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徵信黑名單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家長失信影響孩子上學方面,主要是限制失信被執行的人子女上私立的費用很高的學校,對於孩子上公立學校,也就是說,正常的上學、錄取是沒有影響。
父母失信,子女上學受影響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其中明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一、父母陪同孩子去學校報道,不能買一等座,不能乘坐飛機有些父母在失信後成為被執行人,孩子考上了大學,如果遠的情況下,那麼父母就不能陪孩子去學校報道了。失信父母是不能乘坐飛機的,坐高鐵也只能二等座。像錘子科技前領導羅永浩,因為債務問題被列為失信人員,出行不能坐飛機、列車軟卧及高鐵了。最後也只能坐普通汽車來回奔波。
二、給孩子轉生活費只能借用他人的銀行卡如果失信人員的銀行卡內有存款,可能會被法院凍結,會被轉走,用於償還金額機構或者債權人的債權。試想下,如果孩子在讀書期間需要用錢,要是卡里有錢進去,可能就直接凍結或者被轉走了。
三、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不可以出國留學法律規定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孩子出國留學的費用最起碼萬元以上,最高可至數十萬元,所以出國留學屬於高消費行為,所以父母是失信執行人孩子不可以出國留學。
四、就業影響很多查得比較嚴格的公司,會對家庭做背調,如果父母有失信行為並有違法行為的,是不予錄用的。除此之外,一旦成為失信人員,孩子在同學面前也是抬不起頭的。身心也會受到極大影響!
㈡ 父親被拉入黑名單對子女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親進入失信黑名單會影響孩子。父親進入失信黑名單後,在子女升學、徵兵、考公務員時,一般會有一個政治審查環節,如果父親進入失信黑名單了,子女很有可能會無法通過該審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七十四條 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營的企業、營利性組織的行業監管或者主管部門擔任領導成員。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行任職迴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㈢ 父母徵信黑名單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父母上了徵信黑名單會影響孩子,體現在:1、影響就學;2、影響求職,父母徵信有嚴重污點也會影響到子女的就業。在子女考取公務員、事業編制、大型企業工作崗位的時候,可能會因為父母徵信嚴重不佳而被拒之門外。
拓展資料:
徵信記錄了個人過去的信用行為,這些行為將影響個人未來的經濟活動,這些行為體現在個人信用報告中,就是人們常說的"信用記錄"。直到2012年以前,中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中還沒有一項法律法規為徵信業務活動提供直接依據。
國務院法制辦曾經在2009年10月全文公布《徵信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就徵信管理條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
貸款人或者是信用卡持卡人變更重要信息時,需要及時的更新銀行信息。就拿信用卡來說好了,如果持卡人的賬單住址和手機號碼等發生變動,去銀行修改地址和手機號碼,才會可按時收到信用卡確認函和對賬單,而且能及時收到銀行提醒簡訊,確保賬戶安全。
如果信用卡持卡人的資金不足以歸還全部賬單金額,又不想影響到自己的信用記錄,那麼就可以及時聯系銀行選擇歸還最低還款額或者辦理分期還款。
有一部分人認為只要消除信用卡就能消除個人不良記錄。其實呢信用記錄是伴隨持卡人的個人身份信息的,單純的銷卡並不能消除不良記錄。這個時候就應該繼續保持卡片的長期良性使用,才能通過未來的良好信用交易還個人信用記錄以"清白"。
當然《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被限定為5年,超過5年將被刪除,不過這是在還清貸款的前提下,千萬不要以為不還錢也可以消除啊。
2009年10月12日,已經醞釀了7年的《徵信管理條例 (徵求意見稿)》終於揭開面紗。徵求意見稿中首次對於個人信用污點記錄的保留時長進行明確,即信用不良記錄5年之後將不再公布,犯罪記錄公開的時效則為7年。
意見稿旨在保護徵信活動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徵信機構的行為,同時還提出禁止徵信機構搜集民族、疾病、收入、納稅等5種個人信息。業內人士認為,意見稿的進步在於明確了不良信用記錄保留期限,但沒有提出如何解決個人因非主觀意願造成的失信記錄。
有些不良信用記錄並非當事人主觀意願所為,比如銀行系統故障、被他人冒用身份惡意盜刷信用卡等,由於這些原因造成的不良信用記錄會讓當事人覺得很冤枉,這類不良信用記錄可以消除。
㈣ 父親被列入徵信黑名單對子女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黑名單只對本人及配偶有影響,對其他人沒有影響。子女只要個人徵信良好依舊是可以向銀行貸款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養育,父母上了黑名單,自然會或多或少給孩子帶來間接影響,比如: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不能坐飛機,意味著無法帶孩子去更遠的地方或是國外旅遊;不能給孩子購買一些保險產品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第二條 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後,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於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㈤ 如果大人被銀行拉入黑名單會不會對孩子有影響
正常情況下銀行黑名單是不會影響下一代的,特殊情況下會有一定的影響。
所謂黑名單很多人誤以為徵信上有專門的黑名單記錄,實際上不是,徵信報告上並不會記錄誰是黑名單,它只會真實的記錄一個人的信用信息,比如逾期了多少次,每次逾期多長時間,逾期金額是多少等等。黑名單只不過是銀行自己設定的一個信用標准,正常情況下如果個人的徵信在一年內有超過6次逾期,或者有連續三個月不還錢的情況,那就會被銀行列入黑名單,不能做借款及信用卡審批。而這個信用黑名單只會記錄當事人的個人徵信,不會影響到子女的信用,所以單從黑名單來看,父母的黑名單並不會影響下一代。
特殊情況下,如果涉及逾期金額比較大,逾期後沒有主動還錢,銀行多次催收仍然無動於衷,甚至故意躲避,銀行會起訴到法院,一旦法院判決生效,就會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如果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當事人很多活動會被限制,而且子女活動也會有影響:
1.限制高消費,購買不動產,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
2.子女不能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普通義務教育學校不受影響。
3.不能為子女購買高額保費的保險理財產品。
4.子女就業會受到影響,主要體現在公務員資格審查,父母是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子女不能錄為公務員。
具我了解,如出現以上情況,子女在報考公務員通過考試,進行審核的時,很有可能被用人單位拒絕。
在入黨時進行政治審查時,需要提供父母的政審材料,有可能因為父母失信被拒絕。
在子女求學,進行保研、保送審查時,有可能會被拒絕。
近幾年國家加大了對徵信知識的宣傳力度,並完善徵信信息管理,徵信報告中的信息涉及面也逐漸加大,當然其中也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但對於子女來說,最重要的是講誠信、懂增信,加強對自身信息的保護,如果無法改變父母的行為,就要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大多數學校和用人單位,還是更注重個人素質,所以不要太擔心!
㈥ 父母欠錢被上黑名單會影響到子女嗎
法律分析:父母欠錢被上黑名單一般不會影響到子女。但如果父親欠債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的,法院可能會限制父親的高消費,嚴重會對直系子女的政審造成影響。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此外如果子女繼承了父母的財產,需要在繼承財產范圍內償還父母所負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㈦ 父母被拉黑名單對孩子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黑名單只對本人及配偶有影響,對其他人沒有影響。子女只要個人徵信良好依舊是可以向銀行貸款的。但是如果是未成年子女需要父母養育,父母上了黑名單,自然會或多或少給孩子帶來間接影響,比如:限制子女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能坐飛機,意味著無法帶孩子去更遠的地方或是國外旅遊能給孩子購買一些保險產品等。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款規定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執行法院審查屬實的,應予准許。
㈧ 父母一方列入失信黑名單對子女的影響
法律分析:父母被列入信用黑名單,如果父母均去世了,而子女又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麼債務也需要一並繼承,因此導致黑名單的債務需要子女來還清。而只是銀行或金融機構將父母列入信用黑名單,對子女是沒有任何影響的,子女讀書、消費、求職等都不會受到影響。
除非是父母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這樣的話子女會被限制就讀高收費的私立學校,同時也不能出國留學。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遊、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