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東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證
在煙台辦,他們不辦就告他行政不作為
㈡ 山東獨生子女證停辦日期以前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7月份以後還能辦嗎
若當地出台相關文件規定7月份之前停止辦理獨生子女證的,那麼就代表該地區7月份以後就無法再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若原有獨生子女證丟失等情況可以補辦。建議公民直接咨詢當地計生部門為准。
㈢ 山東省內不辦獨生子女證可以嗎
辦不辦理沒有硬性規定,但是如果辦理之後會有一定的政策,例如
1、在子版女滿14周歲前辦理的話,權從領證之年到孩子14周歲止每年會有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當然金額標准每個省份都是不一樣的(國家規定應為20元以上),江蘇是一年40元。
2、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父母在辦理退休手續後,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資百分之五每月增發退休金(也要考慮到政策的常變性,如果你暫時無意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可以在辦理之前再留意具體的退休金補助政策),也可以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或者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具體辦法你到時候再參照山東省人民政府的屆時規定。
㈣ 山東省淄博市淄川、補辦獨生子女證,需要哪些手續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的,當事人持以下相關材料:
(1)夫妻雙方的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權證;
(2)子女的戶籍證明;
(3)子女的出生證明或合法收養子女的證明;
(4)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時的原始檔案或夫妻一方某月發放獨生子女費的財務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5)工作單位或村委會、居委會的證明材料,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領新證。原發證機關變更、撤銷的,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申請補辦。
另外,凡實行晚婚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婚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凡晚育者(女23周歲零10個月以後初育),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男方享受7天護理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㈤ 山東省獨生子女證怎麼補辦
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人至其戶籍地社區工作站領取《申請表》如實填寫。
(二)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申請表》原件至男女雙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居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1、男女雙方戶籍為本市同一地址的,由該地址所屬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
2、男女雙方戶籍均為本市但屬不同社區工作站的,由女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並加具意見說明情況,取消男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3、一方為本市戶籍,一方為外市戶籍的,由各自戶籍地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初審並加具意見;
4、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戶籍地社區工作站初審和加具意見。
(三)申請人持社區工作站加具意見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提交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證。
1、夫妻雙方戶籍均在本市的,由女方戶籍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夫妻一方戶籍在本市的,由本市戶籍一方的戶籍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夫妻離異或喪偶的、單身合法收養子女的,由直接撫養子女方(收養方)戶籍地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四)經街道計生部門審核,符合發放條件,材料齊全無誤的,即時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在本省《計劃生育服務證》中登記,將材料原件退還申請人。
(五)對不符合發放條件的,書面告知申請人,對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計生部門、社區工作站可以開展調查核實,10個工作日內核實完畢,核實符合發放條件的,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符合發放條件,書面告知申請人。
㈥ 我是山東省的,孩子20多歲了,從未辦理獨生子女證,還能補辦嗎
可以補辦。
攜帶夫妻雙雙身份證,
戶口本以及孩子的出生證明到當地計生部門辦理獨生子女證就可以了。
㈦ 山東省農村怎麼辦理獨生子女證,辦理完有什麼優惠補助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7)山東空白獨生子女證擴展閱讀
《獨生子女證》享受以下待遇:
1、依據一九八八年七月二十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山東省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生育一個孩子後採取節育措施不再生育的,經夫妻雙方申請,所在單位核實,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批准,發給《獨生子女證》,憑證享受以下待遇:
2、夫妻均為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不少於五元,由雙方所在單位分擔;夫妻均為農業人口的,從集體提留或鄉(鎮)、村企業留利中每年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不少於六十元。
3、或採取其他獎勵形式;夫妻一方為國家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另一方為農民的,獨生子女保健費由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獨生子女保健費從領取《獨生子女證》之月起,到獨生子女滿十四周歲止。
㈧ 山東省現在還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應該也不能辦聊,我們省的辦理介面是16年夏天關閉的,山東應該也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