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徵收時我已簽字同意不要獨生子女雙份補償,現在可以反悔嗎
社會發展得越來越快,國家開始大力建設城鄉,一些老舊村莊的土地就會被國家徵用,也就是拆遷。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農村在分配集體福利時,獨生子女按兩個孩子計算份額。也就是說,獨生子女在拆遷征地中是可以享有特殊照顧的。關於房屋徵收時我已簽字同意不要獨生子女雙份補償,現在可以反悔嗎?我認為不能反悔,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首先,各省相關獨生子女獎勵政策是有效的,村委會制定的集體土地補償費分配方法是按人頭分配,所以獨生子女家應該按兩個孩子計算份額。如果當事人放棄獨生子女雙倍補償的話,是不能反悔的。其次,按相關規定簽訂徵收合同之後,就有法律效力了,不可以反悔。如果有特殊情況的話,可以向村委會或有關部門反映。最後,如果當事人本人簽字同意不要獨生子女雙份補償,那麼是不能反悔的,如果是非產權人代理簽字的情況,是可以反悔的。
一:如果當事人放棄獨生子女雙倍補償的話,是不能反悔的。
各省相關獨生子女獎勵政策是有效的,村委會制定的集體土地補償費分配方法是按人頭分配,所以獨生子女家應該按兩個孩子計算份額。
關於房屋徵收時我已簽字同意不要獨生子女雙份補償,現在可以反悔嗎?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
⑵ 關於獨生子女征地補償
各地為了響應國家政策,紛紛根據當地情況,出台了照顧獨當地生子女家庭的優惠政策,有的省份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我國在征地補償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是否給予優惠補償,在有關征地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面都沒有規定。由於各地的政策不同,因此,具體案件還得具體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⑶ 2020年農村土地徵收獨生子女雙女戶政策有雙份待遇嗎
⑷ 獨生子女政策的征地補償是怎樣規定的
夫妻雙方均為征地轉戶在冊居民,持有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拆遷公告發布之日,子女年齡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可照顧增加一人按建築面積30_進行補償安置。國家和省、市在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政策中,均無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家庭戶給予優惠政策照顧規定。獨生子女證拆遷補償在征地拆遷中。法律依據:《社居委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補充辦法》 第五十條 夫妻雙方均為征地轉戶在冊居民,持有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在拆遷公告發布之日,子女年齡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可照顧增加一人按建築面積30_進行補償安置。
⑸ 你好!國家徵用土地獨生子女可以領雙份錢嗎
國家徵用土地,獨生子女不可以領雙份錢,應該按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版案執行。
土地權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徵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徵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後用於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⑹ 農村拆遷獨生子女賠償雙份嗎
法律分析:並沒有次項規定。我國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獨生子女在征地拆遷中應當享受雙倍補償或安置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⑺ 徵收土地獨生子女有雙份嗎
法律分析:農村集體土地被政府徵收,獨生子女得到的補償費,不會是雙份的,而是有政府制訂的規定來進行補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范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准、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⑻ 農村被政府徵收的集體土地補償費,獨生子女是否應該享受雙份利益
我國在征地補償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是否給予優惠補償,在有關征地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面都沒有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家庭發展經濟,給予資金、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優惠;對實行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在扶貧貸款、以工代賑、扶貧項目和社會救濟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
第二十九條:「本章規定的獎勵措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從該法可以看出對獨生子女家庭的優惠政策由各地自行制定。 例如《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五條: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一)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劃生育經費分擔。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配集體經濟收益、征地補償費時,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家庭給予照顧。
(三)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就業以及就業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待。
(四)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又如《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五條:農村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者生育兩個女孩並已絕育的家庭,享受下列獎勵與優惠: 在分配集體經濟收入、享受集體福利、劃分宅基地時,增加一人份額; 可見,對獨生子女家庭在征地時是否增加補償費是由各地自己制定的。
⑼ 農村集體土地徵收,獨生子女分錢是否享受雙份
當然不會了,一個人怎麼可能領兩個人的錢,土地的徵收徵用補償都是按戶給的,當然人口越多安置費就越多。
⑽ 返還地分面積獨生子女是雙份嗎
農村土地確權獨生子女不是雙份,土地三十年都不變,獨生子女只有一份土地,即使確權也只有一份
該項優惠政策屬於地方性規定:獨生子女是否能享受到雙份子女的待遇,應根據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相應政策(如: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權等)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