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兒子借父母的錢買房後欠外債可以把房子贈予父母還債嗎
你借父母的錢或者借別人的錢都一樣,買房了房產證或者不動產證是你名字的,你愛贈予誰都可以,不管是拿來還債還是拿來還人情。只不過,如果還是你名下的房子,你又欠外債的,有可能別人起訴你,拍賣你名下的房產,到時候你就沒辦法贈予或者買賣了。
B. 司法解釋二第22條的內容
是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二么?
講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
C. 房屋由兒女出資登記在父母名下,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房屋由兒女出資登記在父母名下,房屋的處理方法要分情況而定,如果子女出資購買的房屋是贈與父母的,父母去世後應按照民法典處理,如果子女出資購買房屋登記在父母名下的行為屬於借名買房,則歸出資方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D. 借父母錢買房離婚時房產歸誰
借父母錢買房離婚房產的歸屬判斷方式:如果是婚前購買且沒有明確約定的,應當歸父母自己子女個人所有。如果是婚後購買的,按照雙方約定確認房屋歸屬,約定不明或沒有約定的,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E. 子女出資給父母買房證明有哪些
銀行卡轉賬給開發商購房,收據、銀行流水憑證等保留在自己手中,與父母去公證處公證。房子是屬於父母親的,父母去世後,房子屬於父母的遺產。所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都有繼承權,應當依法辦理繼承手續。1、如果父母出全資購買不動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認定是只對自己子女的單方贈與,無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2、一方父母明確表示贈與夫妻的一方。3、在銀行提款時的票據,向開發商買房時也會有相關憑證,兩種行為時間間隔短,數目一致,這樣就能證明清楚房款的來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2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F.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父母單位集資建房,子女付款的房產所有權是怎麼認定的
這主要看是誰煮麵和單位簽訂的集資房合同,以及單位把房屋產權證辦在誰的名下,與誰出資關系不大。如果辦在父親或母親或父母的名下,房屋產權肯定屬於父母。最多子女對父母享有債權。
G. 婚後子女買房問父母借款時寫借款協議還是借條
法律分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從這個法律條文規定的內容上看,對父母婚後出資為子女購房的行為首先推定是贈與行為給夫妻雙方的,除非有證據證明父母有其它的意思表示。所以筆者認為該款法律條文可以從兩方面理解:
一、出資時有明確的意思表示的,按照明確的意思表示確定。如父母出資就是借錢給子女的資助購房,當時寫了借條等證據,父母的出資實際就是與子女之間產生的借貸法律關系;如果明確就是贈與夫妻雙方或一方的,有表明出資屬於贈與的證據。雖然大多數父母是基於對子女的親情關系,一般是無償的給予幫助,但也不能說全都是贈與,如果父母確實僅僅是想借款給子女的,這種合法的債權應當受到法律保護,父母要求返還的,夫妻雙方對此應當予以返還。律小編這里特別強調一下,實務中夫妻雙方要離婚時,子女一方通過向父母補寫借條用以表明父母的出資屬於借款,其實除非對方認可,否則這份證據作用不大,原因是父母一方的出資是借款還是贈與,必須依據出資當時的證據進行確定,補寫借條屬於按對自己有利的主張形成的證據,借條是否屬於補寫,可以通過司法鑒定來辨別,所以,一方再通過補寫借條的方式來表明父母的出資屬於借款,除非對方認可,否則法院根本不會採信該證據的。
二、出資時如果沒有明確的意思表示的,只能依法推定該出資行為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部分出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往往在雙方結婚時會許諾包括出資購房在內的一定的財物,以促成雙方的婚姻,所以這一推定符合中國國情,有著深厚的倫理基礎及中國特色的婚姻習俗,在不能明確父母出資的意思表示的情況下,大多數的情況應當是贈與行為,法律的價值取向也應當依法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不能先是贈與行為,等婚後雙方夫妻關系惡化要離婚時,父母又主張是借貸行為要求返還出資,這樣對另一方,尤其是女性一方是極不公平的,因為從婚姻習俗上看,往往是男方父母為雙方出資購房的較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H. 由兒女出資給父母買房,產權最終歸誰
那就要看這個房子最終寫的是誰的姓名了,如果是父母的姓名,最終這個房子是歸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