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後再婚還有獨生子女費嗎
法律分析:不能,離異夫妻重新組建家庭後,如果雙方都帶有子女,則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沒有單位的居民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失業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填寫申請表格,獲得批准後即可領取獨生子女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⑵ 再婚雙方各有一個孩子能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政策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⑶ 再婚是否享受獨生子女
法律分析:孩子在未出生前,已經有了一個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哥哥或姐姐,因此孩子不算獨生子女的,不過如果再婚未生育過的一方,如果婚後只生育了這個子女,並除這個孩子之外未育其他子女,到年滿60周歲時,單方面是可以享受獨生子女帶來的一切優惠政策的。
再婚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並不會因為是再婚就受到歧視。而在工作方面,用人單位也不能因為員工是再婚,即剝奪其享受相應婚假的權利。而再婚,也是需要按照規定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之後,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育齡夫妻系城鎮居民,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優待與獎勵:
1、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並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2、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十六周歲止,每月給予不低於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並在其退休(職)時給予不低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3、安排就業、組織勞務輸出時,應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
4、其獨生子女優先入托、入園、入學、就醫,有條件的單位可以免費
5、對貧困的獨生子女父母,優先發放或者適量增加社會救濟金和生活困難補助費
6、其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後不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列為社會保障家庭,享受社會救濟金等優待。
綜合上面所說的,產假對於我們女職工來說是特別重要的,而且產假會根據懷孕的實際情況來定產假的天數,只要不超過法律規定的標准,那麼用人單位是完全不能扣克勞動者所有的工資,所有的福利也必須要一並的發放,所以,不同的情況所處理的方式就會不一樣。
法律依據:《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⑷ 再婚雙方各有一個孩子能不能享受獨生子女政策
分怎麼算,你再婚,你就失去了撫養孩子的義務與權利,你的另一半可以要求無償的孩子歸其所有,孩子的獨生子女政策也與你無關,
第一,根據獨生子女政策,是其家庭沒有再婚的情況下,如果你是孩子的撫養人與監護人,那麼你再婚,你孩子的父親或者是母親就有權利要求你放棄孩子的撫養權,孩子要跟你的另一半生活,而且你要支付其撫養費生活費等,但是孩子仍然可以享受獨生子女政策 。
第二,可以享受,但是前提是沒有人舉報你,不然會根據具體的政策罰款等 。
⑸ 再婚退休獨生子女政策
法律分析:按照規定,離婚後,由符合條件的一方到所在單位(無單位的到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審批表》;經所在單位(無單位的由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初審同意後,送符合條件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需攜帶戶口簿、結婚證、離婚證明原件),再報所在地的區、縣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批(附戶口簿、離婚證明復印件)。對符合條件的,發給《獨生子女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⑹ 再婚雙方各有一孩是否享受獨生子女費
法律分析:不享受,離異夫妻重新組建家庭後,如果雙方都帶有子女,則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⑺ 再婚各帶一孩可以享受獨生子女退休補貼嗎
您好,離異夫妻重新組建家庭後,如果雙方都帶有子女,則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沒有單位的居民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失業證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填寫申請表格,獲得批准後即可領取獨生子女費。另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要到女方戶口所在地的社區辦理。領取一式兩份的申請表後,由男方單位(或男方戶口所在社區)的計生專干簽字並蓋章,同時需提供夫妻兩英寸合影照片一張。按照規定,如果夫妻離婚,孩子的撫養方可持身份證、戶口簿、「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失業證和離婚證明,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申領雙份獨生子女費,未撫養方不再領取。離婚證明有兩種,即法院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前者能夠有效證明孩子的歸屬方,後者則需要到相關部門加蓋與原件相符的權威公章。如果離婚時間不足兩年,可以到辦理離婚證的區民政部門蓋章如果超過兩年,請到區檔案局查詢並蓋章。另外,離異夫妻重新組建家庭後,如果雙方都帶有子女,則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
⑻ 離異再婚還能領獨生子女費嗎
法律分析:能領獨生子女費。離婚後獨生子女費發放方式:獨生子女費是國家對響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給予的生活上的補貼,孩子歸誰應該就由誰去領取。
法律依據:《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第二十七條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⑼ 我二婚女 男初婚 女方退休時就不能領取獨生子女費補貼嗎
獨生子女補貼是指只生育一個孩子, 初婚生育一個小孩,二婚再生育一個 所以包括在 ,這種情況是不能領取獨生子女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