和其他持證退休人員,由社區、村(居)委會對證件的有效性及《申領表》與證件的一致性進行審核,並對申請人的獨生子女父母資格進行調查核實,在《申領表》相應欄簽署意見並簽名蓋章。
2.復核。 鎮(開發區、街道)人口計生部門對所有相關材料進行復核,在相關表格上簽署意見並簽名蓋章,並及時將信息錄入一次性獎勵金信息系統,報區人口計生局審核。
3.公示。 經審核符合一次性獎勵對象的,由所在鎮(開發區、街道)人口計生部門填寫《擬享受企業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名單公示榜》,在所在鎮(開發區、街道)和社區、村(居)委會同時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經審核不符合一次性獎勵對象的,由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出具《不符合享受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退休的企業職工實行一次性獎勵條件通知書》,交各鎮(開發區、街道)人口計生部門送達申請人,各鎮(開發區、街道)人口計生部門送達時應做好解釋工作。
4.匯總。以武進區為例: 區人口計生局對上報數據進行匯總、審核並於當年6月底前將《武進區享受一次性獎勵委託代征代發花名冊》以EXCEL表格和紙質形式報稅務部門;將其他持證退休人員名單以鎮(開發區、街道)為單位進行劃分,匯總報區財政部門、區社保經辦機構。
(三)發放
凡屬企業未支付一次性獎勵金的持證退休人員,一次性獎勵金由稅務部門代征後繳入區財政局財政專戶,並按持證退休人員退休時間逐步發放。 一次性獎勵金的標准為每人 3600元 。
發放時間為每年10月。 區財政部門於每年9月底前根據審核確定的獎勵資金數額劃撥到區社保經辦機構,由區社保經辦機構通過持證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的銀行賬戶代為發放。對已死亡的持證退休人員的一次性獎勵金,區財政部門根據審核確定的獎勵資金數額劃撥到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由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通過新建立的銀行卡發放。
(四) 受理地點
1、戶籍在 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 的持證退休人員,到本人戶籍地的街道(鎮)計劃生育辦公室登記。
2、戶籍在新北區、天寧區、鍾樓區、戚墅堰區以外的持證退休人員,可到四城區的任何一個街道(鎮)計劃生育辦公室登記。
3、 死亡持證退休人員的法定繼承人 ,到常州市計劃生育指導所一樓「12356」服務台。常見問題:社保關系在金壇、溧陽、武進的,見當地公告。
辦理時間: 每年1月5日至3月31日
是否收費 :不收費
⑼ 獨生子女費幾月份發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費一般十二月份發放。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六十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三十元。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從1982年起對獨生子女家庭實行每月5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這一獎勵政策,成為整整一代人的家庭記憶,很多省份幾乎沒有什麼變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