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女陪護假多少天2021年新規定
法律分析:對於獨生子女陪護假是,國家未作專門規定,一些地方法規對此是有規定的。根據媒體的統計,我國福建、廣西、海南、湖北等16地,均有推出獨生子女護理假政策。但各地對此的規定有所不同,一般可以申請不超過20日的帶薪假期。
以深圳市為例,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草案)》,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在其住院治療期間,其獨生子女可以申請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並且這20日的假期,是帶薪假期,不會影響到個人的出勤和福利待遇。
黑龍江、內蒙古、雲南、西安規定,獨生子女每年累計為20天;廣西、海南、廣州、四川、寧夏、山西明確了上限,每年累計不多於15天;河南、湖北、淮安則規定了下限,如河南明確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湖北明確不少於15天,淮安為不少於5天。此外,河北、甘肅、南京、杭州雖已經將護理假納入當地立法並已經或即將實施,但沒有明確假期的長度。
在工資福利方面,大部分地區都明確職工請護理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或規定假期內「視為出勤」;湖北、廣州、四川、甘肅、南京、杭州等地則未明確這一點。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B. 獨生子女陪護假國家最新規定
法律分析:女職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可增加產假十五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十五天產假;懷孕滿四個月流產的,享受四十二天產假。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C. 如何實現「獨生子女護理假」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41億人,占總人口的17.3%。同時,隨著獨生子女一代結婚生子,「四二一」式已成為常見的家庭結構之一,這意味著一對獨生子女夫婦在婚後要面臨贍養4位老人甚至更多家庭成員的情況。
專家指出,要讓獨生子女護理假更為可行,需要建立合理的社會成本分擔機制,通過立法來保障獨生子女護理假的相關權益。同時,要頒布相應細則和具體監督機制,以支撐這項政策的具體落實。國家應出台統一的政策和標准,讓各界共同為獨生子女護理假兜底。
D. 獨生子女護理假是什麼
關於護理假是指:已婚婦女晚育的,國家給予男方護理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獎金照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的證。持證人可享有國家規定的獎勵和優待政策。
E. 獨生子女照顧父母護理假
獨生子女照顧父母假期沒有統一規定的假期,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只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各地規定的假期不同,比如在四川,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十五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七日的護理照料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三十一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並在老年人福利、養老服務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優先和照顧。
F. 獨生子女假國家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護理假」已陸續在全國14個省市落地。北京市已明確將探索建立家庭護理假制度,對照顧患病住院、失能失智、臨終老年人的贍養人、扶養人,給予相應的護理假,護理期間的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不予扣減。對於「護理假」的具體時間規定,各地也有所不同。例如,淮安市規定,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者年滿六十周歲,患病住院治療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持其子女護理照料,並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五天的護理時間;河南省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老年人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少於20日的護理假;河北省則未明確規定護理假天數,只提出「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支持其護理照料老年人,給予適當陪護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G. 獨生子女護理假國家規定
法律分析: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二十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法律依據:《黑龍江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第十二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照料和護理費用。
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其陪護假。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二十日,非獨生子女的陪護假每年累計十日。陪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H. 2021年獨生子女護理假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家庭養老難的問題已經得到了國家的重視,目前也已經有8個省份出台了新的政策,分別是河南、重慶、湖北、黑龍江、廣東、福建、海南、廣西增加了獨生子女的護理假。廣州:獨生子女的父母年滿60周歲以上,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護理假,每年累計不超過15天。看護假、護理假期間,職工所在單位應當保障職工工資照發,並且不影響職工的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河南: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後,住院治療期間,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法律依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條 國家逐步開展長期護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護理需求。 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I. 獨生子女護理假
獨生子女家庭享受的保障也有所提高。
條例規定,將本市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父母一次性經濟幫助金額由不少於5000元提高至不少於10000元。
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的,其父母可以按照規定領取特別扶助金。
此外,獨生子女父母需要護理的,獨生子女每年可獲得累計不超過十個工作日的護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