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有錢,卻不願出一分錢幫兒子結婚買房買車。不出錢不出力,怕兒子過得好。為什麼這樣
真要出自身尋找問題,如果你需要什麼都依靠父母的話,那是啃老有什麼區別,你父母肯定就是希望你能獨立自主自力更生,不想給你太多的,幫助讓你生活在溫室里,這是對你不利的,這只是一個家庭教育個人的家庭教育問題。
㈡ 父母有錢為什麼不給孩子用
父母有錢不一定非得給孩子用 我覺得 父母如果想讓孩子更快成長的話 還是要通過 字還是自己的努力磨難一下才能鍛煉出來
㈢ 當爸爸的不拿錢給兒子也不管老的犯法嗎
當爹的不給兒子拿錢,那要看這個兒子是否已經達到了法定的成年人的一個期限界定,如果他是成年人,兒子都成年了,父親不管他,這個是沒有問題的,法律也是這樣規定的,但是當爸爸的不管老的,比如說他自己的父母的話,這個法律是不允許,因為他要盡到贍養利,這是必須要管的
㈣ 父母不肯借錢給獨生子女
或許是父母也沒有錢,所以沒法給孩子過多金錢,又或許還孩子沒有詳細闡明自己要錢的用途,父母不肯給,又或許借的金額過大,父母無力承擔。
㈤ 親生父母有錢不借錢給女兒,法律來講是不是沒有把你當女兒看待
親生父母有錢不借給女兒這是父母的自由,他可以給借給你,也可以不用借給你法律來講,沒什麼可講的,因為父母沒有義務把錢給自己的孩子,把你養大是父母的禮物,以後贍養父母也是孩子的義務,父母的錢借不借給女兒也是父母的自由。
㈥ 父母不給錢犯法嗎
父母不給錢,當然不犯法,父母雖然有撫養孩子的義務,但是只要能夠保證孩子的日常生活,吃喝不愁就可以了,父母沒有義務給孩子多餘的錢
㈦ 父母不給孩子生活費是否觸犯法律 孩子還在上學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應當支付上學子女的生活費。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2、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