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嚴重干涉子女婚姻,怎麼擺脫父母的干涉
大多數的人可能都很嚮往婚姻自由,因為這些人也不願意自己的婚姻被別人牽制,其實父母都是為自己的孩子好,但是有的時候父母卻總是限制自己的孩子。父母嚴重干涉子女的婚姻,怎麼擺脫父母的干涉呢?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明確的拒絕你的父母,如果你的父母下一次再干涉你的感情生活,你就可以明確的告訴你的父母,你非常討厭這種行為。這種情況大家可能都會感覺到特別的惱火,但是可能又會覺得特別的無奈。
Ⅱ 兒女出嫁後,父母要不要過多干涉她的生活呢
有個網友發帖說,自己和未婚妻戀愛談了三年,雙方感情不錯,男方父母給買了車子房子,定下來國慶節結婚。結果女孩的父母臨時把原定10萬的彩禮錢,一下漲到了18萬,男方父母深識大體,同意了。誰知道兩天以後,女方父母又坐地起價要求再加3萬,彩禮錢變成了21萬,這下男孩怒了,堅決不同意。女孩說:「因為這件事,我媽都絕食了,我能怎麼辦?」男孩說:「你父母是要賣女兒嗎?這婚你愛結不結,拉倒。」通常看到男性對女性摳門我都是義憤填膺的,但這一次,我要為這個男孩點個大大的贊。
也許有人會說,女方父母辛辛苦苦把女兒拉扯大,嫁到別人家去,要21萬彩禮錢彌補一下,也不算過份啊,但是這件事,就像男孩給女孩微信回復的最後一句那樣:壓根不是錢的事。因為通過這件事暴露出了以下幾個問題:
遇到這樣的岳父母和妻子,今後會出現什麼樣更可怕的問題呢?岳父母要買新車,你可能要掏大部分的車款,如果不出,他們的女兒就會跟你鬧分居。岳父母要買新房子,你可能要出大部分的首付,如果不出,他們女兒就帶著孩子回娘家了。
假設男孩真的娶了這姑娘,女方父母今後對他們婚姻的干涉將會成為一個巨大的導火索,隨時隨地引爆他們家庭的和諧。
作家晚情曾經寫過:
這世上,最可怕的父母,就是圍著孩子團團轉的父母,他們會用愛編織成繭,將你牢牢困住,而且永世不得掙脫,因為這個繭是以孝道織就的,你若要掙破,勢必付出很大的努力和代價,但是你不得不掙破,唯有這樣,你才能擁有自己的人生。
當我們去責怪父母對自己婚姻過多干涉,對自己生活太多插手的時候,不妨先從經濟上完全獨立不依靠父母的支援。經濟獨立了,才能人格獨立,而人格獨立了才談得上進一步的感情獨立。同時,要學會和父母進行有效的溝通,當父母對家庭問題強行干涉,橫加插手的時候,該聽的聽,能妥協的妥協。
但是,不該的聽的建議就要堅持立場,不能妥協的問題就要據理力爭。聖經上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結合,二人成為一體。」當孩子結婚成立了自己的家庭,不僅是肉體上離開原生家庭,還包括思想上不再受父母的左右。也希望中國的父母,放棄對孩子的「巨嬰式」喂養,不必抱怨「女大不中留」,也無須指責「娶了媳婦忘了娘」,既然孩子已經成家立業,就具備了自己當家作主的權利。父母可以放心放手地讓兒女們自己承擔婚姻責任,自己解決家庭問題,獨立自主地生活。
就像龍應台在《目送》里寫的那樣: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你站立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訴你:不必追。
Ⅲ 為什麼已經成年了,父母卻要干涉你的生活,指指點點怎麼辦
建議如下:
成年了父母干涉自己的生活的確很痛苦,我們改變不了父母,只能改變自己。首要的是經濟獨立才能人格獨立。
如果一方面享受父母的經濟援助,一方面又很反感父母干涉自己的生活,那就說不過去了,俗話說端人的碗服人的管。然後管住自己的嘴,生活工作中的不如意少與父母講,多談論父母喜歡的話題,不把話題引向自己惹火燒身。
父母干涉子女生活原因
1、對孩子的生活不放心
盡管孩子已經成年並且與配偶結婚,在有些父母的心目中,孩子仍然沒有長大,需要自己隨時耳提面命,特別是在一些重大問題上還要進行指點,生怕他們過得不好或者走彎路。
2、自身性格太強勢
有的父母性格比較強勢,事事追求完美,喜歡為孩子操心,甚至大包大攬一切。
即使孩子已經結婚,也改變不了這種性格,還自認為是為孩子們好,所以遲遲不願放手。
子女在結婚成家以後,預示著就要脫離父母的大家庭,以自己的新家為主。對父母的意見和看法要尊重,以免讓他們在情感上覺得孤單,但在有關自己小家建設的問題上不能盲目聽從,要以自己和配偶的意願為主,尤其不能損害小家庭的利益。
Ⅳ 父母是否有權利干涉子女的婚姻
父母無權干涉子女的婚姻。法律規定婚姻自由,是否結婚,與誰結婚,任何人無權干涉。
《民法典》專門規定了「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違反婚姻自由的原則,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違法行為。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違法行為。
借婚姻索取財物是指除買賣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財物的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男女雙方結婚基本上是自願的,但一方(主要是女方或女方父母)向另一方索要許多財物,以此作為結婚的條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Ⅳ 父母嚴重干涉子女婚姻,會給子女帶來什麼負擔
父母這樣做會讓子女的心理壓力非常重,而且也會讓女子女產生非常焦慮的心理。反而會讓效果適得其反,讓子女產生不正確的感情觀,對婚姻產生抗拒的態度。
Ⅵ 婚後我們住一起,父母經常干涉我們的事情有什麼好辦法
對於婚後的生活來說,其實我是不建議大家與自己的父母居住在一起的,雖然在有的時候會有一定的好處,但是事實上我們會發現很多的事情都會被受到干涉,而且又由於他們是長輩,我們需要去尊重他們,所以很多的事情我們就只能選擇順從,從而無法去做想要做的事情。
以上這幾點,都是我個人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夠對你們大家有所幫助。同時,我也希望大家在平時的時候,即使是沒有和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都應該和自己的父母一起商量事情,這樣才是尊重他們的一種表現,希望大家都能夠引起重視,並且採納這樣的一種觀念,然後再去具體的實施下去,看一看效果到底是怎麼樣的。
Ⅶ 婚後父母可以干涉子女生活嗎
從法律層面上講,是不可以干涉的,跟結不結婚無關,什麼時候都不能幹涉,只能去引導,而不能強迫子女做某些事情。
但是從情理上講,是可以進行干涉的,畢竟老人的生活經驗豐富,很多建議也確實是為了子女著想,但這種干涉也要講究「度」,涉及到隱私問題,最好還是不要指指點點的好。
Ⅷ 父母嚴重干涉子女婚姻,會給子女帶來哪些負擔
會很嚴重的導致孩子婚姻不幸福,所以父母千萬不要插足子女的婚姻。
以上就是我的詳細介紹,希望看完對大家有所幫助。大家還有別的意見,可以在下方留言區一起討論交流哦。
Ⅸ 在子女結婚後,作為父母還有沒有必要去干涉他們的生活
或者他們的生活圈子太小,沒有自己的興趣愛好,所以把過多的精力放在你身上。不管怎樣,說明父母是特別關心你的。可以好好和他們溝通,好好處理問題,讓他們覺得你完全有能力解決好家庭問題,鼓勵他們多多培養興趣愛好,就沒有時間干涉你了。孩子結婚後,父母就不要在過多干涉,他們有自己的生活,衣食住行他們夫妻會自己解決,父母可以出去旅遊,散步,跳跳廣場舞,思想就不會都掛在孩子身上了。
凡是包辦能幹型父母,總覺得孩子這不會那不會,這不滿意那不滿意,對孩子缺乏足夠的信任,一切為孩子包辦,結果把孩子養成巨嬰,一輩子都無法「斷奶」。兩代人的思維和生活習性、作息規律都不同,建議兒子結婚後盡量單獨居住。如果婚後還與父母同住,一是避免不了婆媳問題,二是父母會干涉年輕人的生活,引起小夫妻之間不必要的爭吵與摩擦。
現在很多年輕人結果比較早,父母干涉子女的生活情有可原。但是不能過多干涉,需要幫助時父母給與支持就好。看到他伺候別人心裡是會難受,然後就會找茬,所以,不建議住在一起,如果非要住在一起,或者是條件不允許,在父母面前還是應該裝一下,假裝對她孩子有多好,她看了心裡高興,對你也能好點,我在婆婆面前都是誇她兒子,誇婆婆教孩子教的好,如果不是她教的好,我去哪找這么好的老公,所以謝謝婆婆之類的,動嘴哄總比動錢要好吧,做他們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你們身上的,讓他們不要在這個年紀還要一直為你們操勞,我覺得父母會體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