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什麼父母可以拋棄孩子,孩子不可以不認自己父母
父母不來應該拋棄孩子,如果真的拋源棄了,一定是萬般無奈,雖然無論怎樣不能成為拋棄孩子的理由,但是內心一定是受到譴責的,而且萬劫不復,沒臉去見孩子。
孩子當然也可以不認自己父母。但是孩子如果認為不可以不認,那說明孩子的良知是始終存在著的。還有的父母年輕時候扔下孩子不管。年紀大了就開始回來找孩子。有的是為了讓孩子給他養老,有的是發財了,想回來讓孩子繼承。但無論是什麼樣的情形,感情這件事,是很難用金錢贖買的。
作為孩子,不妨給他們一個解釋的機會。聽聽他們當年是怎樣一個無奈才拋棄的孩子。
㈡ 從小被親生父母遺棄了的人該原諒他們嗎該不該和他們相認呢
個人感覺不會原諒,做父母就應該承擔起做父母的責任,當初遺棄了自己的孩子就不配做父母,所以個人感覺不應該被原諒,也不會和他們相認,生者不如養者親。
㈢ 小時候被父母拋棄長大了來認父親父親不認
摘要 不認就別認了,小時候的拋棄就代表不要了,你要是在養父養母身邊長大的話就把養父養母當親的吧。
㈣ 父母把孩子遺棄了,孩子長大後會認親生父母嗎
孩子長大後會任任親生父母的,因為父母和和孩子之間並沒有並沒有嚴重的利益關系,可能父母之間是某種原因所致,血緣關系是改變斷情緣,孩子大了自然會理解的。
㈤ 父母不認子女在法律上會怎麼樣
1. 基於血緣的父母和子女關系不能解除,收養關繫上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依法解除。繼承有遺囑的按遺囑處理,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處理,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繼承人。
2. 《收養法》第二十六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第二十九條 收養關系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㈥ 父母高調尋19年前失散的兒子,卻因其聾啞不認領,如何評價這樣的父母
在上海打拚並且在上海站穩了腳跟的一對夫婦,他們高調尋找19年前被他們遺棄的孩子。很快被他們遺棄的孩子在河南濟源找到了,經DNA鑒定也證實了那確實是他們的親生兒子。本以為那對夫妻找到兒子後會很高興會很快把兒子接到上海,沒有想到DNA鑒定結果出來好幾個月了,那對夫妻卻遲遲沒有和自己的孩子相認。養父母一家他們認為那對夫妻不認兒子的原因可能是由於那個孩子早前高燒肺炎葯物傷害導致孩子成為聾啞人,他的父母嫌棄他是殘疾因此不願意相認。我覺得這對夫妻是自私的人,他們尋找兒子的行為並不是處於愧疚,而是另有打算。
我覺得那對父母也是極其自私的人,他們當初不顧一切遺棄了自己的孩子,現在孩子長大了,他們想尋回孩子其目的或許就是想讓孩子給他們養,或許是覺得他們的孩子如果是一個有出息的人,可以讓他們的孩子回來孝順他們。但如今發現他們的兒子是聾啞人,他們就放棄了這個想法,他們就覺得找回兒子或許會讓兒子拖累自己。我覺得這種父母不要也罷。
你是如何評價那對夫妻的行為的呢?歡迎在下方留言說說!
㈦ 如果把孩子生下來親生父親不認他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嗎
你好,孩子生下來後,父親不認他/她,並不能磨滅孩子與父親之間的親子關系,父親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親給付撫養費。而如果父親否認親子關系的情況下,孩子的母親或者成年子女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親子鑒定確定父子、父女關系。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
㈧ 從小被自己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長大後還應該和他們相認嗎
一般不會相認。孩子都是在親情的呵護下長大的,沒有親情的關心和愛護,他的人生不完美,會對拋棄他的父母記恨一輩子。
㈨ 親媽賣掉孩子,孩子長大以後該不該認親
依我看來,是不應該認親的。俗話說苦了自己不能苦了孩子,就算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也不應該對著年幼的孩子下手啊。孩子被販賣,有的會是被別的家庭收養,有的可能是被斷手斷腳做乞丐。並且那個小孩能受得了長期在旅途中奔波呢?
小寶寶跟誰親?媽媽都希望自己是孩子最親近的人,因為從懷孕那天起就緊緊跟孩子連在一起了,經歷了十月懷胎,又母乳喂養,心裡總覺得自己是付出最多的,孩子應該跟自己最親近。其實在寶寶心裡並不是這樣認親的,才不管你是不是親媽!
女孩很震驚,聲淚俱下的說了一段話。她說他並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的存在,從小就是和養父母一起長大,並且她的親生父母並沒有盡到真正的責任,現在卻讓她來和他們相認,是屬是強人所難。我們不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評判那些被拋棄的人,畢竟他們所受的痛苦是我們無從知曉的。
㈩ 小時候親生父母把你丟棄,長大後來認你,你會相認嗎
首先我們要問一下自己我們的生命從何而來,是父母愛的結晶和母親十月懷胎得來。人身在這個世界上的概率猶如指甲蓋里的泥土與大地上的泥土比,所以俗語說人身難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