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現在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怎麼辦
一、現在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1、現在獨生子女證已經停辦了。之前已有的還可以繼續享有相關補貼政策。獨生子女證是以前法律規定獨生子女家庭可以依法辦理的證件,可以享受到規定的獨生子女政策的補貼。但是,隨著我國二胎政策的實施,國家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的辦理,因此是不能進行補辦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二、在成都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在成都不可以辦獨生子女證。但是如果有孩子在二胎政策實行之前出生的還是可以補辦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如果有丟失的依舊可以申請補辦該證件。獨生子女證制度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國家對承諾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書面認可文件,夫妻生育一個子女後,向國家承諾不再生育子女,國家發給當事人一個證書,證明向國家作出過承諾,國家出台相應的獨生子女獎勵政策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就作為一個享受該政策的一個重要憑據。
㈡ 現在湖北省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不可以了,按照相關規定從2016年7月1日起,已經全面停止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㈢ 湖北省現在能補辦獨生子女證嗎
只要是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小孩,需要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仍然可以辦理。至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小孩還能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具體怎麼辦,目前還沒有明確指示,要等待新的政策通知。
補辦方式: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發放有關事項的通知,補辦《光榮證》,有兩種途徑:
一、網上辦理,申請人可通過「孕健康·計生河北」手機APP客戶端或「河北省計劃生育網上辦事大廳」自主申請辦理。
二、窗口辦理,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的,可在男方戶籍所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窗口辦理;夫妻雙方或一方為城鎮居民的,可在女方戶籍所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窗口辦理。窗口工作人員首選網上辦事大廳辦理。
㈣ 現在還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不可以辦了,由於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作了調整,全面放開了二孩,已經取消了獨生子女證,從2017年7月1日開始,也不再補辦獨生子女證了。獨生子女證申請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證》:(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過一個孩子,另一方未生育過孩子,現家庭只有這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7)再婚夫妻再婚前雙方各生育過一個孩子,其中一個由對方撫養,現家庭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8)經過批准可以生育第二個孩子的夫妻放棄生育,且現家庭孩子年齡在十六周歲以內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計生法》規定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㈤ 現在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需要什麼手續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符合條件還是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的。具體條件包括:(1)夫妻生育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2)夫妻按有關規定收養一個孩子後不再生育,並且其子女在十六周歲以內的;(3)夫妻原有兩個計劃內生育的孩子,其中一個意外死亡,另一個不滿十六周歲的;(4)夫妻喪偶後只有一個不滿十六周歲孩子的;(5)夫妻離婚前生育過一個孩子,離婚時孩子判由本人撫養,並且該孩子不滿十六周歲的。
法律依據:《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 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則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㈥ 現在還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法律分析:國家實行二胎政策後,獨生子女證能辦理,只要是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小孩,需要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仍然可以辦理。至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小孩還能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具體怎麼辦,目前還沒有明確指示,要等待新的政策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㈦ 現在還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2021
不可以,因為從2016年國家推行兩孩政策開始,獨生子女證制度就已經取消,原來已經辦理的可以繼續享受相關優惠,沒有辦理的就按照新人新辦法處理,就算那些已經印刷好的獨生子女證件大概也都已經銷毀,不可能再給印刷一兩本,而且獨生子女證的檔案名冊也已經封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㈧ 現在還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法律分析:由於我國的「全面二孩」政策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申請辦理(具體當地有沒有截止時間請直接咨詢當地計生部門)。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㈨ 現在還可以辦獨生子女證嗎
國家實行二胎政策後,獨生子女證並非不能辦理了,只要是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小孩,需要辦理獨生子女證的,仍然可以辦理。而201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小孩,就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了。2015年12月27日,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正中提及了「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法律依據】
《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將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