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獨生子女父母離異後跟隨父親,但母親再婚後生育子女還算不算獨生子女
小法不算獨生子女。
獨生子女的認定是以家庭為單位,如果一個家庭有兩個以上的子女,不論是再婚夫妻那一方的子女,只要超過兩個就不算獨生子女,如果小法繼父沒有子女,那麼他母親再婚後仍然是獨生子女。如果小法母親和繼父再次離婚,小法仍跟隨母親兩人生活,那麼在這個家庭中小法是獨生子女。
『貳』 對再婚家庭獨生子女的界定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專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屬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叄』 單親獨生子女後又再婚領養一個還享受獨生子女補貼嗎
單親獨生子女,後來又領養了一個,現在就不算是獨生子女了,而且現在已經沒有獨生子女了,如果是兩個孩子,就算是領養的,也是兩個孩子,因為領養的孩子已經上了你的戶口,你就不是一個孩子,也不是獨生子女了。
『肆』 原來是獨生子女家庭,但父母離異後再婚的,那這獨生子女怎嗎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版其親生父權母、繼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時,納稅人需註明與被贍養人的關系。
『伍』 我想問一下有獨生子女證,再婚應該沒事吧
有獨生子女證的人,再婚沒關系,但如果你再生一胎,獨生子女證就作廢了。
『陸』 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再婚的,如何享受贍養 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已經畢業了想報考個稅師(個稅計算)
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沒有納稅人以外的其他子女,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准享受每月 2000 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獨生子女 享受扣除。個稅師(個稅計算)面向社會開放。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報考:
(1)財務會計類、財經商貿類、財政稅務類、金融經濟、酒店管理、旅遊管理類相關專業中職及以上學歷(含同等學力)在校生;
(2)從事財務會計類、財經商貿類、財政稅務類、金融經濟、酒店管理、旅遊管理類相關專業授課教師;
(3)從事財稅、會計、稅收、金融、電子商務、企業管理、酒店管理、旅遊管理相關工作的從業人員。
報名後會提供培訓課件,訓練軟體,輔助並督促報考人員積極備考。
針對在校老師,還會不定期開展師資研修培訓,涉及企業所得稅最新政策解讀及典型業務實踐教學師資研修、1+X個稅計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暨稅務實訓課程教學實踐雙師研修、納稅事務及財稅大數據應用專業稅務實訓課程教學實踐雙師研修、新專業目錄下人才培養模式暨1+X個稅計算職業技能等級種子師資研修的培訓。
『柒』 再婚家庭獨生子女政策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
(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
(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捌』 已領取獨生子女證再婚後還能不能享受政策
【法律分析】
所謂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妻結婚後,合法生育並依法申請被政府確認,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子女,領取獨生子女證時子女數量僅為一個,終生不再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獨生子女的法律及事實地位不能改變。此外,對於「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的含義應當理解為「處於同一婚姻關系中的男女雙方終生只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獨生是相對參與生育的父母雙方而言的,是基於父母雙方在合法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作出的承諾。若該獨生子女的父母再生,或離婚後又同居或者復婚再生育子女,屬違背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終生共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承諾,原獨生子女證當然應予撤銷或歸於失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玖』 關於再婚獨生子女的問題
不可以。
獨生子女,一般指的是「本人為父母唯一子女,既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的;本人為父母或單親依法收養的唯一子女」。
該母親已先後共計生育過兩個子女,不再具備「獨生子女」的條件。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