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人去世喪葬費由一個子女支出,可以上法院要求其他子女平均承擔嗎
可以。子女都有贍養老人和承擔必要費用的義務,根據相關的法律,可以要求其他子女平均分攤。
法律分析
所謂贍養,主要是指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合理要求。子女一經成年即脫離父母親權的保護,父母、子女間不再享有親權,父母與成年子女之間的身份法律關系轉化為親屬權法律關系。親屬權是指除配偶、未成年子女與父母外的其他近親屬相互之間的基本身份權,表明這些親屬之間互為親屬的身份利益為其專屬享有和支配,其他任何人均不得侵犯的義務。父母與成年子女之間的親屬權法律關系,特別強調的是成年子女對父母的義務即贍養、扶助和保護義務。這是父母與成年子女之間親屬權法律關系的主要內容,成年子女必須承擔這樣的義務。父母在撫養子女過程中,他們的一些一般性錯誤行為曾給子女造成心靈傷害的,子女成年之後,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老年父母的義務。但是,父母犯有嚴重傷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則上喪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贍養的權利。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殺害子女的罪行的,父親姦汙女兒的,父母犯有虐待、遺棄子女罪行的等等。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依法盡力履行這一義務直至父母死亡。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間,而且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生父母間,養子女與養父母間和繼子女與履行了扶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② 請問父親有經濟條件可以安葬母親還要子女出錢這個事情對嗎
我認復為這很正常啊附制近經濟條件允許但是父親也為了給自己留點過河錢所以當兒女的是有這種義務的所以說我認為父親做的很對讓你們兒女拿錢因為父母養育了你們這是你們回報的時候為什麼就非得要讓父親一個人承擔這種經濟經濟壓力呢作為兒女你是應該承擔這種義務的所以說你的母親去世按照你母親子女花錢是非常非常合理的一件事情啊
③ 父母去世子女單位有什麼政策
法律分析:父母去世,子女單位有喪葬費補助。遺屬領取喪葬費需要帶死者的遺體火化證明,遺屬和死者關系的證明或證件(一般為戶口薄或結婚證),交給死者原單位人事部門,原單位會為遺屬到當地人事局工資管理部門或社保局填表蓋章送批。
法律依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④ 老人去世,喪葬費應該子女平攤嗎
其實老人去世之後,喪葬費確實是應該由子女來平攤,但是如果女兒出嫁後很少回來的話,就有兒子平攤就可以了。
其實每個人的生活都不容易,老人去世之後喪葬費不管是由誰付出,其實問題都不大,而且大家也在這樣的日子裡沒有必要過於爭吵,因為都是一家人。至於誰給的問題可以由大家自己決定,如果大家的經濟條件都不好的話,那就平攤就可以了。
⑤ 公公婆婆去世了,家裡有哥哥,妹妹,以後家裡辦事出錢要平攤嗎
需要根據家庭狀況自行商量。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⑥ 父親去世了子女是否還要幫父親還債
父親去世後,如果子女繼承其遺產的,要幫其還債。子女需要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父親所欠的債務,但是子女放棄繼承的,或者沒有遺產可繼承的,則不需要幫忙還債。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⑦ 從法律的角度看,子女是否應分擔父母死亡後安葬費用
應該分擔。
法律規定喪葬費應該從死者遺產中支出,子女作為父母遺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如果平均分配了遺產,那麼就要平均分擔父母死亡以後的安葬費用。也可以把安葬費有從父母的遺產中取出的,父母安裝完以後,餘下的遺產子女再平均分配。如果有子女沒有繼承父母遺產,那麼就不應該讓其分擔父母死亡後的安葬費用。
歸根結底父母死亡後的安葬費用不是由子女承擔,而是由父母自己遺留的遺產來承擔,如果父母沒有任何遺產遺留,那麼他所有子女都有承擔安葬費用的義務,可以把安葬費均攤在每個子女身上。如果有人不承擔這部分責任,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強制他承擔義務。老人安葬費用原則上需要子女分他,但在老人去世以後,安葬費用都會有子女協商解決,協商時也會與老人遺產掛鉤,多分遺產多承擔義務,多負責是安葬費,這是多數人都能認可的事情。
⑧ 父母老的去世了,兒女有義務給老人還村裡的往來嗎
沒有義務。
往來的份子錢,就是一種人情往來,並不是債務,兒女是沒有義務的。而且本來就是一種自願的人情交往,在的時候你來我往,不在了,也沒有要求強制還回去說法,又不是欠債還錢,提前約定好的。
⑨ 父親去世後,繼母有義務給兒子出錢辦理婚事嗎
親身父母都沒有說一定要給兒子出錢辦婚事的,畢竟要結婚的兒子肯定都是成年人了,自己有民事能力,可以決定自己的婚事。在我國父母出錢給兒女辦婚事,只是出於習俗或者處於愛的本能,不是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