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獨生子女證後,又生一胎,怎麼辦
去計生辦交罰款 然後給孩子辦戶口
Ⅱ 辦了獨生子女證後又懷了。。。
沒關系的,你把你和你老公的獨子證(是你倆的,不是寶貝的)拿到居委會,還要你們的照片,就可以了,等他們審核好就會給你們發准生證了,大月要1 2個月吧,不會錯我問過
Ⅲ 如果領了獨生子女證,又打算生二胎,要辦理什麼手續啊!
(一)第一個子女為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但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又懷孕的; (三)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為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或者相當此標準的其他非遺傳性殘疾者,只有一個子女的; (五)夫妻雙方均為全國一千萬以下人口的少數民族,只有一個子女的; (六)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灣、香港、澳門同胞,只有一個子女的; (七)從事海洋作業的沿海漁區的漁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八)山區、壩上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九)農村中男到有女無兒家結婚落戶的居民,只有一個子女的; (十)從事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且繼續從事井下作業的礦工,只有一個女孩的; (十 一)平原、丘陵的農村居民,只有一個女孩的; (十 二)再婚夫妻一方無子女,另一方有兩個以下子女的; (十 三)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屬於其他特殊情況的。 如果你屬於以上情況可以生育二胎.如果不是你屬於超生,是要受到處罰的.不能。因為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前提是「自願終生只生一個孩子」,如果你符合條件再生一個孩子但你已經自願放棄生育了,所以不能再領取二胎的生育證了。如果硬要生,只能按照下面的規定處理:「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後又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獨生子女待遇;已領取的證書、獎金和獨生子女保健費等應當全部退回。」而且還將被按超計劃生育徵收社會撫養費。
Ⅳ 我去年辦理了獨生子女證,但今年我又生了個小孩,問是不是超生,�
你生第二個的時候辦理了准生證了么,如果有準生證就不算超生。把獨生子女證退回就可以了。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又不是說一輩子不給生。現在單獨政策下來,很多之前辦證的都退回然後生2胎
Ⅳ 辦了獨生子女證又生了第二個咋辦會被怎麼處罰
辦理了獨生子女證來後超生,縣級計生源行政管理部門不會以此為由加重對當事人的處罰。在計劃生育法律法規中也沒有「 辦理了獨生子女證後超生會加重處罰」的條款。社會撫養費的徵收,還得按該省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法律責任」規定的條款執行。
除對當事人夫妻徵收社會撫養費以外,計生部門還得收回當事人原先申領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向當地政府退回原已享受的所有的獨生子女的待遇。
Ⅵ 辦了獨生子女證後又生了一個還能得到補貼嗎
想生就生,
補貼能拿就拿,
不能拿,
該要二胎的還是要二胎,
不能因為一點不貼,
就不回要二胎了,
想當年,答
有好多家庭,
為了要二胎,
扒房子都要二胎,
懷孕了到處躲藏,
就為生二胎,
現在放開了,
想要就要唄!
望採納,
謝謝了!
Ⅶ 如果辦了獨生子女證,還想生第二胎怎麼辦
1,「辦了獨生子女證」以後又生了二胎,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一是收回獨生子女證,二是罰款,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貌似是你財產的百分之幾算的,由政府部門估價的。
2,如果你還沒懷孕,只是想生,那麼要確認你第一胎是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那麼你可以像當地計生部門提出申請,准許二胎,他們會收回獨生子女證,要你上交國家曾經發放給你的獨生子女費和相關的費用,另外再重新填寫二胎申請書,男女雙方到醫院里做好相關的優生全項,就可以了;
如果你第一胎本來就已經不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是個男孩),那麼肯定是不會受理的,除非夫妻雙方有一個是獨生子女才可以哦(是指你們自己,不是指你們的孩子)。
Ⅷ 原來辦了獨生子女證現又懷了二胎的從什麼取消獨生子女費發放
國家衛計委表示: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一般情況下,如果獨生子女費是按月發放的,就會從該夫妻懷孕之月起取消;如果規定是按年發放的,該費的發放就會從懷孕的當年取消。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