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母與子女共有房產證
法律分析: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可以共同寫到房產證上,屬於共有房屋。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法律依據:
一、《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❷ 房產證母子共有份額1%和99%母親去飾房子歸誰
母親擁有1%的份額,若無遺囑,子女都有權繼承。兒子則應該在繼承母親的份額後,才能歸兒子。
所謂房產證共有份額1%和99%,是指共有房產的,房產共有人可以在房產證上約定各自的份額,可以一方佔比1%,另外一方99%。產權辦理下來,不動產證上面顯示的份額就是你的約定份額1%和99%。
房產證共有份額1%和99%買賣房永遠不要忽視1%,如果產權1%的一方不同意買賣房屋和將房屋抵押貸款等,都將不能辦理,因為即便只有1%的佔比,貸款銀行也是需要共同簽字,買賣過戶房管局也需要共同簽字,房產證共有份額1%和99%一方不同意這些操作都無法進行。所以,網友調侃,房產證上千萬別寫2個人名字;
❸ 房產證父母佔百分之一的好處
1、一方面省去未來可能因為繼承而產生的稅收。
2、一方面母親佔比了在兒子未成年時可以用母親名義貸款。
3、另一方面就是在兒子成年後因為有母親的份額從而避免了兒子私下處置此處房產的權利。房產我佔99父母佔1的好處是個稅會降低。父母佔1%,其實比例並不大,他要的這個1%,主要理由是屬於父母共有,對於共有財產的處置,是需要經過所有共有人同意的,父母要的是這個同意的權利。
1%產權人是「按份共有」的共有人。一方擁有1%產權,雖然份額少,但也意味著這一方也是產權共有人。如果1%產權的一方不願意分割物業,有99%產權的一方不能強行要求分割。現在最常見的是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共同購買房屋形成按份共有。這是由於作為父母,一方面擔心未來徵收遺產稅加重房屋轉讓的成本,因此要將子女作為購買人之一;另一方面考慮到購買後很長一段時間自己仍要居住,為避免因僅辦成子女的產權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就要與子女共有。
❹ 父母和子女共有房產證
法律分析:父母和子女可以共有房產證,買賣的方式也可以到不動產交易中心去咨詢,對於贈與的方式或者析產的方式,將自己的份額轉讓給父母。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條 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❺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子女如何繼承
首先如果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那麼房子是父母與子女共同的財產,以父親母親一子一女為例(四人對房屋共有份額相同),在沒有其他約定的情況下,四人對房子各佔四分之一,如果父親去世了,其繼承人為母親,那麼他的1/4由母親,一子一女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❻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孩子名字,產權比例怎樣分配好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04
❼ 父母與子女房產共有可以重新分配份額嗎
可以,房產的共有方式可以是共同共有,也可以是按份共有,共有方式可以變更,需要去房產登記中心做變更登記
❽ 房產證上有父母和孩子名字,產權比例怎樣分配好
房產證上如果沒有寫明各自的比例,那就是共同共有,按照共同共有的法律規定來。
❾ 父親房產遺產.母親和子女的份額怎樣劃分
遺產分割,其份額可以協商分割,也可以起訴到法院,通過法院判決。
該房產如果不是父親的婚前財產,那就屬於父母親的共同財產。其中的一半屬於母親的,另一半才屬於父親的遺產。
父親的遺產如果留有遺囑,就按照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就法定繼承,即由父親的父母親,母親和全部子女繼承。
❿ 父母和子女共有房產變更份額
如今,很多家長在購置房產時出於種種考慮,把未成年子女作為產權共有人,或者直接將房子的產權登記在子女名下,其實這樣的做法是存在法律風險的,比如父母離婚後房產無法分割等。
一、父母選擇把房產證寫在孩子名下的原因
1、規避稅費
如果孩子不滿18周歲,房子又要登記在孩子名下,既不能選擇公積金貸款也不能選擇商貸,只能選擇全款。因為貸款只針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滿18周歲是硬性條件。
2、財產分割麻煩
夫妻雙方如果離婚,就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登記在孩子名下的房產是不可被分割的,即使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因為從法律角度來說,該房產屬於孩子所有,只是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監護人代為管理。
3、不能隨便出售孩子名下房產
父母可以替孩子買房子,但不能隨便賣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滿18周歲後,經其同意才能被出售。如果必須要出售,則首先取得所有監護人的簽名文件,確認其監護人資格,然後簽署保證書:出售孩子房產是為了孩子的利益。
4、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雖然父母是實際出資人,但房屋已經登記在孩子名下,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贍養糾紛欲收回房屋。律師表示,這種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三、父母將房產留給孩子的方式還有哪些?
1、贈與方式
先到公證處做贈與公證,再帶公證書和房產證到房管局辦轉移登記。需要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
贈與費用:
公證費2%,契稅3%,交易手續費每平方6元,登記工本費。受贈的房屋出售要追繳20%個人所得稅。
2、買賣方式
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理轉移登記。
買賣費用:
可能涉及到契稅、個稅、增值稅及附加,交易手續費每平方6元,登記工本費。具體繳稅情況還需考慮房屋的面積、區域指導價格和產權年限等。
3、繼承方式
首先需要進行房屋評估,然後房產繼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繼承公證書(攜帶證明資料:死亡證明書、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遺囑)、房屋測繪、房產繼承人應該攜帶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四、繼承費用:
只需要繳納繼承公證費。
具體上述哪種方式更劃算,還需要看具體的情況。
1、做公證
約定子女未成年時和父母共有的房產,在父母生前,權益屬於父母所有。
2、進行房產份額變更
直接到房產交易中心做房產份額變更,減少子女名下的房產份額,最少可變更為1%。
3、從房產證上去名
這個辦法比較簡單,可以說也是最實用的辦法。增減產權共有人,等同於買賣,即把一半的產權份額轉讓給你,繳納稅費按照這個份額來交就可以。
綜上所述,用孩子的名義購房有利有弊,但是風險也是不小的,到底需不需將房產登記在自己孩子的名下,大家可以根據自身需求來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