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孩子滿十八歲還能要撫養費嗎
孩子滿十八歲是否要撫養費根據實際情況而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的情況如下: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子女撫養費包含日常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內容。子女撫養費的支付需考慮子女的實際需求,父母的經濟水平以及當地生活水平等,因此子女撫養費不是一成不變的。但是子女撫養費也不是能夠隨便變更的,必須具備法定的情形。撫養費,是指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負擔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等費用。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七條
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❷ 孩子已滿十八周歲還有撫養費嗎
孩子已滿十八周歲,屬於成年人,父母一般可以不再支付撫養費。當然父母自願支付的,法律不予干涉。但是對於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要繼續支付撫養費。
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❸ 孩子18歲了父母離婚還用拿撫養費嗎
一般情況下,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十八周歲。超出十八周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❹ 孩子超過十八歲還可以要撫養費嗎
法律分析:孩子過了18歲,能獨立生活的,不需要付撫養費。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孩子過了18歲,應當屬於成年子女,一般情況下,父母不再支付撫養費,但是子女不能獨立生活的,父母仍然需要承擔撫養義務,按時向孩子支付撫養費,父母不支付的,子女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撫養費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父母按時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❺ 離婚後十八歲以上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
法律分析:離婚後子女的撫養費十八歲以後是不需要給,但也分情況,第一種是無條件給付期限。一般指從子女出生到18周歲為止。第二種是有條件的不給付期限。一般指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依靠其自己勞動收入能維持當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第三種是有條件的給付期限。一般 是指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讀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應當負擔撫育費。
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子女,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子女雖滿18周歲但尚未獨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給付能力,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❻ 孩子十八歲了離婚還有撫養費問題嗎
法律分析:孩子年滿18周歲後,父母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就可算完成了,但如果孩子還在校讀書,父母是有義務繼續支付撫養費,直至孩子的學業完全走入社會為止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❼ 父母離婚,孩子已滿18歲但在讀書,還需支付撫養費嗎
離婚孩子年滿18歲後讀書費用等撫養教育的費用,由父母雙方協商處理。一般來說年滿18周歲的子女,父母不需要支付撫養費。法律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需要父母支付撫養費,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❽ 十八歲以後還要給撫養費嗎
法律分析: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歲為止。但是,這一給付期限並不是絕對的,父母對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屬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應繼續給付孩子的撫養費。為保護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中又作出規定: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對拒不履行撫育責任的父母,應加強教育,屢教不改構成遺棄罪,《婚姻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了父母不履行撫育責任的民事責任,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撫養費的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