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親為了取得撫養權,把未成年子女藏匿起來不讓母親見面,這樣做合法嗎
未保法第24條: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探望、財產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
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
B. 父母囚禁成年子女違法嗎
囚禁任何人都是違法的。
那麼,怎麼囚禁成年人呢?怎麼回事呢?如果真的嚴重到囚禁的程度,可以報警,可以求助居委會。
謝謝你的提問
C. 17歲孩子被家長強行關在家裡犯法嗎
十七歲孩子被家長強行關在家裡,家長的做法不可取,也違反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十七歲的孩子已經接近成年人,其思想已經開始成熟,盡管偶爾還會沖動,但是通過禁錮孩子的人身自由來阻止和懲罰孩子,可能適得其反,特別是這種年齡的孩子,其逆反心理很強烈,因此對於父母的行為,很難起到預期效果。
在孩子成長過程中,良好的家庭環境、正確的家庭教育很重要,家長要通過與孩子開誠布公的溝通,多鼓勵和表揚,少批評和責怪,堅決禁止懲罰和打擊,這樣的孩子才能健康成長。
但是,無論孩子做錯什麼,或者不聽話,這種禁錮孩子的做法,是對孩子的不尊重和人格上的傷害,因此這種行為是錯誤的,也是違法的,情節嚴重,還屬於刑事犯罪的虐待罪。
虐待罪(刑法第260條),是指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給治病或者強迫作過度勞動等方法,從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行為。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婚姻法也規定,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予以勸阻;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
第十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
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遺棄未成年人,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殘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沉迷網路以及賭博、吸毒、賣淫等行為。
第十二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
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應當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第十三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D. 父母把未成年子女囚禁在家裡 可以報警嗎
關鍵是怎麼囚禁,如果只是在家裡不讓出門的話就沒有必要,可以跟父母好好談談,如果是有虐待性質的有有必要了
E. 父母囚禁孩子犯法嗎
法律分析: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對兒女的安全、教育存在引導作用,但父母在教育兒女時,也應當尊重兒女的選擇,傾聽子女的意見和想法,多做善意的勸解,不能一味拒絕,監禁這種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更不可取,採用過激方式教育子女,很容易導致子女的反感,激化矛盾,適得其反,最終讓家庭陷入不幸。建議子女平時就積極與父母師長溝通,雙方都能達成諒解,共同構築幸福美好的家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F. 父母坐牢未成年子女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的父母在監獄服刑期間,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來撫養未成年人:
其一、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二、未成年人的兄、姐;
其三、其他自願撫養未成年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G. 未成年被父母趕出家門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被父母趕出家門後,要看後果,因為父母是末成年人第一監護人,如果末成年人不具有生存能力,監護人就犯有遣棄罪,需負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H. 父母把未成年子女反鎖在家中限制其人身自由.是違法行為么
要看什抄么情況下發生的。如果父母出於一時之氣把未成年人反鎖在家中(只是一天、二天)的行為那隻是不正當的教育方法而已,不能上綱上線。如果父母長期把孩子關在家中限制其人身自由是違法行為,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
I. 被父母軟禁可以報警嗎,報警後父母會怎樣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是有監護權的,在合理的范圍內,父母對子女採取管教措施是父母的職責所在。如果子女有做出違背父母意願且屬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時,父母有權對子女採取適當的管教措施,所以被父母軟禁後是不可以報警的,除非父母是無理、過火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