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購買企業社保的女性、辦理了退休手續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費用嗎
摘要 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自己又是獨生子女父母,那麼獨生子女費該如何領取呢?
Ⅱ 退休獨生子女費單位不給,勞動仲裁判決了,單位還是不給,該咋辦
根據我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發生法律專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屬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據此,員工與單位就勞動爭議經勞動仲裁委裁決後,雙方都沒有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單位不履行裁決義務,員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強制執行的時候,可以查封對方的車輛、設備、廠房等資產,會凍結企業的銀行賬戶。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申請人需要盡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信息,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盡快執行。
如果此時企業法人拒不執行並有消極拖延或暴力抗拒行為,法院可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其收押。
3、用人單位承擔執行費。
Ⅲ 退休單位不給獨生子女費我可以去勞動仲裁嗎
不能去仲裁,申請仲裁不能受理。仲裁是維護法律規定的權益。獨生子女費屬於政策問題。
Ⅳ 煙台開發區退休獨生子女費公司不給,去社區申請能給嗎
可以。
申請的要求:1.符合獎勵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雙方有單位的,分別享受獎勵待遇;一方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雙方沒有單位的,一方享受獎勵待遇。2.獨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經本人申請,填寫獎勵審批表,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給予獎勵。獎勵費支付後,在受獎勵人員的退休審批表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並報單位所在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備案。3.雙方沒有單位的獨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滿60周歲時,經本人申請,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人口和計劃生育機構簽署意見,報縣(市、區)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放獎勵費,並在戶口簿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上分別註明。4.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原則上應當一次性支付。企業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在4年內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獨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發給其繼承人。5.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前,應將擬領取獎勵費人員的姓名及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情況等在單位或者社區公示,15天內無異議的,發給獎勵費。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如果企業不支付該筆補助,可以到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若勞動仲裁委員會以超過仲裁時效為由不受理申請,可以持其出具的不予受理決定書到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或者同單位達成調解協議後,若單位暫時困難,可以暫緩執行,待經濟狀況好轉後再執行。企業如果破產,其剩餘財產還不足以支付職工們的獨生子女一次性補助金,那麼職工想拿到該筆費用就比較困難,建議同單位調解,爭取單位從其他渠道籌措資金解決退休職工的困難。
Ⅳ 請問現在退休後獨生子女一次性補貼單位不給怎麼辦 勞動仲裁能管嗎
不發給一次性獨生子女補貼,不屬於勞動爭議,不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予以解決。
但可以向婦聯及計生部門投訴,請求干預並查處。
Ⅵ 青島私營企業退休一年多,企業不給獨生子女費,還能勞動仲裁
如果該企業不履行支付計劃生育。獨生子女費的責任,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Ⅶ 請問獨生子女費單位不給發算違法嗎
不是的,是政府發放,財政負擔。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Ⅷ 上海企業不發獨生子女獎勵費如何維權
若企業不按條例發放獨生子女費用可提起勞動仲裁維護自身權益。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
Ⅸ 獨生子女費訴訟需要勞動仲裁嗎
根據國家稅法以及財政部相關規定,獨生子女費可以作為企業福利費列支,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福利所引發的糾紛可以作為勞動爭議處理。
Ⅹ 退休後單位拒絕給獨生子女費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於該種現象,自2011年各地都允許勞動仲裁機構受理。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獨生子女證、結婚登記證、退休證,到單位所在地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單位發放獨生子女一次性養老補助主張。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