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的,有遺囑的按照遺囑進行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的順序進行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㈡ 獨生子女房產繼承新政策是什麼
獨生子女也不一定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繼承父母房產,在遺產繼承開始以後,如果父母有遺囑就應該執行遺囑,可父母在遺囑中是可以把遺產房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的,父母沒有遺囑的,除了子女之外,配偶及父母的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人的范圍,順序:(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㈢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房產最新政策
【法律分析】:父母可以立遺囑把房子留給子女以外的任何組織或個人;如果子女在父母生前未盡贍養之責,父母完全可以剝奪該子女的房產、財產繼承權;設立了居住權的房子不得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㈣ 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房產嗎
【法律分析】
獨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的房產。父母生前訂立遺囑指定該獨生子女為繼承人的,有權繼承。沒有遺囑的,先分割父母共有的房產,分割後的房產份額確定為死者遺產,再根據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父母的房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㈤ 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能否完全繼承其房產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後獨生子女能繼承房產,但不能直接繼承,情況如下:
1、如果父母去世繼承順序並列排在第一位的是配偶、子女、父母,所以獨生子女並不能直接繼承房產。也還真未必能全額繼承,因為父母的雙方父母也就是外公、外婆、爺爺、奶奶也享有和獨生子女一樣的繼承權利。
2、如果父母離婚雙方又再婚,那麼再婚的配偶即使沒有生育,但也享有和子女一樣的繼承權。只有當排在第一位的其他人都放棄了或去世沒有了繼承能力,獨生子女才能直接並全額繼承。
3、如果沒有人放棄那麼遺產,房產將在大家協商下分割,一般是平均分,所以並不是說父母去世,遺產房產就直接歸獨生子女所有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