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領取了獨生子女證後再生如何處罰
第四十二條
違法生育子女的,由縣級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專受其委託的鄉(鎮屬)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按下列規定對生育者徵收社會撫養費:
(一)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的條件未取得生育證生育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徵收。徵收社會撫養費後補辦生育證。
(二)違法多生育一個子女的,按照上年度總收入的二至六倍徵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徵收;每再多生育一個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徵收。
ps:如你和你愛人都是獨生子女的話.您的第二胎不算超生
B. 領過獨生子女證證還想生二胎怎麼辦
符合生育第二胎條件的,可以申請生育第二胎。 已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夫妻,符合所在省或者、直轄市、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可以生育第二胎條件的,可以按向計劃生育主管機關申請生育第二胎。經批准生育第二胎的,收回獨生子女證,停止享受獨生子女優待,並將之前享受的獨生子女獎勵全部退回。
C. 辦理了獨生子女證還要生第2胎會怎麼樣
如果沒有生第二胎的條件,強行生第二胎,政府計生部門會採取強制措施。
一是強制結扎。男方或女方其中一人會被強制結扎。
二是罰超生費。也叫徵收社會撫養費,不知你屬於哪個省市縣的?各地徵收標准會不同(主要是因為各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
我們這里的城鎮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各徵收社會撫養費90000元(當地的上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8000元),如本人上年實際收入高於區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二倍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農村居民超生一個子女的,對夫妻雙方分別各徵收社會撫養費42000元,本人實際上年純收入高於區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的,對其超過部分還應當按照二倍加收社會撫養費;超生二個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個子女應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按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
三是一票否決。優秀不能評,提拔不能批,工資不能升,公職要開除,營業執照不能辦,總之凡是需要政府審批的,都因超生一票否決。
四是追回獎勵。如果已經辦了獨生子女證的,以前享受的所有獎勵都要一次性收回並追繳獨生子女證。
D. 辦了獨生子女證又生了第二個咋辦會被怎麼處罰
辦理了獨生子女證來後超生,縣級計生源行政管理部門不會以此為由加重對當事人的處罰。在計劃生育法律法規中也沒有「 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後超生會加重處罰」的條款。社會撫養費的徵收,還得按該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法律責任」規定的條款執行。
除對當事人夫妻徵收社會撫養費以外,計生部門還得收回當事人原先申領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向當地政府退回原已享受的所有的獨生子女的待遇。
E. 獨生子女獎勵500元後又超生了,是否需要在上繳呢
肯定要追繳。且追繳的不僅僅是這500元,還得追究幾年來享受過的所有的已享受的獨生子女待遇。當然,繳納社會撫養費是必須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F. 我去年辦理了獨生子女證,但今年我又生了個小孩,問是不是超生,�
你生第二個的時候辦理了准生證了么,如果有準生證就不算超生。把獨生子女證退回就可以了。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又不是說一輩子不給生。現在單獨政策下來,很多之前辦證的都退回然後生2胎
G. 領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後又生了二胎會如何處罰
如果第二胎是有準生證的,那就不會有什麼處罰,如果沒有出生證也就是說超生的,那就按當地的政策該怎罰就怎罰,獨生子女證肯定也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