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請問母親和孩子是城鎮戶口,父親是農村戶口,獨生子女費有嗎怎樣領取
沒有了,全國從2016年起放開二胎後就取消了獨生子女獎勵,在此之前已經享受到的可以繼續享受。
② 請問母親是農村戶口,兒子一家是城鎮戶口,兒子一家可以轉入母親的農村戶口上嗎
你是農村戶口,兒子一家是城鎮戶口,兒子一家可以轉入母親的農村戶口上的。但需要一定條件,父母仍居住在農村,子女可將戶口遷回;夫妻有一方不是城鎮戶口;戶口已遷出,事實上還生活在農村。
③ 父母是農村戶口子女是城鎮戶口可以投靠嗎
法律分析:可以。城鎮戶口可以轉到父母的農村戶口上,這屬於戶口遷移里的親屬投靠。需要投靠人戶籍證明和戶成員關系證明或公證書,接收單位證明,由於沒有在同一本戶口上,需要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④ 孩子是農村戶口隨父親,母親是城市戶口,請問孩子可以隨母親嗎
孩子的戶口可以隨母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六條 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4)子女農村父母城鎮戶口擴展閱讀:
戶口辦理所需材料
1、新生嬰兒落戶
必須提供:
父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母親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出生醫生證明。
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農村需鄉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結婚證明。
2、戶口未成年人落戶
必須提供:
出生醫學證明。
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或計劃外生育處罰完結證明。
母親所在單位或街道、鄉(鎮)、派出所關於未入戶原因的證明。
結婚證。
其它可以說明情況的有效證明。
⑤ 父親是城市戶口,母親是農村,孩子隨誰
通過查詢相關資料顯示:父親是城市戶口,母親是農村,孩子隨父親,隨母親都可以,各地政策不一樣,子女是可以跟父母隨遷的。城鎮家庭戶同居住生活的夫妻投靠入戶、子女投靠父母入戶、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實行自願相隨的原則,不受婚齡、年齡等條件限制。公民應當在經常居住的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一個公民只能在一個地方登記為常住人口。
⑥ 孩子跟爸上的城填戶口,孩子的媽是農村戶口,怎樣從法律上確定母子關系呢
在戶口上有與戶口關系的定性記載,從中可以定論或推論為母子關系
母親與兒子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上,不影響母子法定關系的成立。從法律上講只要是事實上的母子關系,即使不在同一戶口本或居住不在同一地方也同樣存在母子關系。如果不能從戶政登記中確認為母子關系則要相應的證據或證明來確認。
我國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系做了如下規定: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2)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3)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同為繼承法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5)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父母有離婚和再婚的權利和自由,子女不得干涉父母再婚及婚後的自由。
(6)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所以父母子女關系是法定的,即由我國婚姻法給予規范,不因分戶而解除。
⑦ 城鎮戶口的父母可以轉到農村戶口的子女戶頭上嗎
如果父母沒有居住房產,且生活不便那麼可以向戶籍管理機關提出申請。但是,即便轉到農村,也屬於非農戶,不享有村民集體權利。
⑧ 父母城鎮戶口小孩是農村戶口有繼承權嗎
財產的繼承除土地承包權外與戶口無關,父母是農村戶口子女是城鎮戶口能繼承父母的財產。繼承開始後,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都沒有的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⑨ 父親城市戶口,母親農村戶口,孩子可以跟誰
法律分析:只能跟父親,目前,「非轉農」戶口遷移條件:因讀大中專院校及技工學校而「農轉非」,畢業後無工作安排回原籍的畢業生;夫妻一方是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方在城鎮無固定職業且在農村居住、生活的;在城鎮無固定職業和住所,跟隨父母在農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員;在城鎮無固定職業,在農村分有住宅基地並建好房屋和編有門牌,且在農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