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再婚家庭獨生子女界定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04修訂)第二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十)項中的獨生子女按下列標准確定:
(1)夫妻雙方只生育一個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個存活的;
(2)無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
(3)由社會福利機構撫養成人且沒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離異後,一方依法與該子女共同生活,
未再婚或與無子女的人再婚但沒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獎勵。
B. 二婚生育一個子女,算獨生子女嗎
算。只能是一方算獨生子女可以拿證件吧 還有一個就不能了。
C. 再婚家庭各自有一個孩子還算獨生子女嗎
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一)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二)雙方均為農村居民(農業人口,下同),已生育一個女孩的,但一方為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職工或一方從事工商業一年以上以及雙方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一年以上的除外;(三)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兩代以上均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四)雙方均為農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個或兩個女兒,男到女家落戶,並贍養女方父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只適用於姐妹中一人);(五)雙方均為少數民族,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六)雙方均為農村居民,一方是少數民族並具有本省兩代以上戶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七)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八)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個子女的;(九)一方未生育過,另一方再婚前喪偶並已生育兩個子女的;(十)已生育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鑒定機構確診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十一)一方連續從事礦井井下作業五年以上,已生育一個女孩,並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
D. 再婚家庭,一方有一子,夫妻二人只生一個孩子,其共同生育的孩子能稱為獨生子女嗎
所謂獨生子女,是你們生育子女前,需要給孩子辦理頭胎准生證,孩子沒有血緣意義內上的容兄弟姊妹,以及目前生活家庭,,只有這一個孩子,還是十四周歲之前依法辦理了獨生子女證。
你對照一下,你家孩子都滿足嗎 ?
孩子有一個血緣意義的兄弟姊妹,由此,這個孩子就不是獨生子女。
E. 再婚家庭中初婚生育的獨生子女還算不算獨生子女
你是第1次結婚,當然算是一個孩子,因為你的老公已經離婚,孩子也屬於他的老婆,但是現在已經取消獨生子女了,已經沒有獨生子女。
現在國家允許生二胎,提倡生二胎,你跟你老公完全可以生兩個孩子。
F. 什麼樣的再婚家庭孩子屬於獨生子女
以下屬於再婚家庭可以辦理獨生子女的幾種情形,希望對您有幫助:
1、夫妻離婚回前生育過一個孩子答,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3、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
4、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G. 再婚家庭怎麼看是否為獨生子女
按照以前的計算方法不是,但是新的政策出來以後如果你的親身父母終身只生育了你一個小孩,那麼你就是獨生子女。
H. 再婚家庭中初婚生育的獨生子女還算不算獨生子女
1、一對夫妻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雙方再婚前依法累計只生育專(包括收養)一個子女屬,再婚後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條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個子女死亡後,又生育了一個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書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雙方各有一個子女,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育子女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再婚後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可以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
I. 再婚家庭子女(子女無血緣關系),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這2個小孩還算是獨生。以後若與獨生子女結婚,能生第二胎。沒有文件特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