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租房可以給直系親屬住嗎
法律分析:可以。公租房申請人應年滿18周歲,在主城區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規定收入限制的無住房人員、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3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後就業和進城務工及外地來主城區工作的無住房人員。但直系親屬在主城區具有住房資助能力的除外。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② 公租房親屬可以住嗎
為什麼不可以,你父母申請到手的公租房,使用權就是你父母的。只要你父母不是作為出租或租賃的把房子給別人住,是沒什麼問題的。況且你外婆和舅舅還是你家的親屬,他們不用付房租的吧!問題是到底多大的公租房,夠不夠四個人居住呢!
公租房的優惠政策?
A、對公共租賃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的,免徵契稅、印花稅;對公共租賃住房租賃雙方免徵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
B、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對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對公共租賃住房免徵房產稅;
C、當然,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個人捐贈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對其公益性捐贈支出未超過其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准予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③ 父親申請的公租房兒子可以住嗎
法律分析:父親申請的公租房兒子可不可以住,要看具體情況定。公租房如果本人不住,是不可以讓子女住的,但是子女可以跟公租房的租住人同住的,但是父母不能夠將承租的公租房,轉借給兒女居住或者是直接轉租給兒女,否則公租房管理部門有權收回公租房。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④ 父母申請公租房子女能住嗎
兒女可以暫住在父母申請的公租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父母不能夠將承租的公租房,轉借給兒女居住或者是直接轉租給兒女,否則公租房管理部門有權收回公租房。
【法律依據】
《公共住房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⑤ 戶口和父母在一起申請公租房子女買了房子父母可以繼續住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1
⑥ 公租房可以給父母住嗎
法律分析:公租房可以由申請人的親人暫住的,只要你父母不是作為出租或出借的把房子給別人住,是沒什麼問題的。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1、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2、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3、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4、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5、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所以,對承租方的行為只要不違背上述規定就可以了。
⑦ 公租房可以和親屬一起住嗎
法律分析:公租房可以和親屬一起居住,但是不能自己不住而讓其他人居住。大家在申請公租房前,可以家庭作為申請主體,父母、子女等可作為共同申請人;或者是公租房申請下來之後,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變更,將親屬添加為共同申請人。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