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算不算獨生子女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證,是領取每月的獨生子女費(孩子14周歲之前),以及享受獨生子女補貼(生育獨生子女的父母,在60周歲後,每年享受一定的補貼)的法定依據。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就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及獨生子女補貼等相關的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2. 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將來還能享受到獨生子女待遇嗎
沒有獨生子女證的是不能享受獨生子女的待遇的,而且是要二胎政策開放之前的獨生子女的父母才可以享受的。
3. 符合獨生子女條件,但沒有領取獨生子女證,還算是獨生子女嗎
應當申請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後即可享受獨生子女相關政策。
在2016年1月1日以前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是否可以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應當咨詢當地計生部門。比如四川省規定,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比如吉林省規定,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補辦。
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個子女、自願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滿18周歲的夫妻,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向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待政策。2016年7月1日之後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參考四川省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c.gov.cn/10462/12771/2016/6/25/10385599.shtml
(二)關於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問題。
1.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應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證明,由夫妻一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予以審核辦理。
2.未生育過子女的單身公民,收養一個子女,申請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明文件或者單位或者村(居)收養一個子女證明。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或者子女十八周歲前未辦理的,可以補辦。
參考吉林省人民政府網站資料,http://www.jl.gov.cn/xxgk/zc/zcjd/201605/t20160513_2263296.html
4. 如果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還能享受政策嗎沒有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不能,按規定符合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的必須有獨生子女證,所以沒有獨專生子女不能享屬受。符合獨生子女的家庭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去戶籍地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辦理獨生子女證,所以去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辦理。但是各地基本上都已停辦獨生子女證
5. 沒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沒有辦獨生子女證,如果是在國家開放二胎以後,也就是說在2016年1月份以後出生的,是沒有獨生子女證的,如果在這之前沒有辦獨生子女證,是可以補辦獨生子女證的。
6. 如果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還能享受政策嗎
一、沒有辦理獨生子女證:
1、就不能享受獨生子女費及獨生子女補貼等相關的政策;
2、獨生子女證,是領取每月的獨生子女費(孩子14周歲之前),以及享受獨生子女補貼(生育獨生子女的父母,在60周歲後,每年享受一定的補貼)的法定依據。
二、獨生子女證制度:
1、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
2、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你一個證書,證明你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
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4、該制度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頒布實施將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5、各省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具體規定存在差異,當事人應以戶口所在地的相應政策為准。
(6)獨生子女者沒有領獨生子女證的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獨生子女證》發給獨生子女父母,不發給獨生子女本人。
(2)領取《獨生子女證》以自願為原則,必須由獨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請,不申請者不得領證。
(3)孩子年齡超過16周歲的,憑自願原則也可申請領證,但在《獨生子女證》上要加蓋「不再享受條例規定優惠政策」章
(4)孩子戶口未申報的,不予發證。
(5)未辦理《生殖健康服務證》的,需補辦後再辦理此證。
7. 是獨生子女但沒有辦獨生子女證的怎麼證明
法律分析:不管有沒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都不能證明這孩子一定就是獨生子女。因為該獨生子女父母的婚育情況在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有可能會變。因此,要證明獨生子女,必須由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計生辦出具該夫妻的婚育狀況的證明,然後由縣級計生局確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8. 我是獨生子女家庭,但是沒有獨生子女證,能領獨生子女費嗎
暫時還不能領取獨生子女費!
你可以去當地社區申請辦理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辦理下來後,就能申請獨生子女費了!
9. 沒有辦獨生子女證怎麼辦
截止2019年5月9日,不能再辦理獨生子女證。青海省2018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停止新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青海省衛生計生委關於進一步規范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對於1982年5月3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只生育一個子女,以往未領取過《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自願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限定在2017年12月31日前辦理,逾期不再辦理。2018年1月1日起,全省統一停止新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提供資料:
(一)對於《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申請補辦的,須在原發證機關查詢辦證記錄,有辦理獨生子女證的登記記錄,並有獨生子女證號的,可予以補辦獨生子女證,使用原證號。
(二)個人《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丟失,原辦理機關無辦證記錄,現申請補辦,其個人戶籍所在地或其工作單位有曾經享受獨生子女相關政策記錄的,獨生子女證發證機關將記錄復印留存後,可持雙方戶籍所在地村委會(社區)、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證明或雙方單位證明,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設時限,提供相關資料可隨時補辦。
按照規定,2017年12月31日前新辦理和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在辦理之前所有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待遇均不予補償。辦理以後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可開始享受相關政策。辦理或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由發證機關收回《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停止享受相關政策。
(9)獨生子女者沒有領獨生子女證的擴展閱讀:
2019年1月1日,重慶市政府發布並實施《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取消市政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決定取消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下稱《光榮證》)。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
根據四川省衛計委【2016】11號文件,獨生子女光榮證於2016年7月31日後已經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