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還能辦理獨生子女證嗎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經過申請後國家可以發給《獨生子女證》。
由於我國的「全面二孩」政策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今後是否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分三種情形:
一是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可以申請辦理。
二是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但遺失或損毀的,持證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現戶籍地鄉鎮(街道)計生辦申請補領新證。
三是對子女在兩孩政策實施後(2016年1月1日之後生育)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予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政策,不再納入獎勵扶助和特別扶助范圍。
2. 獨生子女證截止到什麼時候不辦理
一般截止到2016年1月1日。但具體日期各省市或延遲或提前。
2016年1月1日前只生一個子女、且自願終身只生一個子女的夫妻,可繼續申請《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存在期限問題;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能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已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再生育子女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等,此前已經享受的不用退還。
拓展資料:
《獨生子女證》也叫《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從上個世紀70年代末開始頒發,延續了30多年,見證了獨生子女的成長史。根據當時相關法律法規,「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證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獎勵。」
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按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繼續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按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的,可以繼續享受獎勵扶助;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可以繼續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3. 成都市龍泉驛區獨生子女證辦理流程
成都市獨生子女證辦理方法及流程
一、辦理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辦理:
1、持有《一孩生育通知單》或者《生育服務證》,只有一個未滿18周歲子女,已經採取節育措施,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
2、只有一個依法收養的未滿18周歲的子女,自願不再生育的夫妻。
二、申請資料:
1、夫妻雙方寫申請書;
2、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需要用A4紙進行復印);
3、夫妻雙方結婚證復印件(需要用A4紙進行復印);
4、夫妻雙方戶口復印件(需要用A4紙進行復印);
5、孩子戶口復印件(需要用A4紙進行復印);
6、雙方所在單位開具證明
7、到社區填寫獨生子女申請登記表。
(證明需寫明夫妻結婚時間,孩子出生時間,為計劃內生育情況屬實特此證明等字樣);
此外,還需要准備夫妻合影照片4張。
三、辦理程序:
1、申請人持上述資料到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中心提出辦證申請;
2、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中心審核資料後,對符合條件的即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一式兩份,夫妻雙方各持一份。
3、費用:工本費5元/本
四、獨生子女證的補辦:
成都市人口和幾乎所有委員會關於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有關事項的通知(二〇〇七年五月八日)
1、補辦條件:
(1)夫妻曾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者;
(2)原家庭已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現已丟失,夫妻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者,可單方申請補辦。
2、補辦材料
(1)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
城鎮人口:個人檔案資料中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表復印件或者個人工資表中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的復印件;
農村人口:夫妻曾經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證明。例如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和優待條件的相關政策的證明材料,知情群眾的證明材料;
(2)夫妻雙方婚姻關系發生變化後,單方未再生育或未收養子女的單位或者社區居委會證明;
(3)夫妻結婚證明或個人身份證。
3、補辦機關:
戶口在本市人員需補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原《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的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進行補辦。區劃調整後,由並入地進行補辦。
外地遷入人員需要補辦的,在證明材料備齊(參照本市人員證明材料)的情況下應由居住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進行補辦。
五、辦理獨生子女證有什麼好處:
獨生子女的優待:
1、每月發給10元獨身子女父母獎勵金,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
2、女職工除享受本條理第二十條(第二十條 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晚育的女職工,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30天,獎勵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間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休獎勵假的,按照女方一個月基本工資的標准給與獎勵。個體工商戶的僱工晚婚、晚育的,由僱主按照本條例前款規定獎勵。農村居民、城鎮無業居民和個體工商戶晚婚、晚育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
3、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4、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5、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與優先和照顧;
6、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4. 獨生子女證以前未辦,現在怎麼補辦
獨生子女補抄辦可到發證單位領取表格,父母雙方單位、居委會寫出介紹信、表格蓋章。帶上身份證、戶口復印件、結婚證、父母雙人照片到發證單位補辦。 1、補辦申請人出示原《領取獨生子女證申請表》原件及復印件,無原件者,復印件上應有出證單位領導簽字、蓋章。寫明:法律效力同原件。 2、個人申請,說明丟失原因。 3、夫妻雙方單位出示的現在婚育狀況因故離開單位的由本人現單位或村委會出示證明,並註明何時由原單位轉入現單位,社區出示的證明需附本人下崗證明或失業證明復印件一份。 4、結婚證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5. 成都市辦獨生子女證需要什麼證件
成都從2016年7月1日起(後面延長到了12月31日)就已經停止辦理獨生子女證了。
6. 成都市新辦獨生子女證需哪些材料
辦理成都獨生子女證需提供如下材料:(以下內容摘自成都人事代理網)
二、提交材料清單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
2、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因離婚或喪偶單獨申領的,提交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或離婚調解書或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子女出生醫學證明或收養證明;
4、夫妻免冠一寸照片三張(離婚、喪偶的提供免冠單人一寸照片兩張)。
7. 2016年以前出生的還能辦獨生子女證嗎
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孩子在2016年3月31號之前都可以辦。現在應該不可以辦理了。
全面實施二孩政策之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父母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也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的優待政策,之前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繼續按照規定的條件、標准、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
8. 聽說獨生子女證今年六月三十日以後就不給辦理了,是真的么,
你好,是的。
子女在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符合申領條件的,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6年7月1日以後將不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