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父母欠債,法律上規定是否要子女償還
『貳』 兒子欠錢不還問父母要可以嗎
如果兒子未成復年,可以主張其監護人制父母承擔還款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二條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叄』 成年子女欠錢父母有義務還嗎
成年子女是完全行為能力人,責任自已。 成年子女自己欠下的錢,債權人(債主)只能讓這個成年子女還,不能要求這些人的父母還錢, 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財產分的很清楚,不存在連帶責任。
『肆』 成人子女的債務是否要父母還
成人子女的債務,如果和父母分開另過,父母沒有償還的義務;如果和父母沒有分開,屬於一起過,屬於一家子,那麼就有償還的義務了!
『伍』 兒子欠的債務需要父母還嗎
兒子已滿十八歲欠的債務不需要父母。如果兒子是未成年人,那麼父母就應當替其還債;因為父母是其法定監護人。如果兒子是成年人,那父母就不用償還,現代社會自己行為,自己負責,反對株連的。
《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八十四條: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5)子女欠錢不還問父母要擴展閱讀
我國《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收和債務,繳納稅收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子女是否需要替父母還債,關鍵是要看子女是否繼承了父母的遺產。凡是繼承了遺產的,應當以所繼承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替父母還債;如父母所欠債務超過了所繼承的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子女可以不予償還,但自願償還的法律也不幹預。
子女放棄繼承父母遺產的,可以不負責償還其父母的債務。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陸』 父母欠債子女必須要還嗎
一般來說,年滿18歲的子女就是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他的債內務應由其向債權容人歸還。所以,父母還債是沒有任何法律根據的。但是,如果子女有遺產,應當以其遺產清償債務。這就涉及到繼承人代清償債務的問題了。《繼承法》第33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根據上述法條規定,如果父母有繼承子女的遺產,就應當以這些遺產按比例清償給債權人,並以此為限。不足部分,不存在清償的責任。當然,父母自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