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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和父母共有房屋

發布時間:2022-08-11 10:02:40

A. 子女與父母共有房產,房產證只有母親與兒子兩人姓名 父母一二百年之後子女該如何繼承

因為房產證上是母親與兒子兩個人的名字,而母親所擁有的房產份額是屬於父母的共同財產,所以,如父母沒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遺囑的情況下,房產的那二分之一份額部分會在父母百年之後,由父母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繼承。

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包括:死者的配偶、死者的子女、死者的父母。

如父母各自的父母已先於他們去世,父母百年之後,就只剩下他們的子女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權人了,包括了房產證上有名字的那個兒子。

這樣的話,母親名字的那二分之一房產份額產權,就由所有子女按人數平均分配來繼承。

例如共有五個子女,則那二分之一房產份額產權,每個子女可以繼承五分之一,即每個子女實際可繼承房產的十分之一產權份額。

B. 父母與子女共有房產如何過戶

父母可以通過贈予過戶或買賣過戶的方式將房子過戶給子女。

過戶的話辦贈予費用約為報稅價(即商定的房產轉讓價)的6%(公證費3%,過戶稅費3%)。但贈予過戶後,如果以後要轉讓房產,單一項個人所得稅就要交報稅價的20%。

買賣過戶,即直接由父母轉讓房產給子女。稅費約為報稅價的8%(賣方:個人所得稅1%(房產證大於5年的免)、營業稅5.5%(房產證大於5年的免),買方:契稅1.5%,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以上稅點均按小於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計算)。

買賣過戶如房產證過五年也不用交個稅,只需交契稅1.5%,其它過戶稅費約數百。即總共1.8%左右。

二手房過戶基本程序:簽買賣合同、遞件、交稅、完稅過戶、領證。不同地區有時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稅再遞件。

(2)子女和父母共有房屋擴展閱讀

房產過戶注意事項

1、若單位購買私房,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它組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單位法定代表人辦證委託書(收件窗口領取),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非住宅轉移,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書;

3、若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需出具委託書或公證書,受委託人需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購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若有共有權人需出具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和共有權證書;

6、若經法院判決的,需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去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帶上房產證原件,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去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原房主夫妻雙方到場: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證、契證、結婚證(單身的需要單身證明)買的人只要帶上身份證就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C. 子女與父母共有房產,房產證只有母親與兒子兩人姓名 父母百年之後子女該如何繼承

房產證只有母親與兒子兩人姓名,那麼房屋產權一半屬於兒子,一半屬於母回親。女孩只可以繼承母親部答分房產。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在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立下遺囑或者所立遺囑無效等情形下,應當按照法定繼承對遺產進行分配。法定繼承人以及繼承順序是: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第一順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第二順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子女與父母共有房產,房產證只有母親與兒子兩人姓名 父母百年之後子女該如何繼承?

D. 房子是孩子和母親共有,房子是誰的

法律分析:房產證只有母親與兒子兩人姓名,那麼房屋產權一半屬於兒子,一半屬於母親。女孩只可以繼承母親部分房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 請問父母與已婚子女共有房產屬於完全房產權嗎

屬於完全產權房。不完全產權房,是指個人不享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本題中,房子屬於父母與子女共有,是私有房產,屬於個人享有完全產權。

F. 父母和子女共有房產如何怎樣轉讓

可以進行買賣,把你父母佔有的10%過戶賣給你,當然要交相應的稅費了。但10%的稅費倒不多。還有一種辦法,就是你父母把10%的份額做一下公證,公證給你,這樣你就100%擁有此房的全部產權了。

G. 子女與父母共有房產,父母百年之後子女該如何繼承

可以這樣繼承房產,
首先這套房子的1/3歸女兒,
剩下的2/3兒子和女兒平分,
這樣就可以了,
那麼兒子占總房產的1/3,
女兒這樣總房產的2/3。
房產繼承,房產贈予。
近年來,不少家庭在擁有一套自住房的基礎上,甚至還購置多套房產。從投資的角度本無可厚非,但在家庭代際更迭中,不可避免地牽涉到財富繼承特別是房產分配問題。這一問題處理不好,既不利於房產的有效利用,更不利於家財傳承與家庭和睦。

那麼,房產繼承中都存在哪些常見的法律問題?以下10條可供參考。

01

房屋繼承是什麼?

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析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有一些房產是不能繼承的,具體包括:只有使用權而沒有產權的房屋、違章搭建的房屋、超過最長保護時效的房產、權利人生前已經贈與且去世前未撤銷的房產。

02

房屋繼承從什麼時候開始?

繼承在被繼承人死亡後開始。

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系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系也不會發生。

如父母健在,其房地產子女就不能繼承。父母意願將自己的房產贈與子女是可以的,但這種行為叫生前贈與,不叫繼承。

03

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房產繼承順序是什麼?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分配遺產。

遺產繼承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假如夫妻一方去世,第一順序繼承人是在世一方、子女和父母,此時,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是沒有繼承權的。但如果被繼承人的父母在繼承之後死亡,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從其父母那裡繼承相應份額,此時,夫妻中在世一方對遺產的所有權就不完整。

在這種情況下,要想實現房產繼承登記,就需要被繼承人兄弟姐妹簽署放棄繼承的聲明。當然也可以將有權繼承人同時登記為產權人。

04

房產繼承需要立遺囑嗎?

財產的繼承除法定繼承以外,還有遺囑繼承,而且遺囑繼承要優先於法定繼承。也就是說,對公民的財產繼承,如果財產所有權人生前立有遺囑,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須按遺囑繼承,而不能法定繼承。

因此,對於房產繼承,最好提前立好遺囑,以免繼承時出現混亂。

05

如何設立一份有效遺囑?

一份有效的遺囑需要具備以下條件:主體合法、客體合法、內容合法、形式合法。

主體

遺囑人必須是年滿18周歲且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即使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並要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客體

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立遺人的個人合法財產,如果處分了與他人共有的財產或完全不屬於立遺囑人個人所有的財產,則該遺囑就要部分或全部無效。

內容

遺囑不得剝奪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遺囑可分為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等五種形式。

06

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間

是否享有一樣的繼承權?

《繼承法》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因此,在房產繼承時,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間享有同等的繼承權。

07

孝順」程度是否影響遺產分配?

現實生活中,各個子女對老人盡到的贍養義務有多有少,在老人去世時,盡到贍養責任的和未盡贍養責任的子女之間往往會因為房屋等遺產分配產生重大分歧。

根據繼承法,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08

農村宅基地能夠繼承嗎?

第十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權不屬於公民個人,也不在遺產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成員對宅基地沒有所有權,但是有使用權。由於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村民個人所有,可以被繼承的,根據「地隨房走」原則,繼承的是房屋和房屋所在宅基地的使用權。

不動產權不僅包括房屋所有權,也包含土地使用權,在農村是宅基地使用權,在城市是建設用地使用權。

09

房屋繼承參照什麼原則分割?

遺產分割要堅持兩個原則: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由於房產屬於不宜分割遺產,強行分開割,會造成生產無法正常進行或給生活帶來不便。

第一種方法是採取折價補償的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或者生產經營者所有,由其按各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

第二種方法是採取共有方法,共有分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形式。共同共有就是繼承人對房屋遺產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按份共有則是繼承人按份額佔有房屋遺產,並按各自的份額享受權利。

10

房產繼承者出現矛盾怎麼辦?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房產繼承是很多人都會遇到的問題,由於牽涉到感情與親人,往往處理起來十分棘手。此時,明確法律上的權利和背後的道理,處理起繼承問題就能做到有章可循。

H. 子女與父母共有房產,父母百年之後子女該如何繼承

房屋一直在我們的生命中占非常大的比重。作為生活中必不可缺的不動產,房子也一直被大眾認為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而房屋繼承的相關法律法規也經過了許久的變化,逐步完善。
按照繼承法規定,在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後,房屋可以作為不動產過戶給相關的繼承人。而在繼承的過程當中,需要出具有效的證明。但實際上,在有多個繼承人的情況下,房屋的繼承可能會變得相對復雜。而面對各種各樣的情況,我國的房屋繼承新規在最近出台了。那麼,房屋繼承的舊規和新規內容都有什麼呢?
一、房屋繼承舊規
在舊的房屋繼承規定當中,沒有明確的寫明在有多個繼承人的狀況下房屋將如何進行劃分。也因此,在不少影視劇當中,我們能經常見到子女眾人爭奪父母名下房產的狀況。
1.繼承權爭端
都說影視來源於生活,這也就是為什麼不少文學作品當中都願意添加對於房產爭奪的情景和畫面。在過去實行少生優生計劃之前,大多數家庭當中都有兩個以上的子女。
而等到父母百年之後,很多兒女就會為父母居住的這套房屋的產權發生爭端。在過去的農村,曾經有過誰給父母養老誰就會繼承父母所居住房屋的習慣。但實際上這些說法只不過都是口頭約定,很少具有法律效應。
2.談錢傷感情
用一句頗具戲謔性的話來形容這一現象再合適不過了,那便是:談錢傷感情。許多時候,一家中的親兄弟姐妹也需要明算賬。而面對房屋這筆龐大的不動產,不少原本和睦的家庭成員也會因爭奪遺產而產生糾紛,最後感情破裂。
二、房產繼承新規
為了避免有更多的家庭成員因和房屋相關的遺產產生糾紛,國家近期推出了新的房屋規定。《民法典》通過相關的修改後得出了明確的規定。那麼通過這次修訂,房屋繼承的新規又有什麼用呢?
1.確立方式更改
首先,對於房屋產權相關的遺囑方式發生了改變。在過去,人們對於遺囑的了解僅限於在電視劇中看到的部分。大多數人都認為遺囑就是寫在紙上、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公證、並在最後有立遺囑者的簽名的文件。而新型的民法典中增加了遺囑的確立方式。
其中新增的兩種遺囑方式分別是錄像遺囑和列印遺囑。前者主要是為不識字或語言表達有困難的老人提供的,可以通過口頭訴說和錄像的方式來確立遺囑。只不過在確立的過程當中,需要有兩個及以上的見證人。而後者的確立方法則更為簡單,只需將遺囑的內容列印出來並簽名蓋章即可。
2.公證優先權取消
而第二個修改的方式則是針對公證遺囑而言的。民法典的最新修改中,取消了公證遺囑的優先權。在以往的過程當中,即將去世的人很可能會准備許多份遺囑。而這些遺囑的內容或將不同,這便非常容易引發爭端。因為在這些遺囑當中,很可能是部分被公證過,而另外一部分沒被公證過。
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經常會因哪份遺囑生效的問題而爭論不休。經過修改後,民法典規定不論之前的遺囑都是否有經過公證,只有過世之人在臨終前最後一份經過公證的遺囑才算數。因為這才算是當事人的最終意見。
3.繼承人均分遺產
第三種改變則是所有的合法繼承人都能平均分得遺產。並不是所有老人都有意識地提前確立遺囑。為了防止在老人去世後,其兒女為了房屋的繼承權發生斗爭,民法典經過相關更改後宣布,所有合法繼承人都能均分老人的流動資產和不動產。
4.繼承人范圍擴大
除此之外,並不是所有老人都有法定繼承人的。民法典新法規中規定,如果老人沒有順位繼承人,則會擴大其代位繼承的范圍。也就是說,如果一個老人沒有直系親屬或親生的子女,那麼他兄弟姐妹的孩子也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其原本的房屋財產。
而這種情況,我們過去在文學作品中經常能夠見到。不少小說中的男女主角都會因為遠房親戚一留下的大筆遺產而突然暴富,其依據的就是民法典中的這條規定。
5.遺囑信託出台
而最後一項新規的內容則是增設了一種新型的遺囑確立方式,那就是遺囑信託。信託基金的意思就是在繼承遺產的過程當中,為繼承人設立一定的條件。只有達到這一條件後,信託基金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委託人的遺產轉交給獲得遺產的人。例如有的老人在書寫遺產的時候委託信託基金制定下規定:孫輩在成年後才能獲得這筆遺產。這一方法也能有效地防止遺產在其成年前被揮霍。
三、新規利弊所在
民法典中的新規利弊參半參。其中利的部分自然就是修正了關於繼承人們可能出現爭端的部分。在新法典修正之後,繼承人們可以公平又平均地享有來自長輩的遺產。同時,修改過後的遺囑不光確立方式更加靈活多樣,修改起來也更加方便快捷。
但修改過後的民法典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民法典雖然能夠讓合理繼承人們均分父母的遺產,但也會有不少子女不孝父母,卻因父母沒有提前設立遺囑就能獲得一份利益。雖然法典是在時代的進步當中不斷完善的,但很難達到盡善盡美的程度。
總結
一方面來講,身為子女的我們不應該時刻惦記父母身後的遺產,而是應該竭盡所能地賺錢贍養父母,讓其不再有後顧之憂。無論多麼豐厚的資產,都難以同家人間的情誼和父母的健康相比。因此我們的關注點更應放在法典的變化上。
從另一方面講,我國的所有法律法規都會隨著時代的進步而不斷更新換代,在舊的法規和新的法規更替的期間,我們能夠感受到不少時代的變化和社會的需求。而順應時代的潮流,正是法典能夠不斷完善的基礎。那麼,你認為民法典中新更改的法規如何呢?

I. 父母和子女共有房屋,房產證除名要怎麼辦理

如果子女未成年,一般很難辦理,子女成年了,需要徵得子女的同意,一起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理手續。

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過戶登記,並提交一些材料:(過戶申請書、身份證件、房地產權證、贈與書及公證書、有關稅費的收據)。

父母和子女共有房屋,房產證除名,可以通過房產贈與的方式。據國家財政部下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通知指出,三種情形下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9)子女和父母共有房屋擴展閱讀:

父母和子女共有房屋,房產證除名,可以通過房產贈與的流程:

1、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憑房屋所有權證、贈與合同等材料,按規定繳納有關稅費。——房產贈與協議書

2、辦理公證。根據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手續。

3、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轉移過戶登記,並提交下列材料:

(1)過戶申請書;(2)身份證件;(3)房地產權證;(4)贈與書及公證書;(5)有關稅費的收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贈與

J. 父母與子女共有房產證

法律分析: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可以共同寫到房產證上,屬於共有房屋。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法律依據:

一、《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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